第141章 小镇往事
白胜天依然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宛月晴是在二十多年前,在一个残破老旧的小镇上。
小镇有一条断断续续铺着青石板的老街,两旁是土砖青瓦的房子,屋檐下的横梁腐朽碎裂,瓦片被风雨或者路过的野猫拨弄的横七竖八。
被岁月打磨光滑锃亮的长条石门槛上,坐着好奇张望的老人,看着来自大城市的剧组在忙忙碌碌。
听说是拍电视剧,很快镇上的街坊邻居、老少爷们、姑婆嫂子们,都聚拢起来围观,里三层外三层的。
宛月晴就在这人潮之中,她跟着剧组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据说是因为电视剧原著的作者就生活在这里,许多作品中的故事场景,在这里都能够找到原型。
宛月晴正是青葱少女的年纪,扮演一个爱唱歌的初三女孩子,非常的合适。
她有着优美的歌喉,明目善睐的眼睛,巧笑嫣然时更加勾人魂魄,小镇上的人们看到宛月晴,纷纷议论,说着宛月晴作为童星时演出过的一些作品。
其实她现在年纪也不大,在演艺圈子里却也算是老资格了,而这时候的白胜天,刚刚被退婚,心灰意冷,准备外出打工。
他蹲在一栋二层小楼的平顶上,从高处俯瞰着电视剧的拍摄场景,目光难以离开宛月晴的容颜。
他却也知道,这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她犹如高高在上的仙女,而他只是凡夫俗子,还是有病的那一种。
真正的仙女,不会莫名其妙地跑到荒郊野外的水池子里洗澡,更不会毫无防备地被凡夫俗子捡走衣衫,然后被他抱回家。
无论董永还是牛郎,终究都只都只是无赖流氓,跟那些偏僻山村里想买女大学生当老婆的老汉,没有什么区别……有一点,人家山村老汉还出了钱呢。
白胜天和镇上的其他闲汉一样,每天都去看剧组拍戏,直到他准备南下广州的前一天,他兜里揣着火车票,依然来到了小楼的平顶上。
他在这里见到了一直到现在都控制着他,同时也改变了他一生的另外一个女人。
如果说宛月晴是仙女,那么眼前的这个女人,便是神女。
仙女总是穿着漂亮的衣衫,璀璨绚烂的饰品,在云雾缭绕的天宫展现舞姿,让其他高高在上的神仙们欣赏,指指点点她的舞姿、美貌和身材。
神女就不一样了,她贞亮清洁、意态高远、以礼自持、凛然难犯,守礼之正,所以抑流荡之邪心。
“你来这里做什么?”女人把目光从宛月晴的脸上挪开,清清淡淡的目光落在白胜天身上。
这天有点冷,阴云灰扑扑地流淌,地势高处的二层小楼就可以俯瞰大半个镇子了,院子里的梧桐树枝叶颓败,几根枯枝上落着叽叽喳喳的麻雀,白胜天怔怔地站在那里,仿佛被定身了一样。
“我问你,你来这里做什么?”女人笑了笑,原来是个可怜人。
“这是我大舅爷家里。”白胜天这才鼓起勇气,表示他来这里是理所应当的,这个女人才是莫名其妙地爬到别人家楼顶来。
“伱大舅爷就是那边路口开米粉店的?生意挺好,难怪盖的房子比别人家的都新,都大。”镇上还有其他的三层小楼,但那是新华书店,其他的二层小楼,都没有这栋高和大。
四面都镶嵌了瓷砖,也不像其他人家里就正面镶一点。
“我大舅爷家的米粉店,开了好多年了,很好吃的,你去尝过了?”尽管眼前的女人气质清冷,是白胜天这样的小镇青年前所未见的优雅,但白胜天初生牛犊不怕虎,更何况他对女人已经死了心,倒也不至于生出些自卑和怯弱,以至于不敢和她随意说话。
“其实不放罂粟壳煮的汤,也很好吃。”
“谁家不放啊?”
“汤底确实是一碗粉的灵魂所在,大骨加老母鸡熬汤,五肉先卤后煎炸,再用汤汁炖煮,米粉烫一分钟就足够,最后洒上葱,加一个猪油煎蛋,种种香气混合在一起,香气四溢,让人垂涎欲滴,这样的米粉,何必用歪门邪道?”
女人说着,轻轻叹了一口气,“这世道没救了,五十多亿人也太多了,我感觉只要留下几千几万人就够了。”
白胜天不由得又怔住了,就因为大舅爷家的米粉汤里有罂粟壳,你就觉得全世界的人都该死?
他都没有去看宛月晴和剧组,完全被眼前这个美丽而傲慢的女人吸引住了。
“你不服?”
白胜天摇了摇头,“坏人该死,好人不该,如果你有办法让五十多亿人死剩下几千几万人,那么你就应该有办法只让坏人去死,然后留下好人。”
“坏人为什么该死?”女人嗤笑一声,仿佛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笑话。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几千年来,大家都这么觉得,白胜天感觉自己今天碰上了疯子,也许她爬到楼顶,就是发癫之类的,等下说不定还会跳楼。
“坏人,是因为好人才出现的。若想要坏人都去死,就应该先消灭好人,只有好人都死绝了,才不会有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