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但新年这几天却发生了不少大事,震撼了整个娱乐圈和锦城的上流圈子,热搜话题一出来,路人们都纷纷被震撼,热议不断——
“我以为去年景公子的绯闻已经够狗血的了,没想到元旦才过了几天啊,就这么劲爆,邮轮起火,影后殷落失踪,《海上》这部电影还拍不拍了?”
“对啊,殷落失踪就算了,我听说陆氏财团的继承人也失踪了,嘘——封锁消息了,不让提呢,预感马上热搜会被封掉。”
“啧啧,好恐怖啊,居然就是邮轮盛典出事儿了!我刚粉上初恋cp,嗑景寒和秦媛这一对,怎么就出事儿了!我家景寒不会有事儿吧!怎么都没有景寒的消息了?跨年他也没有发微博,怎么回事儿?”
众人各种猜测,忽然冒出来一些爆料,有人神神秘秘道:“我要来爆料了,你们发现这些失踪的人都和谁有交集吗?听说啊,最近很红的某个新晋女明星家里背景不一般,惹了她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你们看看在《海上》开机仪式上欺负过她的殷落,还有曾经全球‘通缉’她的陆家少爷,是不是一个个都传出失踪的消息了?我好怕这段话被封啊……”
这个帖子跟帖无数,渐渐的议论声都集中在了“某个新晋女明星”身上,矛头几乎一致都指向了——秦媛。
后来索性连名字都不敢直接写了,用了缩写“qy”,涌现出诸如“qy背景”、“qy爸爸是谁”、“qy可怕”等等的话题,然后又有知情人透露,今天灵犀珠宝在锦城展览馆举办新年珠宝秀,秦媛会出席……
一时间众人纷纷期待会再发生些什么,假如珠宝秀也会有绯闻传出来,秦媛就真的有问题了!
上午十点左右,话题讨论组里炸开了锅,因为——真的又出事了!
盛氏集团的那位董事长贺以南,以痴情爱妻而出名,俘获了多少女人的同情和爱护,没想到他居然在灵犀珠宝的秀场被逮捕,疑似杀害了灵犀珠宝的总设计师邱梦,而且,几个月前他妻子的意外身亡也被怀疑是谋杀……
“妈呀,这新闻也太劲爆了吧!一个个都不好好混娱乐新闻,跑社会新闻圈子里玩儿去了?这个贺以南看着就不像个好人啊!道貌岸然的!一看就很偏执!”
“歪楼了,歪楼了,我们讨论的不是qy吗?又是她出现的地方,发生了社会新闻!听现场的人说,贺以南跟疯了一样承认了自己的杀人,还有作案的视频证据被公开了,这总不能是qy提前策划好的吧?”
“对啊,对啊,qy再厉害,也不可能算到贺以南会杀人吧?但是之前她和贺以南关系挺近的,好像是什么亲戚关系……我现在怀疑qy是柯南属性,走到哪儿,哪儿就有大事儿发生!还个个都劲爆!”
“不要传谣了,等官方的消息,要是贺以南真杀了人,也太可怕了,这个男人真恶心,肯定不是好东西!盛氏集团的财产都在他的手里,他老婆死掉,老婆家里一个人都没了,最大的利益获得者就是他啊,所以真的有可能是他干的……”
“去贺橙橙的微博问问,她不是最喜欢在微博上炫富吗?她买那些名牌包包和首饰的钱,都是她嫂子的遗产吧?一家子吸血鬼,杀人犯!我们去骂她!”
“走!去贺橙橙微博!不能让吸血鬼和杀人犯逍遥法外!”
网友们的正义感爆棚,全都汇集到了贺橙橙的微博前去提问、去索要真相,而贺橙橙和贺妈也已经被传讯,配合调查相关刑事案件的真相,无论她们是否无辜,贺以南出事之后,她们百分百会被波及。世事难料,一瞬间就天翻地覆,欠了血债的人,终究是要还的。
一边是热议的话题讨论度,另一边却是悠闲惬意的南归旅途。
秦觉及时从场馆接走了盛知夏,秦帮的势力真够厉害的,保住了她不会受到波及,跟贺以南彻彻底底没有断了关系。
“怎么样,这趟车风景还不错吧?”秦觉走到餐车内,询问坐在窗边的盛知夏。
盛知夏伸了个懒腰,懒懒地说:“哎呀,沾了爸爸妈妈的光了,一路向南的风景真好看,先是下雪,然后是光秃秃萧条的中原,再然后就到了南方,一点点绿起来,还有花有草……南方真漂亮啊!”
傅瑜坐不惯飞机,秦福生也觉得坐飞机不安全,因此秦觉安排了专列。
专列行驶速度并不太快,可以一路欣赏风景,中午出发,明天早上到达南省,从早到晚的风景都能瞧见,该睡觉睡觉,并不会有旅途的疲惫。
“你喜欢就好。”秦觉在她身边坐下,看起来心情不错。
不一会儿,秦福生携傅瑜也一起出现了,盛知夏忙站起身:“爸爸,你跟妈妈来这里坐,这边的风景比较好看。”
她演戏上了瘾,早就进入了角色,认贼作父得很熟练。
秦福生笑问:“我看到新闻了,媛媛,你这次玩得很有趣。”
他指的肯定是贺以南的事。
盛知夏自豪地笑了,还亲昵地挽住了秦觉的胳膊,夸赞道:“爸爸,都是三哥帮我一起设计的!我在台下看着贺以南像跳梁小丑一样蹦跶,快要笑死了。”
秦福生点燃了一支烟,吸了一口,问秦觉:“后续处理妥当了?”
秦觉自然明白他的意思,秦帮毕竟还是黑灰色,并不光明,做事还得谨慎,他笑道:“义父放心,里面外面都有我们的人,已经警告过他了。闭上嘴就能少点事儿。他妈妈和妹妹不知道他做过的事,他很想保住她们。”
盛知夏哼道:“妈妈和妹妹才是他最在意的人吧,这种人连自己的妻子和情人都能下毒手,现在报应来了,真想当他的面扇他几个耳光!”
她恶狠狠地说话,声音却还是稚嫩的、软绵绵的,但她的心却再也不柔软、放松。
“算了,媛媛,和这种人早点隔离开,之前跟贺的交往记录,你三哥都会想办法删除,你干干净净地继续生活。”秦福生笑着,眼神眯了起来,说明他很高兴。
她的女儿狠毒,对男人下得了手,像个堕落天使,什么男人能逃离她的手掌心?
秦觉可以吗?
“好吧,不提他了,晦气!”盛知夏去拿了杯果酒,也递给了秦觉一杯,跟他碰了碰道:“三哥,我敬你一杯,谢谢你这么宠我!我才不管网上怎么议论我呢,我就是有背景啊,就喜欢他们看不惯我却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开往南方的列车一派和谐的氛围,秦帮的兄弟们开了一场狂欢的派对,越往南,他们越安全,因为南方是他们的大本营,是秦福生起家的地方。
然而,越靠近南方,盛知夏的心越没底,就要见到外公了吗?他老人家怎么样了?她无法想象外公现在遭遇了怎样的对待,他老人家……还活着吗?
这一趟列车,无论赶得上赶不上,她都一定会跟着秦福生回来的,不是为了叶落归根,而是为了去找外公,为了让整个秦帮……付出代价。
哪怕,她的力量微不足道,可她现在掌握了足够的权势,哄骗着秦觉教会了她很多东西,她要做秦帮未来的老大,自然明面上要给足了她势头。
秦帮的兄弟们也对她的命令服从得很彻底,并不敢忤逆她的意思。
秦帮狂欢的夜里,盛知夏却不敢真的醉了,连睡觉都保持着警惕,她怕自己说梦话出卖了内心,被虎视眈眈的恶魔们识破她的心思。
一路从天亮到天黑,再到日出东方,专列终于停了下来。
秦帮在南省的兄弟早就来接,盛知夏跟秦觉上了一辆车,秦福生跟傅瑜一辆,朝着更偏僻的村落开去。
“东茂村,义父的出生地,那里的风景很美,秦家的祠堂修得很漂亮,每一年我都会回去祭拜。”秦觉给她做了向导,介绍着他们的目的地。
“那三哥你呢?你也是东茂村的人吗?”盛知夏问道,南方有些地区是按照亲族分布,基本上是同姓,不怎么与外界通婚。秦觉是秦福生的义子,是他最信任的接班人,理应也是同族。
“对,我也是东茂村的人,但我是个孤儿,从小就没人管,像是路边的一只野狗,被人踢来踢去,是义父给了我一条活路。”秦觉倒也不隐瞒。
盛知夏注意到秦觉摩挲着左手短了一截的无名指,她伸手过去握住了他的手,疼惜地问道:“三哥,从前的日子一定很苦吧?你的手指也是在那个时候没的吗?疼吗?”
哪怕秦觉再铁汉,心再硬,可是面对女孩的柔情,他也卸下了心房——他已经掌权秦帮十年之久,从半大点儿的孩子到现在三十多岁,兄弟们从来对他又敬又畏,殷小五再爱慕他,也只敢远远问候,从不能跟他开半句玩笑。
时至今日,关心他的断指疼不疼、从前的日子苦不苦的,只有他身边的这个女孩。
“不疼,还好。”秦觉弯起唇,答道。
男人的性格就是能装,要是在女人面前喊疼,算什么本事?
但是有人关心,总是好的,只有最亲密的人才会想着去关心一个人的残缺和痛苦,这才是她与旁人不同的地方。
“骗人,怎么可能不疼,要是我,肯定都疼死了吧。”盛知夏轻轻地抚着秦觉的断指,还低头吻了吻他的断指处的黑色皮套,这皮套让他的手指看起来像是正常的,只是捏上去到底还是空。
盛知夏一脸真诚地遗憾道:“三哥,以后我们结婚,你无名指的戒指要是掉了怎么办?我也很想像我妈妈一样举办隆重的婚礼,穿上漂亮的婚纱。”
她在跟秦觉约定结婚的事,好像她已经在想未来。有哪个女人不想穿白纱,又有哪个男人能抵抗心爱的女孩为他而穿上白纱?
秦觉一生没怎么做过梦,刀口上舔血地过了这么多年,竟在这回乡祭祖的路上,忽然憧憬起了婚礼的模样。
“三哥?三哥?”女孩等不到他的回应,叫了他两声。
“嗯?什么?”秦觉难得有点怔愣,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朝霞漫天,从未有过的温柔霞光,连阳光都变成了暧昧的颜色,从车窗照进来,女孩温柔期待的脸庞沐浴在阳光里,圣洁得像是只为他而来的天使。
女孩生气他的沉默,别开脸去:“三哥你怎么不说话?不想跟我结婚吗?我太尬了!丢死人了!”
秦觉就这样看着她的小女孩姿态,温柔地笑了:“应该由我来求婚,女孩子太主动了不好。我们东茂村的男人多少有点大男子主义,你马上就要进祠堂祭祖了,也要提前学一学咱们村的规矩,很多事女孩是不能做的,男人们该扛起更多。”
盛知夏捶他:“秦觉!你记得你欠我的!你欠我的!我好丢脸啊!我在锦城出生,是锦城的大小姐!才不是你们村的人呢!”
她在耍大小姐脾气,从不迎合他,反而让秦觉更放松,从他认识她到现在,她的脾气一直没变。
秦觉一把将她揽进怀里,笑容连他自己见了都不可思议,笑道:“好,你是锦城的大小姐,我是东茂村的小地痞,除了我,整个东茂村谁敢欺负你?”
盛知夏在他怀里挣扎了两下,又老老实实了,很乖地说道:“三哥,那你要答应我,你会永远保护我,我要是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你也要罩着我,就这么说定了哦!”
盛知夏以为自己这样说,已经算是给秦觉打预防针了,她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无底线的事情来。
然而,秦觉却丝毫不觉得她的话奇怪,更没有问她想做什么,他的眼神里带着暗色,整个人在晨光里也依然不是金色的,好像那阳光再强烈,也无法撼动这个东茂村的小地痞——他的心是黑色的,和他身上穿的衣服无关,和他的皮肤无关,他的心不需要光照,也生长了三十年,还可以继续生长下去。
他轻巧巧地回应她:“我答应你,你想要的都给你。你想做什么都行。我说的。”
这话,似曾相识。
盛知夏猝不及防地记起某个沉在海底的男人,他生前很多次对她说过:“只要你乖,什么都给你。”
现在她在仇人的怀里,心里想的却是——她很乖很乖了,不吵也不闹了,能不能……把陆慕辰还给她?
“哭了?”秦觉察觉她的异常,拍了拍她的背。
盛知夏不说话,抽噎了一下,将心底的人再次按了下去,默默道:“我记下来了,三哥不许反悔哦,一辈子都不许反悔!等回到了村里,你要去秦家的祠堂里发誓给我听……”
“你可真是个鬼机灵。”秦觉无奈,女孩根本不信他,秦觉本能地想到原因,她被男人骗了太多次,不敢再轻易相信了。
“那就祠堂里见。”秦觉也没争辩,给了她答复。
渐渐的,盛知夏发现车开始颠簸起来,并不是特别好开,照理说秦帮发迹于此,路应该修得不错,可没想到进村的路却这样艰难。
她也抱怨了几句,心里也大概猜到了原因——东茂村绝不是一般的村子,秦帮的发迹史更是不寻常,其中必然掺杂着一些不正常的生意和交易,让这个村子越闭塞,越有利于隐蔽。
事实证明东茂村的地形很占优势,三面环山一面水,外面的人难进来,里面的人也不容易出去,想要藏匿一些什么也很容易,加上家家户户都是亲族,混进了任何一个外人都很容易被发现,这个村子就更加排外和“安全”了。
他们的车开进去很顺畅,不需要任何的通行证,显然早就打过了招呼,人人都认得秦老大和秦觉,他们所到之处,路过的村民都会停下来问候,叫着“秦叔”、“三哥”,恭恭敬敬。
连所用的语言都变了,换成了本地的方言,盛知夏在锦城长大、生活,无法从音译上去理解东茂村的语言,甚至连猜一猜都很难。
秦觉却安慰她:“听多了就懂了,不要紧张。这里的人也会配合你说普通话,只是他们说的不标准,你需要去猜一猜。”
等车开到了一座古朴的大宅院前,是典型的东南沿海的房子,以木雕工艺著称,到处可见本地特色。空气里弥漫着药草的香气,凉茶的铺子,古玩铺子,求神拜佛用品的铺子,虽然村子不大,但本地需要的一切用品都可以买到。
盛知夏随着秦觉下了车,看到大宅院宽阔的门楼上挂了牌匾,写了“秦宅”两个字,红色的灯笼挂在两旁,是簇新的颜色,好像在迎接主人的归来。
早就有人来放了鞭炮,一路炸过来,让整个村子都热闹起来,一群人簇拥在秦宅门口,将秦福生团团围住,全是陌生的面孔,带着对秦福生的敬意。
他们用的依然是本地方言,听在盛知夏耳中就是加密语言,她被动地迎接各色目光的注视,明白这些人是在打听她是谁,从什么地方来的,知道她是秦福生的女儿,眼神又不同了。
傅瑜本是站在秦福生身边的,她同样听不懂秦福生和村民们的话,但她要做秦家的女主人,自然贤淑得体,生着病也还坚持听着、笑着,陪着秦福生寸步不离。
等到秦福生终于催促她去休息,盛知夏这才搀扶着傅瑜朝秦宅内走,跨过高高的门槛:“妈妈,您小心一点,慢一点。”
她要是为了自保,最安全的是跟傅瑜待在一起,等祭祖结束,她可以全身而退。
可盛知夏知道自己并不是为了全身而退才来的,如果她想要搞点事情,就等于进了一个魔窟,魔窟很陌生,她需要先去探探路,绝不能坐以待毙。
傅瑜的身体本就不好,又经过长途颠簸,早就摇摇欲坠,盛知夏和佣人扶着她进去休息,也偷偷观察着大宅内的情况。
秦福生带着秦帮发家,南省人又格外重视祖宗和礼法,这座大宅子修得很阔气,有一种低调的奢华。
大宅院里错综复杂,也不知道每一间房间是干嘛的,绕了一圈下来,很容易迷路。
建筑风格是南省古朴的样式,本地特色明显,秦宅的门槛很高,不抬脚都迈不过去,小朋友估计还需要爬过去。秦宅内设有专门拜神的神龛,前后的分区也跟北方不同,盛知夏弄不清这里的风俗习惯,越看越糊涂。
“小媛,妈妈休息一下就没事了,你去你爸爸那边,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明天就要祭祖了,你得帮帮你爸爸,不能什么都不做。”傅瑜躺在床上,半条命都快没了,骨瘦如柴,却还在对自己的女儿提要求。
佣人笑道:“太太,这里不需要大小姐做什么,我们会做的。”
傅瑜不乐意:“那怎么能一样?你们是佣人,你们帮忙准备,跟我们自己准备肯定不一样。南省的女人都很勤快,拜神祭祖都要亲自准备,这才是心意,小媛,你得学着点,不能丢了妈妈的脸,也不能丢了秦家的脸……咳咳……”
话没说完,傅瑜咳嗽起来,喘气儿都喘不上来了。
那佣人半句话都不敢再说,偷偷看了看盛知夏。
“……”盛知夏无语,傅瑜这个脑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奴性都刻进骨子里了,上赶着要给人当牛做马,自己身体不好当不了,就让女儿去当。
这种封建余孽居然还是锦城傅家的小姐,连佣人听了都傻眼了吧。
但是,盛知夏还是听话地回答道:“好的,妈妈,那我就过去爸爸那边了,您好好休息吧。”
她是想出去转一圈,再看看这个宅子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能用一用,整个宅子不走上几遍是分不清前后的,她是个误入了迷宫的人,更可怕的是还语言不通。
于是,盛知夏离开了傅瑜的住处,有个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小丫头一直跟着她:“大小姐,我叫丽珍,宅子里大,怕您走丢了,我来带路吧。”
“好啊。”盛知夏答应着,却不知道这小丫头是要给她指路,还是为了不让她走到不该走的地方去。
这样,也好。
她故意朝着感兴趣的房间乱逛,一间一间地打开,进去参观,再退出来,她一惊一乍地叫唤:
“哇,我爸爸收藏了好多的古董啊,都能开个博物馆了!”
“哇塞,字画也好多,茶具也不少,我爸爸这品位不得了啊!”
“还有炮台?太夸张了吧,这炮台还能用吗?这里以前是不是打过仗?打过倭人还是海盗啊?”
“站在这个位置看得到海唉,距离海边有多远啊?”
“我们家的祠堂在哪?丽珍,你带我去看看吧。”
盛知夏的问题就没停过,看到什么问什么,丽珍也知无不言,都和她说了。
等她们逛到了大宅子后面的一间矮小的茅屋前时,盛知夏停住了脚步,这小房子有点不同寻常——它是三角形的,全部的墙体都由茅草编织而成,没有窗户。
这么简陋的茅草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门上,居然还上了一把锁。
什么东西这么重要,必须要锁在这里?既然重要,为什么不放在宅子里,而是单独搁置在这样的小茅房里,茅草盖的屋顶,下雨应该会漏雨吧?
要是用力一踹,估计连门带墙全都塌了,能锁住什么?
她径直朝着小茅屋的门口走去。
丽珍有点慌了:“大小姐,这……这是草寮,不好看的……我们走吧!”
盛知夏一听,更不可能走了,她命令丽珍:“有什么地方是我不能去看的?里面藏了什么呀?你去开门!”
“我……我不知道……老爷说了,不能看的……”丽珍想躲闪,都快吓哭了。
盛知夏才不管她哭不哭,朝她伸出一只手:“钥匙呢?拿来。”
“没……没有钥匙,大小姐,你饶了我吧。”丽珍求饶,忽然就给她跪下来了。
盛知夏的心里越发不安,她再也不是温和调皮的少女,在以玩闹的心态欣赏自己家的大宅子,而是冷着脸,阴沉地笑道:“你是想让我打死你,再让其他人去开门呢,还是你乖乖自己开门?出了事儿我来负责,你慌什么!今天要是拿不到钥匙、开不了这扇门,我就让人把你如花似玉的脸给划化了,再把你丢去村口喂那几只大狼狗!”
她是骄纵的大小姐嘛,威逼利诱怎么了,吓唬人不应该是基本功嘛。
“大小姐,饶……饶命……”丽珍被吓得捂住了脸,这才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钥匙,举过头顶——
“呵呵,果然有钥匙。”盛知夏见状,气不打一处来,一脚踹在丽珍的身上,怒道:“居然敢骗我!你是不是活腻了!以为我好骗是吗!”
“大小姐,我不敢了,不敢了……”丽珍被踹倒在地,拼命求饶,哭得梨花带雨的。
盛知夏却不管她哭不哭,她从丽珍手里一把抢过那把钥匙,手指勾着钥匙圈转了转,又笑开了:“我倒要看看里面是什么好宝贝!不需要你来开门,我自己去!记住了,这是我爸爸的家,家里所有的宝贝都是我的!我想看就看!谁也别想拦我!”
她宣告出声,给那些看得见或者看不见的眼线们听。
里面究竟会有什么呢?
盛知夏心里也很忐忑,但既然再没有人上前来阻拦她,想必是可以看的,并不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她更多了一层好奇心。
她走到门前,将钥匙插向锁孔,很快,锁芯“啪嗒”一声打开了。
“大小姐,里面不好看的,您别吓着了。”丽珍爬起来,小心翼翼地劝说她,也不敢再上前阻止。
“废什么话,开都开了,有什么好怕的?”盛知夏更加坚定了所想,丽珍只是让她别吓着,说明里面的东西根本没有威胁性,只是有点吓人而已。
难不成是秦福生收藏的什么恐怖的玩意儿?
她一狠心,一把将门朝里推开,顿时,一阵恶臭扑鼻而来,眼前的一切让盛知夏呆愣在原地,瞳孔剧烈放大,放大,一瞬间动弹不得,全身都僵住了。
几秒过后,她凄厉地尖叫出声:“啊——”
这封闭的小茅屋内,恶臭扑鼻,闷热潮湿,里面也并没有盛知夏想象的东西,而是关着……一个人。
不,那已经不能称之为一个“人”了。
茅屋里四面不透风,没有一个窗户,只是屋顶是残破的,漏了一点光,才能看清里面的样子。
南省多雨,一年四季闷热不已,下雨的时候这里必定漏雨,所以整个茅屋连猪圈都不如,充满了人类粪便和腐臭的味道。
那个“人”头发全白,四肢无力地靠坐在墙上,不是正常的靠坐,好像四肢都已经残废了,一动也不动……他眼神空洞洞地直视着前方,像一个死去多时的标本,几秒后,他的眼睛动了动,朝她看过来……
盛知夏几乎在一瞬间就认出这个老人是她的外公!
是她的外公啊!
外公居然就在这里!
虽然她早就知道他在,可是她没有想到,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秦帮竟然拿外公当做猪狗不如的东西,关押在这个阴暗不见天日的小茅屋里!
恶臭,屈辱,折磨,恐怖,加诸在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身上,这是活生生的虐待!剥夺了一个人最起码的尊严,让他在无穷无尽的折磨中无望地等待死亡……
任是谁看见眼前这个场景,看见外公的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神,骨瘦如柴的身体,恐怕都要吓疯!
可是,盛知夏并不是被吓到,她只是愤怒,没顶的恨意直冲她的脑袋,整个人都被燃烧殆尽——
难怪秦帮的人对她的狠戾无动于衷,难怪秦福生和秦觉对她那些玩弄贺以南的小把戏一笑了之,原来,最恶毒最残忍的东西她还远远没有学到位,秦福生和秦觉看她恐怕像在看一个小孩子吧?
小孩子在玩把戏,大人们愿意宠着,所以不说什么。
现在呢,什么意思?
刚才丽珍不阻止她开门,肯定不是被她的话给吓唬住了,而是来自秦福生或者秦觉的授意,特地让她来见识见识这个被关押的“人”,好试探她作为秦帮未来的老大底线在哪、试探她未来可以跟着他们走多远吧?
她怕与不怕,吓傻了还是吓疯了,根本不重要。
这……就是秦帮的大小姐所要遭受的磨砺。
盛知夏那一声尖叫拖得很长,拼了命地疯狂地尖叫,叫得整个宅子乃至整个村子应该都听见了。
“大小姐,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有人匆匆忙吗地跑过来。
好多人跑过来,从她看不见的地方。
“丽珍,你怎么回事,为什么打开这道门?你不要命了?”有人来苛责。
“大小姐,没事了,这个草寮,咱们秦宅已经废弃不用了,临时用来关了个老畜生,准备明天祭祖。吓到您了吧?”秦家的老管家秦二也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笑眯眯地安慰着盛知夏。
秦二显然对“老畜生”这个词习以为常,估计宅子里的人都这样称呼外公,外公在这里被关了多久,就遭受了多久的屈辱。他说的是蹩脚的普通话,但意思盛知夏都听清楚了。
“把草寮的门关上吧,那个老畜生真是该死,吓到了大小姐……”秦二还在一口一个“老畜生”,想扶盛知夏离开那道门。
可是,盛知夏偏偏不走,她的目光跟小茅屋内的外公对上,隔了几米远,隔了明与暗的对比,隔着生与死的临界点,外公无动于衷,脸上没有任何波澜,眼神也没有起伏,好像已经死了,但他依然会眨眼。
她刚才叫得再大声、再疯狂,外公也习以为常般不给予回应。
“大小姐,这个老畜生他……”秦二再次出声,想请她回去。
“啪——”盛知夏猝不及防转身,反手狠狠地给了凑上前来的秦二一个耳光。
“哎哟喂——”秦二哪里料到会有这种事,被扇得一个趔趄险些栽倒,他立马就跪下了:“大小姐别生气,都是我们的错……”
“哦?错哪儿了?你们错了吗?”盛知夏冷笑,眼睛都红了,脸上的表情像是要杀人,她冷眼盯着管家秦二,却朝一旁的丽珍招了招手:“把墙角那个东西给我拿来。”
丽珍他们都害怕极了,墙角没有别的东西,靠着一根……生了锈的铁棍子,带着弯钩,应该是之前用来勾住整头猪肉牛肉的,这里靠近宅子的后厨,有这样东西不奇怪。
但是,它靠在小茅屋的墙边,多少让人多了点联想,也许里面那个动弹不得的老人,曾经受过这根铁棍的苦。
铁钩扎进过他的皮肉里吗?
铁棍子曾经击打过他吗?
他为什么不说话?
是不是已经听不见了?
那些脏污的粪便和潮湿的茅草堆里,有没有老人的血?
盛知夏想到了太多太多的可能性,心底的仇恨和怒火卷走了一切的天真和人性……
“大小姐,这个东西很危险的……”丽珍哆哆嗦嗦地去拿了铁棍子过来,很重,不趁手。
盛知夏接过铁棍子,目睹了秦二惊恐难以置信的眼神,她居高临下地笑了笑,笑容甜美,声音柔软而动听:“管家,乖,别抬头,您都这么大岁数了,吓到您可就不好了。”
秦二跪在那儿,哪儿敢起身,可是不起身,大小姐她打算干什么?
她一个漂亮柔弱的小姑娘,应该不会……
“大小姐,我……”秦二刚垂下眼睛,忽然就发出了一阵杀猪般的痛苦叫声,有什么东西深深地扎进了他的肉里,疼得他失声惨叫“啊——”
盛知夏已经疯了,一棍子一棍子狠狠抽打在秦二的身上,从他的腿,到他的胳膊,他的背,无论是铁棍还是铁钩,打断了他的骨头还是刺穿了他的皮肉,她都没停下来。
“大小姐,饶了管家吧,他年纪大了……”
“大小姐饶命,管家他只是……”
“大小姐,别动怒……”
很多人来拉她,来劝她,全被盛知夏踹翻在地,她手里拿着武器,不许他们躲避,谁来就打谁。
秦帮的大小姐在她回到东茂村的第一天,就展现了她的疯狂,她边教训下人,边骂他们:“谁让你们吓唬我的!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你们活腻了是不是!我不管里面是什么老畜生,我只知道你们在耍我!搞清楚我是谁了吗!想死就直说!”
“都给我跪好了!我看谁敢动!信不信我毙了你!”
“最恶心的就是秦二你这个老东西!在我面前装什么装!年纪大了又怎么样!尊老爱幼写在秦家的族谱上了吗?要是你真这么能耐,为什么你不做人偏要做狗!”
“老畜生,这个词儿蛮好的,我看你也是老畜生,就该让你跟里面那个东西关在一起!下次别特么恶心我了知不知道!知不知道!老畜生!老畜生!”盛知夏手里的铁棍抽累了,又一脚一脚去踹,骂声也一直没停,骂得自己嗓子都哑了,揍得那个秦二奄奄一息,趴在地上连出气儿都少了。
秦二满身是血,从头到脚,血痕累累。
盛知夏也满身是血,脸上、手上都是血,不是她的,是别人的。
血腥的臭味,从茅屋里弥漫开来,又从这些恶臭的狗东西身上散发出来,让盛知夏周遭的一切都变成了一样的气味。
好像这才该是整个东茂村该有的气味,更是这个干净古朴的大宅子该有的恶心。
都别藏着掖着了,原本就已经烂透了,装什么岁月静好?
环顾了一下四周,没一个人好好地站着,趴着跪着一地,血也流了一地,盛知夏这才满意,拄着那根铁棍子,居高临下地盯着眼前血淋淋的一幕,残忍地笑了:“好了,我累了,原谅你们了。丽珍啊,扶我回去,我要去冲个澡,臭死了。”
丽珍先前挨了她一脚,一直不敢上前来,缩在一旁瑟瑟发抖,现在听了她的命令,忙上前来扶她:“大小姐,这……这边走……”
盛知夏的鞋上都沾了血,她嫌恶地在一个佣人的衣服上擦干净了,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走出三步远,她却又回头,吓得那群佣人又抖了抖。
盛知夏歪头,对趴在地上的佣人们道:“你们要是还能喘气儿,就继续去忙吧,别不识相的去我爸爸和三哥那里告状。还有,把那个草寮的门锁好,别再让恶臭的味道跑出来了!恶心。”
“是,是,大小姐……”还能喘气儿的佣人们诚惶诚恐地换了个方位跪着,恭送她离开。
所有的佣人都没想到,看着娇滴滴的、花儿一样娇艳的秦帮大小姐,刚进宅子的时候,只知道对众人甜甜美美地笑,有教养又有礼貌,一看就好欺负。
谁知道才过了几个小时,众人发现她原来是个心狠手辣的疯子,只是无意中让她撞见了一座草寮死牢,一时没让她气顺而已,就让老管家秦二遭受了一场血光之灾。
刚才她下手那个狠劲儿,完全不留情面,老管家伤势很重,能不能活下去还不知道呢。
但是,所有挨打了或者侥幸没挨打的人都记住了,从今往后,这个宅子里但凡能喘气儿的东西,都不敢再去招惹那位“柔弱”的大小姐了。
她有秦老大的基因,天生自带狠毒,除了顺着毛讨好,别想忤逆她一丝一毫,她来的时候干干净净,刚才沾了血离开。
……
盛知夏是带着怎样的心情回到房间的,只有她自己清楚,不能哭,也不能疯,她得保持镇定,不至于露出任何一点破绽——
她不能为外公而哭,不能为外公愤怒,她在这个地狱一般的地方,眼睁睁看着外公被关在那个暗无天日的破烂茅草屋里。
草寮,旧时本地用来看守菜园子或者鱼塘虾塘的临时居所,矮小破败,现在本地早就荒废了,在大宅子的后院里筑起草寮,更是闻所未闻。
时至今日,盛知夏也终于明白,秦福生为何对她放任自流,从不干涉她的言行,因为秦帮在“养蛊”。
她就是那个蛊虫,被他们用血浇灌,看她能不能长大。
秦福生不需要一个美丽而脆弱的女儿,他想看她发疯,看她歇斯底里,看看她在他们的所作所为面前能坚持多久不崩溃,看她会不会是他们志同道合的盟友,而不仅仅是有血缘关系的美丽花瓶。
秦帮不需要花瓶,不需要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未来继承人,甚至,秦福生和秦觉早就达成了某种默契吧,他们才是真的“父与子”,秦媛在被秦帮认可之前,只是花瓶美人。
盛知夏苦笑,对付疯子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们还要疯!
她此刻孤立无援,心里太乱,虽然有手机,却不知道跟谁联络,她怀疑整个村子里应该有信号拦截的东西……为了防止信息外泄。
她不敢冒险,怕暴露了自己的意图。
在浴室里呆了很久,冲洗干净身上的血污,盛知夏披着睡袍走出去,发现秦觉来了,正靠坐在沙发上抽烟。
看到她出来,秦觉笑了笑,眼神锐利又温柔:“听说我们大小姐被吓着了,我让厨房做了汤,送来给大小姐压压惊。”
盛知夏在心底冷笑,果然,秦觉什么都知道。
她把浴袍的带子系紧,瞥了一眼桌子上的汤,没好气道:“我不喝,拿走。”
“我要休息一会儿,三哥你先出去吧。”她拿毛巾擦着头发,南方湿热,她浑身都不舒服,房间里点着驱蚊香,南方连蚊子都比锦城狠毒,冬天都要出来咬人。
秦觉只是笑,也不走,继续靠在那抽烟:“生气了?刚才在后院没打够吗?要不,我让你揍几拳?”
盛知夏一听,恼火地转头瞪他:“三哥,你故意的对不对?你早上才说会保护我,会宠着我,一回到东茂村,你就让他们欺负我,不拿我当回事儿!我是爸爸的女儿,为什么他们不尊重我!还是说整个东茂村的人,只听你和我爸爸的话,却当我是外人?”
她在兴师问罪,她只能兴师问罪,想要问个明白,再得到秦觉的承诺。
秦觉终于起身,走到她面前来,还是笑着的,语气诚恳地揶揄道:“小狐狸,你现在真像只发威的小猫,张牙舞爪的。他们敢不尊重你吗?大小姐,你现在出去问问,出去走一圈看看,还有人敢不把我们大小姐放在眼里,他们大概是活腻了吧?”
盛知夏别开头不看他:“三哥是在笑话我发疯吗?我不过就是教训了他们一下,要是有枪,我刚才当场就把他们毙了!尤其是那个秦二,他根本就是看不起我,拉拉扯扯的想控制我!他死了没有?”
她的声音天真无邪,语气也丝毫不以为然,天真和疯狂在她一个人的身上糅合。
秦觉听罢,伸出手,递给她一样东西:“拿去。”
盛知夏低头一看,差点懵了——秦觉真给了她一把枪。
这个男人真是个疯子!
他没有道德,不讲虚的,让她在暴力的路上越走越远。
“真有枪?”盛知夏扯开唇角,让自己的表情显得很兴奋,从秦觉的手上接过了那把枪,猝不及防地将枪指向了秦觉的头——
“当心点儿。”秦觉握住了她的手腕,极为熟练地避开了她的枪口,笑着将她连人带枪控制在他怀中,邪肆地说:“来,我教你怎么开枪,这把枪很小巧玲珑,适合你。”
盛知夏就这样任由他圈着,她的手被他握着,瞄准了好几个地方,但秦觉迟迟不肯开枪,她急了:“哎呀,这枪能不能开呀?三哥!”
秦觉笑了:“老宅不能开枪,这是秦帮的规矩,义母还在休息呢,惊吓到她也不好。你想练习的话,跟我去村里的靶场。”
“靶场在哪儿呀?快带我去!”盛知夏说着就要拽他出门。
秦觉扫了一眼她的睡袍:“换件衣服。现在这样穿像什么话?以后,睡袍只许穿给我看。”
盛知夏撇撇嘴:“才不要呢,也不给你看!”
她说得强硬,却又娇羞不已,拿了衣服进洗手间去换,不许他窥探到一丝春光。
秦觉吸了口烟,眼底有墨色的光,无论他怎样压抑身体和情感,也摆脱不了对她的占有欲和浮想联翩。
只是明天要祭祖,他要负责的东西太多,不能纵情声色,只能一口口抽着烟冷静。
半个小时后,盛知夏被秦觉牵着跳下山地车,这里居然是个海边的靶场。
三面环山一面水,东茂村的东边就是水域,一望无际。
靶场建在沙滩上,很空旷,有几个十几岁的孩子在搬运打靶用的枪支和子弹。
秦觉耐心地陪盛知夏拆解了枪支,一点点帮弄清楚了构造,还手把手地教她射击,他的枪法很准,但盛知夏是第一次摸枪,一直练习了很久,也没有一发子弹是独立射击且击中靶子的,除非有秦觉在。
秦觉哈哈大笑:“今天的练习就到这里吧,一口吃不成个胖子,再练下去,你的手就要废了,明天祭祖,小心连香都拿不稳。”
“哼,我才不管呢!我不信我一枪都打不中!三哥你故意欺负我!”盛知夏气得把枪扔了,她的手腕确实很痛。
这时,她不得不承认,术业有专攻,她是个无可挑剔的舞蹈家、出色的珠宝设计师,从小到大十指不沾阳春水,没有吃过什么苦头,舞蹈和设计都是耳濡目染,积累到今天才有所成就。
可是,让她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学会实弹射击,并且精准地击中敌人的心脏……她没有这样的天赋。
快意恩仇,一枪毙命,那是别人的能耐,不是她的。
“好了,小狐狸,差不多得了,今天你学会了开枪,知道了枪的内部构造,已经收获不小了。”秦觉抬头看了看天色,道:“不早了,我得过去祠堂那边看看他们准备得怎么样,走,回去吧。”
盛知夏偏不走:“我不回去,我想留下来看日落,玩沙子。”
她揉着自己的手腕,噘着嘴,一点都不配合。
秦觉以为她是不服,也没勉强她,对那几个孩子道:“你们陪大小姐说说话,两个小时后送她回来。阿易,交给你了。”
“好的,三哥,交给我吧!”个子最高的小孩干脆地答应。
盛知夏坐在沙滩上,白皙的脸上都晒红了,她也不管,仰头看秦觉:“为什么两个小时后?”
秦觉揉了揉她的头发,叹了口气:“两个小时后开饭,义父会向全村正式介绍你,明白了吗?”
盛知夏“哦”了一声,继续玩沙子。
她明白了,今天是傅瑜和她第一次跟村民们打招呼,明天是秦家的祭祖拜神的大日子,傅瑜和她将会走进秦家的祠堂,也需要村民们做个见证。
秦福生在里面关了近二十年,东茂村的实际掌权人分明是秦觉,所以无论祭祖还是全村聚会,都少不了他的安排。
“乖啊,这些孩子都是村子里长大的,有什么想要的和他们说。”秦觉又交代了几句就离开了。
等秦觉一走,那几个孩子巴巴地在盛知夏面前坐下来,等她说话。
盛知夏数了数,一共六个。
年龄大概在十岁到十五岁之间的男孩,一个个稚气未脱,南省常见的长相。
盛知夏问他们:“村子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
几个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统一了口径,指了指山与水连接处的小树林:“猪好玩!”
“猪?”盛知夏不解,难道东茂村还有野猪吗?
“我们带你去,可好玩了!”孩子们兴冲冲地跑在前头。
盛知夏跟上去,走了好一会儿才到了小树林里,越深入,越能闻到异味,除了海水的咸腥味,还有动物粪便的味道……
盛知夏警惕起来,她不得不想到茅草屋里的外公,顿时一丝笑意都没了,又是什么可怕的畜生行径?
可是,这些孩子的脸上分明都是开心的,仿佛正在去往动物园的路上。
越来越近,盛知夏发现这里是个养殖场,应该是供应东茂村的日常肉类的地方,养殖了鸡鸭鹅,牛、羊……也确实有猪。
她听见了猪的哼哼声。
可是,养殖场有什么好玩的?这群孩子这么没见过世面?迫不及待把猪介绍给她看?
等到了猪圈的位置,那个叫阿易的兴奋地拉着她:“大小姐,你快看那些猪!可好玩儿了!哈哈哈!”
养殖场有搭好的棚子,棚子里分了不同牲畜的养殖区域,猪圈在最隐蔽的方位。
她朝猪圈里一看,几只硕大的肥猪在哼哼唧唧地吃着东西,养得真是好,肥头大耳,走路身上的肉都在晃动,身边还有几只小猪仔,看个头是做烤乳猪的好材料……
这几个孩子是打算让她来挑烤乳猪的小猪仔?因此觉得有趣?盛知夏依然不解。
阿易拉了拉她的衣服:“哈哈,大小姐,你看错了,不是那几只猪,是里面的那几只!她们才好玩儿呢!”
盛知夏顺着他的指向看去,又是一瞬的呆滞,心脏都停了一拍——
在猪圈的最里层,只隔了一道铁栅栏,她看到里面蜷缩着……人。
应该都是女人,衣衫不整,看得出明显的女性特征,白花花地袒着,头发都很长,乱蓬蓬地披散下来。
里面的女人不少,听见他们说话,她们隔着铁栅栏朝盛知夏看过来,有一两个更是上前来疯狂地摇着铁栅栏,企图说话,但话说不出来,只能听见她们的破败嗓子里徒劳地发出“啊啊啊啊”的喊声。
“不许叫!闹什么!”那个叫阿易的小孩恶狠狠地冲铁栅栏的方向叫道:“再叫我把门打开了!你们是想喂猪吗!”
他的威胁很管用,那两个摇着铁栅栏的女人一听纷纷后退,瑟缩着退了回去。
“哈哈哈,她们怕了!她们怕了!”几个小孩子在起哄,显然有什么他们才懂的梗,比如“喂猪”。
那个叫阿易的小孩很想让盛知夏体会他们的快乐,贴心地解释道:“大小姐,这群女人都是外面抓回来的,村子里的男人们喜欢过来找她们,给点吃的就可以玩了。她们不能说话,要是反抗太过分,就会被丢出来喂猪。嘻嘻,猪什么都吃,把人绑了,猪要是饿极了也会吃。”
阿易是笑着说的,嘻嘻哈哈,一群孩子都在笑,好像喂猪和玩是一件同等快乐的事,他们丝毫没觉得不妥。
除非是村里的大人们都这样行事,否则孩子们为什么觉得理所当然?
女人,外面抓回来的,成为玩物的女人们……
“哦,原来是这样……”盛知夏盯着铁栅栏里面,笑着回应了一句。
“啊——啊——”这时,铁栅栏里的一个女人听见了她的声音,忽然疯了似的上前抓住了铁栅栏,大力地拍打、摇晃,拼了命地想要挣破牢笼似的。
她的头发披散,衣衫褴褛,显然也被弄成了哑巴,可她的眼睛如此熟悉,盛知夏猝不及防地辨认出这个女人是……
楚琪!楚一关的女儿,楚媛曾经以为的同父异母的妹妹楚琪!
此前陆维新收购了楚一关的珠宝公司,后来又得知楚一关的医药公司也出了问题,很多人在找他的麻烦。楚一关却像是凭空失踪了,一点都消息都没有,众人纷纷猜测他是不是带着妻子刘瑞芳和女儿楚琪跑了,却没想到……楚琪居然在东茂村!
与世隔绝的南边小村子,被关在猪圈里沦为了玩、物。
哪怕盛知夏再不齿楚一关的行径,可他们罪不至此!
楚琪在这里,楚一关和刘瑞芳呢?他们还活着吗?
曾经,站在楚媛和傅瑜的角度,觉得楚一关残忍,不顾前妻和亲生女儿的生死,强迫楚媛出卖身体换取豪门的青睐。
现在,盛知夏只能在心底冷笑,楚一关固然可恶,又自私又卑劣,可楚媛不是他亲生的,傅瑜一直在利用楚一关,好保住秦福生的骨肉,她应该从来没有爱过楚一关,结婚估计也是迫不得已,为了活下去吧。
仔细想想,楚一关和傅瑜,全员恶人。
楚一关是奸商,傅瑜是白莲花,而楚家惹上的秦帮却是魔鬼。
不必再去想楚一关去哪里了,以秦福生的手段,得知妻女被楚一关欺负,傅瑜要是再吹吹枕边风,楚一关的下场绝对凄惨,可能已经没命了吧。
“啊——啊——啊——”楚琪还在摇着铁栅栏,眼睛都好像充血了,拼命地瞪着盛知夏,她认得楚媛的声音,她是在恨着还是求救,无法分辨。
“舌头都没了,还这么吵!真是烦死了!看我不给你点教训!”那个叫阿易的小孩气急,十几岁的少年想在盛知夏面前涨涨威风,愤怒地准备开门去拖楚琪。
“算了,跟猪有什么好计较的。除了这个猪圈,还有什么好玩的吗?”盛知夏别开眼,不再去和楚琪对视,她无力去面对这样的惨烈,只好岔开话题,轻描淡写地假装不在意。
“其它的东西都不如猪好玩了。反正三哥说了,猪圈是最干净的地方。”阿易依旧笑嘻嘻。
“为什么猪圈是最干净的地方?”盛知夏不解。
“猪什么都吃啊,不管丢给它们什么,活的还是死的,骨头还是草根,它们不挑,全都吃得干干净净。”阿易笑着解释,本地口音很重,为了让她听懂,用的是蹩脚的官话。
盛知夏明白了,这些养了很久的老肥猪,养得这样好,不是因为别的,只因它们的食物很充足。秦帮轻易无法销毁的一些东西,比如,敌人的骨头,新鲜的尸体……都可以通过这些猪来解决。
猪是杂食动物,无论给它们什么,它们从来不挑,吃下去,当做食物消化掉。
被吞下去的一切,彻底消失干净,里面那些隔着铁栅栏的女人们肯定目睹过可怕的种种画面,因此才会害怕铁栅栏被打开,害怕她们也变成类似的猪的食物,从生到死痛苦且不留痕迹。
秦帮这群恶心的魔鬼,东茂村这个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恶心村子!
为什么人可以恶到这个地步,为什么连孩子也要被荼毒,觉得他们眼前的一切恶意都是正常的?还笑嘻嘻地帮着大人去看守养殖场,帮着吓唬那些不听话的“猪”们。
“听起来很有趣。”盛知夏笑了笑,给了阿易回应,又漫不经心地问道:“你们平时就负责看守猪圈和靶场吗?”
“我们在村子里帮帮忙,猪圈和靶场都是三哥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当然要做好!”阿易很自豪地拍了拍胸脯:“大小姐有什么吩咐都可以找我!”
“阿易,没想到你这么厉害啊!刚才打靶那些弹药也需要你们搬运?我现在还可以练练手吗?”盛知夏问道,她有太多的愤恨无法排解,更想去摸一摸整个东茂村还藏着什么秘密武装。
“没问题!大小姐,你跟我来!我再带你去看看村子里的弹药库!”阿易非常热情,对她一点防备都没有,毕竟是秦老大的女儿,谁会怀疑她的动机呢。
“好啊,总算没有那么无聊了。”盛知夏雀跃,跟着阿易离开了猪圈。
她不敢回头看,也不去理会楚琪在“猪圈”里冲她徒劳地吼,但盛知夏的心里如此疼痛,她根本不恨楚琪,和楚琪没什么恩怨,楚琪所有小女孩般的小伎俩都只是没家教而已——罪不至此。
这些被关在猪圈里的女人们,应该每一个都罪不至此!
无论从前是怎样的背景,得罪了秦帮,或者只是被秦帮的人看上,就换来了一辈子的痛楚,到死都不见天日,死了也无人知晓。
这人间炼狱!
“大小姐,这个小小的弹药库,够你打几年的靶了,但是三哥说了,怕你的手疼,还是悠着点。”阿易领着盛知夏去了靠近村子里的一处吊脚楼。
南方潮湿,建筑物都是吊脚楼的风格,弹药库自然更需要防潮防火,盖在这个离村子稍远,离海边稍近的地方,也算合适。
“厉害了,武器真不少啊。”盛知夏清点着库房里的种种装备,秦帮显然有备而来,里面的枪支弹药都很充足。要是有外敌来犯,这些孩子恐怕都能拿起枪来扫射,有谁会防备一些孩子呢?
这就是整个东茂村的可怕之处。
“都是些什么,给我介绍介绍,哪种枪我可以试试?”盛知夏一边看,一边请阿易来介绍。
阿易很热情,一一都跟她介绍了,越说越兴奋,说到开心的地方,还拿了枪来,或者叫他的那些更年幼的小弟去演练:“来,让大小姐看看,你是不是枪法很准,兄弟们,现在是展现你们的能力的时候了!”
“哈哈,你们真厉害,怎么都会开枪啊?枪法都还挺准的。”盛知夏笑着问道,这些孩子的年纪真小,换做是她连枪都拿不稳,他们却能十发九中。
“我们这里连小孩都会开枪,防止有陌生人闯进来,我们必须要练好枪法,保护东茂村。”阿易一脸理所当然。
盛知夏旁敲侧击:“为什么要防止陌生人闯进来?”
阿易的脸色有点变了,道:“因为他们来了,爸爸妈妈就会被抓起来,我们全家就会被饿死,也可能会被活活打死、喂猪,三哥说了,不许陌生人进村,那些猪也不能活着走出东茂村……”
“为什么不好好读书走出去?外面的世界很不一样,比这里有趣多了。”盛知夏问道。
几个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沉默了下来。
阿易毕竟是孩子王,听了这个问题笑了笑:“大小姐,外面的世界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爸妈说了,读书是没用的,也不挣钱,我初中都没毕业,出去累死累活也只能挣几个辛苦钱,呆在东茂村里,挣钱容易多了,这份工作我能做得很好!饿不死!”
阿易说话的时候是自豪且骄傲的,他就是笃定他的工作最好,什么读书不读书,他才不在意。
盛知夏眯起眼,什么了不起的工作,不过是帮着秦帮杀人放火,她也越发确定,这个东茂村的男女老幼恐怕都会开枪,要万分小心谨慎才行。
摸过了几样武器,都是些她无法在短期内上手的东西,她只好都放下了,最后在武器库的最角落里发现了一样趁手的——手榴弹。
拉开保险栓,一切都会被炸毁,这个武器库也会被毁掉。
要是她在其他场合拉响了这个手榴弹,是不是那些恨着的一切肮脏面孔都会化为废墟,废墟之下埋葬的将会是……秦家的祠堂。
“大小姐,两个小时过去了,我们要回去吃饭了!”阿易锁上了武器库的门,并没有发现她顺手捞走了一件什么。
海风吹来咸腥的味道,盛知夏眯起眼,眺望着已经沉下去的海平线,天已经完全黑了,整个东茂村更显得阴森森,尤其是海边“猪圈”的方向。
盛知夏问阿易:“为什么没有渔民?这不是海吗?”
阿易不以为然:“哈哈,我们村子的海太贫瘠了,我爸爸说老天爷不眷顾,靠海获吃不饱饭,不如秦叔安排的生计挣钱!”
秦福生的拥护者,根深蒂固地宣扬他的想法,“秦叔安排的生计”,呵呵,盛知夏不问也明白是什么……贫瘠的渔村,还能靠什么去发家致富,不过是些涉及毒的东西,家家户户都心知肚明,连小孩子都会做的“工作”,就是毒的制作过程。
这样挣钱,确实容易。
但也彻底泯灭了人性,从小孩子开始,将整个东茂村推向了另一个极端,它必须被净化被救赎。
“我们每天都要在海边巡逻,我和阿武是早上。”阿易依旧笑嘻嘻的,根本没发现盛知夏的异常。
“巡逻?为什么?你不是说外面的人进不来吗?”盛知夏不解。
“万一有不知死活的人误入呢?我们肯定第一时间突突了他们,再把他们拖去喂猪!这就是我们六个人的任务!”阿易比了个开枪的手势,他的身上其实也挂着一把枪,这是小小巡逻队队长的特权。
其余的孩子们也哈哈笑了起来,行了个蹩脚的军礼,一个接一个朝着前方跑去。
都是太年轻的孩子们,笑脸也还算纯真,连他们自己也没见过东茂村以外的世界,还不知道人世间的美好,就已经深陷泥淖和污黑。
“外面的人进不来,你们也不出去?”盛知夏又问。
“哈哈哈,我们也没打算活着出去呀!东茂村就很好了,想要什么让人买回来,有钱什么都能买到!我爸妈说了,千万不能出去给秦叔添乱!大小姐,你也要小心啊,外面太危险,连秦叔都被抓过,外面的人不讲道理!”阿易说着说着,很关切盛知夏的未来。
“对了,大小姐,我们村子里的通讯和外面是断开的,为了防止有人告密,三哥说了,谁想告密,马上就会通知全村,我们很放心很安全的。”
阿易最后透露了一个消息,炫耀着整个东茂村的安全。
“原来如此,好高级啊。”盛知夏的想法被证实,她的手机在这里没有了用处,哪怕她掌握了再多的资料,也依然无法和外界沟通。
势单力薄如她,单枪匹马跟着秦帮的垃圾们回到东茂村,如果运气够好,她大约也只剩下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和他们一起死在这里。
“今晚的月亮不错啊,你们看,月亮快圆了。”盛知夏心里堵着太多的话,一时不知道从何说起,自然更不能跟这几个从小就已经染黑的孩子说什么,只能插科打诨地让他们看看月亮。
月亮无声地看着地上的一切,它不打算救赎任何人。
东茂村的夜晚还是昏暗居多,但各种基础设施还不错,循着昏黄的路灯牵引,他们朝着人声鼎沸的地方走去——村子里的文化广场。
“快走啊大小姐!酒席都摆好了!今晚有好多好吃的!”孩子们都很雀跃,为着热闹的全村聚会。
家家户户都来了,男人们已经坐下,女人们在忙碌,南省的女人向来最贤惠,一个人操持着全家,哪怕是在酒席上,也依然是她们在进进出出,大锅饭,大锅菜,精致又新鲜的食材,一盆又一盆地端了上来,再分成小盘,一桌桌摆上去。
秦觉在跟秦福生说话,身边还围了几个村子里年纪大些的男人们,大概是有人看到她来了,几个陌生的男人都朝她看了过来,脸上带着笑意。
秦福生慈爱地朝她招了招手。
盛知夏欢快地走上前去,挽住了秦福生的胳膊:“爸爸!”
她叫得很自然,又娇嗔又乖巧。
“这就是我的女儿,秦媛。像她妈妈。”秦福生对那几个人介绍着。
“大小姐,您好,我是咱们秦家祠堂的负责人,我叫……”
“大小姐好,咱们村子不大,要是想吃什么玩什么,都可以跟我说……”
“大小姐和您一样,英姿飒爽,又是美貌出众……”
一个个的都在夸她,态度非常恭敬,盛知夏用眼神扫过他们,一一凝视,眼神那样无辜无害,她对着镜子练习过,绝对纯真美好,像一只好奇的小鹿。
但是,她一扫过去,那几个人却都不敢跟她对视,点头哈腰地赔着笑。
“媛媛,这些都是你的长辈,以后咱们回来还需要多依仗他们。”秦福生并不在意她在看什么,也不在意那些人怕不怕,依然慈眉善目地笑着,跟她介绍。
盛知夏甜甜地笑着,一一打了招呼,打完招呼却噘着嘴道:“爸爸,几位长辈怎么好像都有点怕我?我做错什么事了吗?媛媛年纪小,不懂事,要是有什么冒犯几位叔叔的地方,可以告诉我吗?”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又在众人身上溜了一圈,最后还跟一旁的秦觉四目相对,她冲他做了个鬼脸。
秦觉不动声色地笑了。
显得她跟他的关系到底不一样。
“哈哈哈哈,大小姐言重了,我们整个村子都是靠着秦叔引路,才有了村子里的繁盛,祠堂也修得更大更漂亮,老祖宗在天有灵都会保佑我们的。大小姐既然是秦叔的女儿,也就是我们整个东茂村的明珠,不管大小姐做什么,我们都支持!”有人开口解释了,哪怕年纪看起来比秦福生也小不了几岁,却依然以“秦叔”称呼,可见他们对秦福生的尊重。
“唉,你们啊,都别太惯着她了,对孩子不能惯着。媛媛,还不跟各位长辈道谢。”秦福生叹着气,却也没更多的歉意,只是引着盛知夏去说点好听的。
“谢谢各位叔叔伯伯,我听爸爸的,不会给各位添麻烦的,会乖乖的。”盛知夏俏皮地吐了吐舌头,挽紧了秦福生的胳膊。
随后,她叫起来,一点都不注意分寸:“爸爸,妈妈来了!”
她跳着去迎接傅瑜——被佣人搀扶着到场,身体根本不见好转,恐怕是吊着一口气。毕竟是要给秦家传宗接代的族长夫人,傅瑜哪怕只剩下一口气,爬也会爬过来让秦家的族人认一认。
其实,盛知夏很清楚,为什么这些人会对她毕恭毕敬,一方面当然是因为秦福生的威望,可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她的疯狂——
秦二被她给揍得半死不活,到现在也没听见他们提半句。有秦福生在背后给她撑腰,东茂村所有的村民看到她都得掂量着点儿,谁敢再让她发疯?
这样也好,她就狐假虎威到底吧。
傅瑜一来,秦福生牵住她,跟众人介绍了一番,傅瑜的礼貌用足了,说了很多感人肺腑的话,配合她那病恹恹的身体状况,让很多现场的村民们都感动不已,纷纷赞叹她的伟大付出和对爱情的忠贞、执着。
于是,赞美声中,傅瑜跟秦福生一起上了主桌,欢迎秦福生离开囚笼,携妻女回到东茂村……盛大的庆祝酒席就开场了。
村子里确实准备充分,有舞狮团队的表演,热热闹闹开场,接下来还有南省特有的地方戏,搭了个很大的戏台,演员们在台上咿咿呀呀地唱着。又是盛知夏听不懂的方言。
到处都是本地特色,秦福生等人都很习惯了,傅瑜虽然听不懂,但听得很认真,时不时地跟秦福生说着什么,强撑着最后一口气似的。
只有盛知夏格格不入。
很多人过来和她寒暄,村民们没见识,从未见过她这样好看的女孩子,一个个都说她比观音还美,村东有个观音庙,到时候要是修观音像,得按着她的样子来修。
盛知夏只能无语,幸好她给自己塑造了不好相处的个性,只要她不耐烦,那些人也就乖乖散去了。
狂欢到了后半场,很多年纪大的人都已经回去睡觉,为了第二天上午开始的祭祖仪式。
孩子们倒还在闹着,他们没有那么多烦恼。而有些喝醉了的人,正目标明确地朝着海边的猪圈走去,女人们骂骂咧咧,男人们趁着夜色去做见不得光的事。
节日好像更适合狂欢,更适合去消遣。
盛知夏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
整个村子,唯一干净的也就只剩下天上的月亮了。
她仰头喝了一口酒,辛辣,眼泪都快被逼出来,她也目标明确地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草寮!
丽珍是伺候她的丫头,立马上前来拦阻:“大小姐,不可以再去草寮了!那里不干净,臭烘烘的!”
盛知夏扭头看了丽珍一眼,笑了,阴恻恻的:“你想拦着我?”
“不……不敢!不敢!丽珍不敢!”丽珍被她这个诡异的笑吓傻了,白天早就见识过她的疯狂,再拦下去恐怕会被这位大小姐活活打死。
盛知夏再不搭理丽珍,径直朝着草寮的方向走去。
她不管,必须要去见外公一面!哪怕会和外公死在一起,也要去见他老人家!
她得让外公知道,她费劲了千辛万苦来到这里,不会让他老人家白白遭受屈辱!她一直一直在找他老人家啊!
苦酒在胃里灼烧,盛知夏的脚步又快又急,等她将要走到那个低矮的三角形草寮前时,一个身影忽然出现,拦住了她的去路:“喝醉了就回去,不许发疯。”
是秦觉的声音。低沉,强制。
月光下,他拦在她前方的身影一团黑,像是恶心的黑色障碍物,盛知夏真想一脚将他踹开,或者干脆拿出那颗藏起来的微型炸弹跟他同归于尽……
真的,同归于尽吧!
可是,现实不允许她这样做,如果现在就死,太不值得,总要让这个村子付出代价啊,反正她和外公也已经无法再活着离开,呵呵,她早就明白结局。
于是,盛知夏抬头,眼神就带着疯癫:“三哥,你也想拦着我?怎么,你也想跟我作对?”
秦觉被她的语气逗笑了:“小狐狸,你在说什么疯话?我是来领你回去休息的,不是来和你吵架的。走吧。”
他说着,伸出左手去牵她。
丽珍在一旁不敢动弹,头都不敢抬,搞不清大小姐会怎么做。
盛知夏深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来,还是指着那个近在咫尺的草寮:“三哥,我……我就进去看一下行不行?我看看这个人长什么样子,白天我被他吓住了,你让我进去看清楚他的样子,拜托你了……”
“那个人是义父最看重的,明天的祭祖仪式上,你就会看清他的长相,何必现在进去弄一身的脏污。”秦觉倒是不慌不忙地解释,耐心很足。
盛知夏偏不肯:“我就要现在进去!要是不去,我今晚睡不着了!”
秦觉笑:“那我陪你睡,嗯?”
盛知夏冲他翻了个白眼,却不再坚持了,居然主动握住了秦觉的手:“算了,我不去就是了!三哥真是没意思!哼!”
她捏住了秦觉左手的无名指,黑色皮套下面空空荡荡。这是秦觉的标志,哪怕真有电视剧里完美的易容术,也无法模仿秦觉的断指。
“小狐狸,还想干什么?”秦觉很有耐心地问道,反握住了她的纤纤小手。
丽珍在一旁更加不敢出声了,三哥是不能惹的人,大小姐也是,现在三哥对大小姐这样百依百顺地哄着,是不是以后会成为一对?那样,大小姐更没人敢惹了。
“我想去那边看月亮。”盛知夏指了指草寮后面的一个小小池塘,池塘里养着睡莲,哪怕是南方的冬天,气温也足够睡莲生长。
只是因为有池塘在,草寮更加阴暗潮湿,蚊虫鼠蚁都少不了。
她说要去池塘边看月亮,秦觉还能不依吗?
“好,去看月亮,我们大小姐能不气了吗?”秦觉笑着应允,带着少见的耐心。
“哼,如果没有虫子咬我的话,我就不气了。”盛知夏把矫揉做作演绎到了极点,她是经历过最刻骨铭心的爱情的人,也是从小小的女孩长大的,她的爱情也曾幼稚、琐碎,每天想的都是乱七八糟的事情,她可以对着陆慕辰发一百次脾气,每一次生气的原因都不同,虫子蛰她了,她怪他,蚊子咬她了,她也怪他。
谁让陆慕辰是大虫子,那些该死的害虫的错都是陆慕辰的错,小知了是不会有错的,除了聒噪的、至死方休的叫唤,没有原罪。
“嗯,我们小狐狸的要求真别致。”秦觉挑了挑眉,显然并不懂她为什么这样要求,但是他都答应,回头对丽珍道:“去拿驱蚊水来,把池塘和草寮的院子里都喷一遍驱蚊水,再拿把扇子来。南方多蚊虫,东茂村又很贫瘠,扇扇子是从小就会的技能,我亲自给大小姐扇扇子赶蚊子,满意了吗?”
秦觉下了命令,很快就被执行完成,盛知夏安安稳稳地坐在池塘边,秦觉亲自给她泡功夫茶,三个小小的杯盏里有清冽的茶水。
“来,大小姐喝茶。”秦觉给她满上。
茶是滚烫的,趁热喝,配上一些绿豆饼,不腻,不苦,刚刚好的闲适和安稳。这是南省东部地区的特色。东茂村也不例外。
盛知夏喝着茶,只觉得苦涩,她抬头看天上的月亮,还没有圆,就缺了那么一点圆满,朦朦胧胧的,好像永远也无法再圆了。
视线只要稍稍收回来,就能看到月色下的草寮,草寮旁边池塘里的闭合的睡莲,村子里太安静,狂欢都已散去,静得能听得见草丛里虫子们的叫声……
她盯着草寮,她无法忘记她的外公就在里面,喝醉了喝吐了死去活来一百次,也永远无法忘记!
“怎么,喝不习惯?”秦觉笑问,“义父很喜欢喝茶,对茶也很有研究,要是你明天在祭祖仪式后能给义父表演一番,他一定会开心的。”
盛知夏在心里冷笑,秦福生开心不开心关她什么事?
她无所谓地回道:“我怕烫,像你这样的无情铁手才能徒手去泡功夫茶,我的手可是很珍贵的,还要留着弹钢琴呢。”
“大小姐,既然泡茶都嫌水太烫,怎么白天打人的时候,不嫌那些铁棍子太扎手?来,你的手给我看看,是不是扎到了。”秦觉揶揄道,想去握她的手。
“哼,我才不要你管!”盛知夏别开脸,把手缩了回去,假装生气道:“三哥只会笑话我!要是四哥在,我说让他开草寮的门,四哥一定会开的。”
秦觉的语气冷了下来:“嗯?说什么?”
盛知夏忙捂住嘴,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我错了,三哥,我不该提四哥,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她在卖乖,偏偏谁也受不了她的卖乖。
秦觉的冷脸收了,忍不住倾身想去吻她——
“不行!明天祭祖,今晚不许动手动脚!”盛知夏捂住了秦觉的唇。
但这也足够暧昧了,她的掌心擦过秦觉的唇,两个人近在咫尺。月光下,永远有浪漫的幻想衍生。
盛知夏像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忙收回手,胡乱找了个话题似的,对秦觉道:“啊,三哥,我给你唱首歌吧!我想唱歌了!”
半夜唱歌,对秦觉来说从未有过,但她既然要求了,也不是不可以听听看。
秦觉活了三十多年,从东茂村里无人管教的孤儿,到现在村里独当一面的支柱,其实他从未觉得有多荣耀,也不敢轻易放松。
可此时此刻,坐在这小池塘边赏月,听女孩在他旁边聒噪,提着奇怪的要求,秦觉居然有了一种活生生的快乐和放松,他允许她唱歌。
“三哥,这首歌你听过吗?我要开始唱咯。”盛知夏清了清嗓子,眼神似乎是虚无缥缈的,实质却盯着小茅屋的方向,她轻轻地唱了起来:“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再熟悉不过的旋律,非常著名的填词,《送别》在国内传唱了几十年,很多离别的场合都能听见,送别故人,送别知己,每一次都能触动人心,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
虽然,盛知夏唱歌从来都不在调上,但她唱得感情太过丰富,以至于自己都掉下泪来。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馀欢,今宵别梦寒……”
每一句词都让人心碎,苍凉又孤独,唱歌的人在祝福在叮嘱,却无人回应。
她不是难过知己不在,也不是难过爱人已离世,更不是在这封闭的罪恶村落感到孤独害怕,只因为这首歌是外公教她唱的。
外公一字一句地教会了她。
那个时候她还小,根本听不懂其中深意,而外公也只是摸了摸她的头,说等她长大了也许就懂了,当然,如果夏夏永远也不懂,那该多幸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