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古代,给他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参军要么当土匪,只有这两个地方能施展一身所学,光明正大的厮杀。
丁修轻轻挠头,心想还是于承蕙懂他,知道他不是好人。
……
晚上,丁修摆了一桌请大家吃饭。
黄剑中那边拍着令狐冲的戏来不了,现场就来了几个人,都是平时接触比较多的元兵,苗乙,陈丽风,许情。
酒过三巡后,有点醉的元兵打了一个酒嗝,拉着丁修的手道:“你回去也没事干,要不跟着我吧,来元家班,保证你三年在北平买房。”
北平的房子普遍三千多一平,一套六十平的房子二十多万就能拿下。
三年买房,代表着一年最少赚六七万,不比当演员来得少。
“好意心领了,我性子野,不想被人管。”丁修的回答并没有让在场的人有多意外。
和他接触时间长了就知道,这个人吊儿郎当的,一副浪子心态,压根不是服管的人。
也就看看将来能不能找个漂亮媳妇让他归心。
“行吧,随便你,我的电话你知道,想通了随时找我,元家班的大门一直为你打开。”
“唉,元导演,你说你要是个富婆多好。”
“哈哈哈哈……”
众人大笑。
“明早我们都有戏,就不送你了,这个给你留纪念。”许情从包里拿出几本老旧,但保存精美的书给丁修:“笑傲江湖首版,三十多年的老古董了,上面有金老爷子的签名。”
“谢谢。”丁修打开看了一眼,繁体字,港版的,扉页写着赠许情,心目中最美的任盈盈等等话,落款是金庸。
“这不合适吧?”
许情摆手:“没什么不合适,我都不爱看书,繁体字看得我头疼。”
苗乙也给出了自己的礼物,用包装盒包起来的:“快入冬了,北平冬天冷,给你买了件衣服,也不知道合不合身。”
两人都送了礼物,陈丽风也没空着手来,她送的是一副帅气的墨镜,说是外货,去年爆火全球的黑客帝国基努里维斯同款。
收下她们的礼物,丁修目光转到元兵的脸上,喝红脸的元兵尬住。
他哪里想这么多,空着手就过来了。
被盯得是在不好意思,元兵道:“我送你三百六十五个祝福,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歌唱到一半,元兵唱不下去了,最后一狠心把手腕上戴着的表撸下来递了过去。
丁修不认识表,只是觉得金光闪闪的不错,试了试,刚刚好。
次日,日上三竿,元兵捂着头从床上起来,昨晚喝得有点多,怎么回来的都不记得。
拿起床头的手机一看,快十一点了。
“嗯?”
突然,他好像注意到什么,手腕上空落落的。
“艹,mlgb,我劳力士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