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这好不容易出来吃,怎么能为了省钱而不吃好呢,就按这上面的上吧。”林毅才不按照李秀荷说的做呢。
李秀荷一头黑线,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
林毅于是把早上赚了四千块的事情说了。
饭桌上,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我的天,原来市集上传的沸沸扬扬的年轻人是你啊。”
“好家伙,抵我近十年的工资了。”
“你这孩子.运气也太好了吧。”
李秀荷和林庆丰都麻了。
“妈,你没看我跟英子都买了帽子和围巾吗?就是怕被人给认出来,所以啊,今天中午咱们开心,点一盘熊掌尝尝。”林毅微微一笑。
这次所有人都同意了。
熊掌最贵,其余的菜倒是很经济实惠。
一顿饭,加上三瓶茅台,总共吃了500块钱不到一点。
要不是有林毅赚了四千的前提,这顿饭,得叫老林夫妇给心疼死。
一顿饭吃一年工资。
败家啊.
林毅倒是十分淡定,其实相较于这些食材来说,这个价格已经是很划算了。
后世想要吃到这些,钱都不行。
“别说,这飞龙味道还真不赖。”林毅感慨道。
难怪东北地界有那么一句话,天上龙肉,地上驴肉,这龙肉就是指的是飞龙了。
飞龙是产自我国东北大兴安岭地区的一种留鸟-——尾榛鸡的俗称。
因其爪面有鳞片,很象龙爪,故名飞龙。
它与熊掌、林蛙、猴头并称为“四大山珍”。
飞龙子清朝的时候,是曾受过封的。
一种专给皇帝进贡的山珍,世上罕见,其肉细嫩,味鲜美,早在14世纪就闻名于世。
八十年代,还能吃到,后世已经变成了保护动物。
飞龙汤,号称是华夏的十大名菜之一。
做法也十分的讲究。
后世飞龙变成保护动物后,这道菜便也逐渐失传了。
“毅哥,你要吃飞龙的话,我倒是知道有一个地方有,改天咱们去打几只回来呗。”英子突然想到,她可能知道什么地方有飞龙。
长白山也是飞龙的栖息地之一。
不过没有兴安岭那边多。
林毅这些天打了不少的野鸡野鸭,但没有见到过飞龙,他还以为村子附近没有飞龙呢。
此时听到英子的话,顿时眼前一亮。
这个可以有。
打野鸡嘛,没有任何的危险。
何乐而不为。
酒足饭饱,柱子还未回来,林毅还给柱子打包了一份饭菜,等会带给他吃。
付了钱,众人便离开了国营饭店。
这顿饭,除了贵点外,其余都无可挑剔。
林毅还是十分满意的。
后世的地沟油,僵尸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食品问题,在这个年代都不会出现。
吃的还是很放心的,店内的卫生,菜品的品质也都有保证。(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