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之后,杨晓晓的心还跳得有些快,她不知道沈星云是否已经觉察了她的意图,但无论如何,她对沈星云的心意都是不会发生改变。
只要他没有明确的拒绝她排斥她,她就会一如既往的向他靠近,直到他接受自己为止。
黄月梅先前还在院子里喂猪,看到她拿回一大摞书后,也忍不住问她:“你又到星云家去啦,不是我说你,你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就他家那条件,天天养着你不知道得增加多大负担呢?你这脸皮也真是越来越厚了。”
杨晓晓一愣,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好像最近每次她去沈星云家吃饭,都能吃到新鲜的猪肉,难道这些都是沈星云特意为她买的么?
这么一想,她突然有些不安。沈星云每天在前面修自行车也赚不了几个钱,让他每天买猪肉给自己吃,可不是给他增加负担么?
杨晓晓犹豫了下,虽然有些可惜,但还是决定,以后不去沈星云家蹭饭了。
书拿回来,杨晓晓当天晚上就翻了翻。她前世读书的时候成绩虽然不是拔尖,却也过得去,再加上这些书里都有沈星云做的详细的笔记,稍微看一看就马上能懂了。
第二天一早,杨晓晓就又到前面开始忙活。
她已经想好了,既然打算下半年去读书,那在上学之前她一定要找到可靠的人,把这些事情都交接下去,否则到时候她一走,家里的生意就要发生混乱了。
铺子的豆奶生意,无疑是交给黄月梅和黄夏荷打理,菜地里的菜可以交给黄来福兄弟俩,只是这兄弟俩都没读过书,不知道到时候跟李大双能不能算清楚帐目。
还有找人收菜的事,像黄月梅这样处理显然是不行的,每天都舍不得花工钱请人,导致收的菜也不够。
杨晓晓正边走边思量,突然看见前面迎面走来一个人,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挺着微微突起的肚子,身上一件灰衬衫和黑色的休闲裤,裤腰用皮带紧紧勒着,正是过完年才从牢里赎出来的杨宴平。
杨宴平看到她,微微一扬下巴就算打了招呼,很有点居高临下的意思。杨晓晓出于礼貌,勉强叫了声三叔。
她对这人的印象并不好,尤其去年犯的那个事儿,简直令人发指。
不过想到他那地痞无赖的性子,杨晓晓也觉得没必要就不去招惹他。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杨宴平能做出那种事,显然是什么脸面都不顾了,还有啥事做不出来的。
这边杨宴平刚走,下面路上就又走上了一个人,是大河村里的一个乡亲,往日也给杨晓晓收过几回菜。
一看到杨晓晓,对方就立刻熟络的向她打招呼。
“哟,晓晓出门啦。”
杨晓晓点点头,露出标准微笑:“周婶子去洗衣服了呀。”
对方又笑:“可不是,河里人可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