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人现在把我视若上宾,当然除了孙立堂除外,不过这小子在他家族长辈面前对我还算客气,只不过是在我们两个独处时对我总是动手动脚的,但明显态度比之前也好了很多。
白胡子下葬完,我在孙家寨又过了一段相当舒服的时日,甚至有段时日我开始慵懒地胡思乱想,就这样吧,不再去裹这场混乱,在本村找个孙家女人做媳妇,踏踏实实过完这一辈子就好了。当然这铁定是不可能的事儿,答应人家的总是要办的。
孙立堂自然是再也不可能回不到六爷身边去了,麦小岛的死亡直接宣告了孙和钱关系的正式决裂,照六爷的性格来说再见面就是仇人,只不过现在还不知道他们对孙立堂的底又摸清多少。
这段时间孙立堂老是询问我有关神器的事儿,我被逼无奈跟他吐露了实情,“哪有什么神器,那只不过是我灵机一动哄骗六爷的法子罢了。”
孙立堂愣愣继而是非常无奈的一笑,“好吧。”他现在自然是拿我没有什么办法的,况且神器对于他和我来说都没有什么用,他现在有求于我,我自然是无所忌惮。
我倒是反问他,“你不是接触过那东西嘛,你从火车站下车拎着个人头,另一个包袱里就是神器,你跟我说说长啥样,摸着是啥感觉?”
孙立堂挠挠头,“那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感觉就是极为普通的一块璞玉罢了,通体红色,在光线的照耀下微微有些闪光。我拿狼眼往里面打过,杂志太多根本不是非常通透的东西,里面隐隐约约好像还有个什么东西。”孙立堂说到这里便表示出一阵惋惜,“可惜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这就是化龙神器,我还以为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块儿宝石,也没多当回事,要是知道,我死也不会给钱家人带回去。”
我安慰道,“好了好了,堂哥。事情都过去了,这不那东西后来也没落到钱家手嘛,走一步看一步吧。”
时间一晃在村子里呆了已经是数月有余,除去跟果儿独处的那段时间外,我觉得这应该是我最闲暇最巴适的日子了。
人就是一种不知好歹的动物,安逸够了总想着去找些乐子。前边讲过,这是一个与现代文明完全隔绝的桃源之地,别说网络wifi了,就是手机电视机这种东西村子里人都鲜有,守着富可敌国的宝藏却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想想何曾不是一种悲哀。
这种日子待久了,皮痒手痒浑身觉得不得劲儿,我林峰毕竟还年轻,这些日子以来总是想着外面的花花世界,车水马龙灯红酒绿,超短裙、大白腿,呸!我才没想这些,没有!
孙立堂看出了我的五脊六兽,“怎么着兄弟,明天跟我出村乐呵乐呵?”
“去哪啊!”我一听出村,眼睛里都冒绿光。
孙立堂就嘿嘿一笑,“哥哥知道你这些日子闲的蛋疼,老爷子走了前些日子实在脱不开身,我这边这不刚把村子里的料理明白嘛,明天正好是我们这边县上的一个大庙会,大姑娘小媳妇儿可热闹了,明天我带你耍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