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芷若睁大了眼睛,盯着匕首。
“我不能要!”
孙默赶紧拒绝:“这也太贵重了!”
“诶,此言差矣,千金难买心头好,致仕这几年,今天无疑是我最快乐的日子,读到了一本名作,看到了一幅名画的诞生,真是快哉!”
郑清方说着,又满饮了一杯,然后咳嗽了起来。
“老爷,您喝的太多了。”
老仆人劝说,很担心郑清方的身体。
“咳咳,无妨!”
郑清方示意老仆不要多事。
他在朝中做了这么多年大官,妙笔生花这种奇景,自然是见过几次的,可那几位画师都已是垂暮之年。
毕竟绘画这种技艺,是需要时间来积淀的,可是孙默,他才多大?二十岁便达到这种境界,简直太可怕了。
再说小说,虽然文采差了一些,但是故事却是写的极好,郑清方现在闭上眼睛,桀骜不逊的美猴王,坚毅执着的三藏法师,好色贪婪的猪八戒,还有一个没有存在感但依旧可以记住的沙和尚,俱都历历在目……
这本书,郑清方不敢说是传世名作,但是数年后,蜚声中土九州,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郑清方赠送给孙默追云匕首,就是纯粹的欣赏他的才华,因为这位笑起来很阳光的青年,就是书画双绝呀!
“拿着吧,反正我老了,也没有骑马的机会了。”
郑清方看到孙默还要推辞,便板起了脸:“你再拒绝,是不把我当知己了?”
老仆无语,老爷,您是骑不了马,但是你的后辈们骑的了呀,尤其是您的孙子,可是觊觎这把匕首好久了,您都没有给他,现在给了孙默,您孙子不找他麻烦才怪。
“真的是太贵重了!”
孙默不知道该说什么!
“老师好厉害!”
看到郑清方硬要把这么珍贵的灵器送给孙默,鹿芷若满心都是对老师的佩服。
叮!
来自鹿芷若的好感度+20.
与鹿芷若的声望关系,友善(2331000)。
“拿着,是男人,就不要婆婆麻麻!”
郑清方一把把匕首派给孙默之后,又满饮一杯,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真是没想到,我竟然看到了一幅名画的诞生,之前我还在想,你要是画的还过得去,就一幅画十两,买你的,可笑呀,可笑!”
郑清方心说幸亏我没有开价,不然就丢死人了。
鹿芷若和老仆也笑了,十两?翻一百倍都买不下那副三藏西行图。
孙默能说什么?把匕首递给鹿芷若,然后保持谦虚的笑容就好了。
看着孙默忍住了好奇心,没有立刻欣赏这把匕首,老仆人对孙默又高看了一眼,要知道很多人见到这种级别的珍宝,可都是会迫不及待把玩一番的。
郑清方喝着酒,越看孙默,越是欣赏,孙默不仅长相帅气,还才华横溢,对了,要不要把孙女嫁给他呢?这样就可以第一时间看到他今后的作品了呀!
酒菜凉了,郑清方又让仆人撤下,换了一桌,继续和孙默推杯换盏,他今天实在太开心了。
喝一会儿,郑清方就忍不住拿起《西游记》的手稿看几眼,然后又会起身,去欣赏三藏西行图。
其他的角色肖像图,也是极好的,但是和这张一比,还是要稍差一些。
“诶?总感觉少些什么?”
郑清方终于发现了盲点。
孙默不解,倒是鹿芷若小手掩着嘴巴,小声提醒:“是落款!”
“对,是落款,名画名作,怎么可以没有落款?”
郑清方恍然大悟,赶紧让孙默补上。
“啊?”
孙默有些不好意思。
“快写呀,你不署名,谁知道这是你的作品?”郑清方催促着,突然反应了过来:“你不会以前没有写过落款吧?等等,这难道是你创作出的第一幅名画?”
孙默点头。
“太好了!”
郑清方激动的也不用酒盅了,拿起酒壶就往嘴里灌。
“老爷!”
老仆人吓了一跳。
郑清方哈哈大笑,如果孙默以后成名,那么他的第一幅画,就太有纪念价值了,于是他赶紧叮嘱:“你一定要把今天的时间写上呀!”
孙默无所谓。
“还有,如果出书的话,一般都是用笔名,你打算叫什么?”
郑清方示意鹿芷若吃菜,不要拘谨。
“哥布林?”
孙默倒是想叫吴承恩,让人知道《西游记》的原作者,不过想到书是自己写的,除了内容一样,文字并不同,就连人物形象,也加上了自己的想法,做了些许修改,比如猪八戒更惹人厌了,沙悟净是个腹黑,所以他放弃了。
万一人们看过后要骂,骂的也是自己,就不给吴承恩招黑了。
“哥……哥什么?”
对于这种陌生的词汇,郑清方根本无法在脑海内形成一个固有形象。
“哥布林,一种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