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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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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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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宇。”

电话接起之后,她说,“你在办公室吗,我有东西要带给佩佩,她出差了,要不我给你送来学校吧——”

第23章 晚餐

晚上六七点要送东西过来,以两家人的交情,很自然就会约晚饭,林天宇问元黛吃了没有,元黛回说没有,接下来一切顺理成章,林天宇带元黛到j大三食堂二楼去吃小灶,把元黛送来的大闸蟹叫食堂师傅蒸上来几只,“家里又没有老人,佩佩出差了,下周才回来,小孩子不吃这些的,带回去还不是全便宜了保姆。”

他们都是j大毕业生,十几年前常来三食堂吃饭,只是那时候都在一楼,二楼是教职工、对外接待的雅座小灶,对当时的学生来说高不可攀。林天宇对元黛说,“你还记不记得,上学的时候我们每次冬天来,你都特别要坐在那个位置。”

“对,那边没有风,吃砂锅最合适,不然风一吹,水蒸气全飘到眼镜上,很狼狈。”元黛也是记忆犹新,她笑了一会儿,“哇,现在想想,当时我们都好土啊。”

林天宇是她大学同学,自然知道元黛的家境,他不否认元黛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有韵味,不过不赞同元黛的说法,“当时我是土的,你土什么?追你的人从食堂门口可以排出去几百米。”

“哪有那么多,而且当时分明很土,我记得那时候买件美特斯邦威都觉得很奢侈,身上衣服一般不超过50块钱。”

“那叫清水出芙蓉,璞玉。”

曲琮嫌弃林天宇油腻,在元黛来讲她是很受伤的,并不是对林天宇有多亲近,而是在她心里,不管林天宇是不是渣男,相处起来依旧是轻松讨喜,有他的魅力在,曲琮的判断,让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审美是否也变得油腻庸俗。这次坐下来吃饭,她不自觉特别挑剔,可林天宇依旧过关,他40岁了,头发还是浓密,脸上也还是干干净净,没有中年男人常见的粗大毛孔,甚至连瞳仁都未曾混浊,林天宇像是被时光固定在了30岁刚出头的年纪,他的笑容还是那么孩子气,充满了真诚。

这样的男人很难不讨人喜欢,如果他的专业能力同时还很出众,魅力会更上一层楼。林天宇人缘一向是很好的,连食堂师傅都特别喜欢他,小意送来一碟姜丝陈醋,还拆了两只公蟹给他们做蟹粉面——林天宇和元黛一人也就吃两只最多了,巴掌大的好螃蟹,林天宇做主把剩下的全送给师傅了,师傅自然也承情。“平时我中午都在这里吃,给老陈添挺多麻烦的。他爱吃螃蟹,送他两只尝尝鲜。”

礼送出去就是别人的了,林天宇怎么处置元黛当然无所谓,这其实也是客户送的人情,她一个人带回家一样吃不完,也只能分给司机和保姆,再说,吃螃蟹终究是要有个伴好一些,一个人坐在电视前面,吃完一只,剩下全冷透了,配着酒也是无趣。

两个人就好多了,大家都这么熟,也没什么形象要顾,林天宇慢条斯理地拿着剪刀剪蟹腿,元黛掰下一条腿直接放在嘴里咬,咬得嘎嘣嘎嘣响,蟹壳得碎碎的,肉抿出来一半,剩下的一半和壳糊在一起就不吃了,直接整条扔掉。

林天宇看了直笑,“我很怀疑你那些男朋友怎么受得了你的吃相——记不记得我们上大一的时候,吃那个烤全翅,你吃掉肉也不咬掉的,骨头就支棱在那里,还要我教你,吃一截咬一截吐一截,不然好难看。”

“我的天,黑历史倒也不必记这么牢吧。”

“没办法,智商就是这么优越。”林天宇大笑,元黛要去拿剪刀好好吃,他又护住不让,“开玩笑的呢,咱俩谁跟谁啊,又不是商务宴,你就正常吃呗。”

元黛抱怨,“被你这么搞,吃起来都不香了。”

——其实也只是说说而已,她午饭天天有约,晚饭基本一个人吃,其实就算是有约会也不可能太放得开,像这样有说有笑地在家常环境下吃饭,对元黛来说并不常见,更何况今天又坐在这么有回忆的地方。

“说起来,三食堂都十几年了也没翻修。”

“每年夏天都粉刷的,后厨也改过,学生食堂的味道好多了,不过价格也跟着上去。”

“现在还是刷饭卡吗?还是用支付宝?”

“没有饭卡了,现在都是app。”

“那贫困生怎么办啊,没有智能手机的那种。”

“现在好像没人没有智能手机了。”林天宇想了一下,“这毕竟是个贫困补助金都开始大数据化的时代了。”

第一次迈入j大到现在,21年匆匆而逝,虽然就在s市工作,但其实元黛很少回母校,年纪越大越不敢回来,尤其是五六年前,要开始接受自己也会变老,盛年将要消逝的时候,会有种强烈的不胜今昔之感,那段时间她确实在逃避‘人都会老’的认知,这几年倒是已学会了和这个认识共存。但她不知道林天宇每天都在校园里进进出出,是怎么面对这件事的——也许他从未考虑过,也许在林天宇心底,自己和读大学时相比从未有过任何变化。

“但宿舍楼已经重建了。”

“嗯,我们读书时候给研究生和留学生住的楼——现在已经是普通宿舍了,现在老宿舍那边都盖了新楼,带电梯的,研究生住那里去了。”

“留学生也去专门的留学生公寓了吧。”

“是的咯,我现在都带了两个留学生,尼日利亚过来的,有一个还是酋长的儿子!”

不像是和简佩她们,常常见的,工作又交叉,有时候反而没话说,林天宇和她熟得不得了,可见面机会不多,元黛是兴师问罪来的,可居然聊起来有些收不住。说点现在的事,又总是跑偏了回忆当年,饭吃完了,两人该朝实验室方向回去的,又不自禁绕着校园压马路,好像回到大学时代,晚间在校园里随意漫步,如果那时代有智能手机的话,元黛大学期间的微信步数大概60%都是和林天宇一起刷的。

“现在大礼堂也拆掉了——哎,现在都去蹦迪,不像我们那时候,那么土,还像模像样的追赶潮流,玩小情调,对伐,到大礼堂去跳舞,也就是我们那一届了,后面基本就不搞了。”

“是的咯,真的装模作样的,笑死人。”元黛也不禁笑了,“那个电视剧,就那个,首先,我不叫喂,我叫楚雨荨那个——那个实在晚出了10年,如果在我们读书的时候放,保证带领潮流的,那时候我们跳的舞也就比电视剧里好一点点。”

“穿得也差不多。”

那时候不管有钱没钱,‘土’基本是大家共同的特点,1997年香港才刚回归呢,连网络文学都是先锋概念,那时候大家都土,自我感觉又认真地良好,现在元黛随便一个包都要几十万,以如今的眼光去回顾从前,是很难不笑出声的——一边笑一边眼眶又有点不自禁的潮湿,元黛30岁的时候觉得这种自我感动很廉价,人会怀念过去只是因为现在不够如意而已,快十年过去了,她又一次伤心地发现,其实十年前的她还是自以为是了一点,到了这个年纪(不管她是否承认40岁是中年),不管事业上多有成就,似乎都很难避免庸俗。中年人都容易为青春情怀感动,她也不能免俗。

“但其实那时候以全国的眼光来讲,我们也算是洋派的了,考试以前很流行去麦当劳看书,你还记得伐?”

“记得呀,那时候图书馆和教室条件都没有肯德基麦当劳好,都过去看书的,还有很多同学在店里打工,闲下来就到柜台去聊聊天,叫他打杯水,他回转过去偷偷给你打杯可乐。”

“那这个待遇我没有过的——美女特权。”林天宇立刻说,“我们都是偷偷往杯子里打可乐的屌丝男。”

“你还屌丝?”元黛大笑。

“我怎么不屌丝?”林天宇反问,“这和家庭条件无关的,屌丝不就是跪舔女神吗?你自己算算,我舔你舔了几年?”

他的家庭条件的确是好的,在那个年代,去美国读书还是很昂贵的事情,就算能申请到奖学金,如果不是能全部cover生活费的数字,机票、房租,也还是会让一般家庭望而却步。元黛就是因此工作了一年才出去进修,林天宇却是大学刚毕业,就接受了半奖offer先去了波士顿,他家里是2000年初就开始住别墅的条件。元黛承认,大学时代被狂追两年,给她很强的虚荣感,甚至这是她早年间自信的很大一部分来源。

“那是你不懂事,被我骗了。”她笑着说,“后来出国见过真正的世面,不就看不上我了?”

“没有,不是。”林天宇说,他脸上有点苦恼,“黛黛,这个真的不是——”

当年那个时代,网络的力量还没这么大,时差也是重要因素,元黛晚一年去的波士顿,等她到的时候,林天宇已经和简佩同居了——他们在国内也没有确定关系,而且是元黛不答应他,简佩各方面都比元黛要好,尤其是家世更秒杀元黛,元黛能说什么?她要流露出遗憾不甘反而要被嘲笑的,当时林天宇狂追的时候拿架子不答应,现在想回头了,人家已经谈了更好的,丢脸的是她。

事过境迁,她当然也不会解释自己大学时为什么不答应林天宇,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国内的来往被两人默契地共同遗忘,尤其是三个女人交好之后,更是绝口不提,这可能是十几年来两人第一次餐叙,更是第一次把臂同游故地,林天宇叫了她的小名,更让元黛很不舒服。

她对林天宇当然不是刻骨铭心的相爱,也不觉得林天宇真的爱她爱到了骨子里,哪怕有一个人是真的带了爱情在,故事就不会是这样的结局,但她不否认自己对这段往事有感受复杂的时候,也不否认她其实是满喜欢林天宇的性格的,更不会否认有时候她也会想,如果林天宇和她结婚的话,婚姻是否不会这样一地鸡毛,会比他和简佩幸福得多——人都是会酸的,而元黛从没觉得自己是道德标兵,想想也不犯罪,她想过的出格的事可比这多。

但想也只是在想而已,林天宇已经和简佩结婚,故事早结束了,元黛的生活有很多遗憾和不完美,这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只是此时此地,往事和着回忆一起,杀伤力倍增,林天宇真诚的表情更让她有种危机感——她不会惋惜错过,而是不喜欢后悔的感觉。

“都过去了,别说了。”她说,“生活是没有如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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