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这不还是说他傻嘛。
☆、第105章 干旱
秋阳成完婚,整个人看着,怎么说呢,更加明朗了起来,他本来就爱笑,但是生活是这样的艰辛,笑容里难免会有一些愁闷之情,现在却满眼都是欢喜,都是对美好生活的满足和无限憧憬。
秋阳媳妇李氏,对秋阳又敬又爱,她虽然不识字,却自小喜欢读书人,何况秋阳人品相貌都很出众,对秋阳那是一个好!
赶上旬休,秋阳回家,想帮家里干点活,扫个院子,码下柴禾,锄锄地,李氏一见秋阳伸手,忙抢过扫把柴禾锄头,将秋阳推到屋里,让他安心读书写文章。她自己则放下这样拿那样,伺候得秋阳锹镐不动;家里有啥好吃的,她也舍不得吃,都等秋阳回来,一家人才一起吃。
秋阳家只有几亩田,李氏觉得自己就能种过来,哪里用的着秋阳动手,何况还有李老蔫两口子!
可以说,李氏惯秋阳,比西远惯弟弟有过之,而无不及。卫成几个小的,没事儿就拿嫂子惯秋阳哥的事揶揄秋阳,秋阳不反驳,闪亮着一双毛茸茸的大眼睛,弯弯的笑。
他虽然老实腼腆,可是不是心中没有衡量的人,谁对他好,谁对他孬,心里也有数。自己媳妇这么好,这么能干,秋阳满意的不行不行的。
他心疼媳妇,看媳妇干活,手磨的粗粝,厚着脸皮跑到西家,跟西远磨蹭半天,讨了一盒由西远收集资料,他和小狗蛋一起研发,用来滋润皮肤的膏脂,回来细细给媳妇摸到手上,并叮嘱她要常用,用没了,他再和小远要去。
李氏一个庄户人家的闺女,哪里享受过这等温柔,对象还是他喜爱的夫君!激动的半宿没睡着,对秋阳越发的好。
她知道秋阳和西远关系好,没事也常去西家串门,对西家长辈很是尊敬和亲近。大燕没事也爱去西家,两个年轻媳妇,接触多了,彼此性格又相像,很快成了姐妹淘,有来有往,处的相当不错。
王老蔫夫妇,对这个儿媳妇非常满意,没想到自家会娶到这么好的儿媳妇,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干干净净,对自己儿子又好,对他们老两口也孝敬,真真是不知哪辈子修来的福气,夫妻俩自觉活了大半辈子,终于扬眉吐气了一把,连二胖娘话里话外的讽刺都不当回事了。
王家老两口,包括秋阳,都是老实腼腆的人,他们家的的确确需要注入一股充满活力的生命元素,还好,李氏正是这样的一个人。
几人欢喜几人愁。
自从秋阳成亲后,郑轩又恢复了以前吊儿郎当,花天酒地的生活方式,每天流连于秦楼楚馆,还公然保养了一个小倌,把郑老爷气得,狠狠揍了他一顿,将那个迷惑自己儿子的小倌远远发卖了,可是,郑轩却不肯有丝毫悔改。
生命里唯一的阳光没了,他拿什么做勇气,冲破黑暗的枷锁呢?
因为太爱那个人,郑轩从来不敢有一丝丝猥亵的举动,生怕是对那个人的不尊重,他一点点,小心翼翼的接近,想着天长日久,那个人总会对他有哪怕一点点的意思,一点点的爱,那么,他就会鼓起勇气与所有人宣战!可是,那个人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根本体会不到他的心思,对秋阳来讲,他郑轩只不过是一个没事儿总爱缠着、有些莫名其妙的朋友,郑轩心里无比清楚。
某一个夜晚,郑轩的贴身小厮明宇,说什么也找不到自家公子了,他寻了大半夜,天放亮的时候,才在西家大门外,寻到了郑轩。
郑轩两手抱膝,静静的坐在那,满脸泪痕。
永失吾爱!
明宇松了一口气,自家公子对王公子的心思,只有他一个人体会出一二,明宇无比庆幸,王公子对自家公子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并且成了亲,如果两个人真的搞到了一起,被自家府里知道,不用老爷太太出手,光自家奶奶都能弄的王公子或者彻底消失,或者生不如死。
越是大家族,内宅的争斗越龌龊残酷,奶奶和几个姨娘背地里斗的你死我活,明宇自小生在郑家,早有耳闻,这也是自家公子不愿意回家的一个原因。
有钱有势人家的孩子,不一定幸福。
抛却了个人的种种烦恼,现在在彦绥,或者整个滨江府,老百姓的心中都很焦虑,那就是自五月份到盛夏,两个多月的时间,老天爷一直没怎么下雨,每年这个时候,已经金黄的麦穗,如今瘪瘪的垂着脑袋,仿佛病弱的婴儿,发出无声的哭泣。玉米和大豆纤弱干黄,没有一丝生气。
今年是个大灾年,即使现在有一场大雨暴雨,也解救不了这场灾难,今年的粮食,势必要歉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