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是新北市的传奇人物,手黑人猛路子野,手下养了一群跟班打手,猖狂的不要不要的。
酒吧这种地方鱼龙混杂,每天都有打架斗殴的事发生,不过只要有闫正虎在,附近一片的混子流氓,没人敢来酒吧闹事。
闫正虎很喜欢酒吧这种喧闹的氛围,因为他在大西北蹲笆篱子的时候实在是憋坏了,酒吧里有他迫切渴求的一切元素。
酒,暴力,发浪的娘们,在这里他所有压抑的欲望都可以得到尽情的释放。
想揍人了,随时找茬动手,喜欢挑手筋就挑手筋,喜欢挑脚筋就挑脚筋。
想搞女人,满大厅都是穿着某宝小礼服,拿着手机摇一摇寻找艳遇的浪货。
这种女人通常姿色还不赖,也放得开,请她喝瓶芝华士没准就能跟你走了。
闫正虎夜夜换新娘,起初还玩的挺来劲,一度还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后来发现那些娘们前脚从自己床上下来,后脚就搭上了别的小白脸。
这把闫正虎气的,剁了小白脸的手,花了女人的脸,再往后,虎哥也学会了拔屌无情,游戏花丛了。
这会闫正虎正在摇手机,他弄了一个微信号,起了个很骚的名字,叫“与孤独同眠”,头像是大金链子和路虎车钥匙。
正摇的来劲,他忽然发现外面来了个女子,一瞬间,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下来,只能听见自己砰砰砰的心跳声。
一抹亮光从心底升起,同时也照亮了那个女人。
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四处找位置的沈瑶。
沈瑶不仅人长得漂亮,气质也非常出众,加上一双妩媚动人的桃花眼,更是透着致命的诱惑力,绝非酒吧里那些庸脂俗粉可以比拟。
她身材婀娜,肤若凝脂,在拥挤喧嚣的酒吧中,仿佛鹤立鸡群,遗世而独立。
沈瑶艰难的向前挤着,秀美微蹙,似乎有点不太高兴。
闫正虎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身体都微微产生了反应,他不是什么文化人,不懂得“我见犹怜”这种成语,但他也知道,自己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被打动了。
一瞬间,他感觉以前日的那些娘们简直都不叫娘们,那叫母猪!
只有眼前这个小娘们,那才叫够味,才能让他闫正虎神魂颠倒,哪怕为她挑一百个人的手筋脚筋,都特么值得!
……
沈瑶寻觅了良久,终于在角落里发现一张空台子,她走过去占住位置,随即酒保送上芝华士和红茶冰桶,冲她指了指不远处的闫正虎。
虎哥潇洒的挥挥手,脖子上的大金链子在射灯的照耀下流光溢彩。
沈瑶一阵反胃,她最不喜欢这种粗俗不堪的痞子,打扮得流里流气也就罢了,偏偏还故作潇洒,以为自己很帅是不是?
沈瑶装作没看见的样子,默默低头玩手机,她也在玩微信,名字叫“孤独”。
突然有个陌生人加她,名字居然叫“与孤独同眠”,看头像不就是给自己送酒水的那个金链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