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与我入梦》
文/太潮湿
晋江文学城
【久别不重逢】
初来海都时,公共厕所都比我住的地方好。
我在小舟区找房子,跟着中介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看过七个老破小,六个阁楼和五个隔断。最终选了最烂的老破小中最烂的阁楼,一个月一千五,拥有了我人生中第一扇自己的窗。
那窗小小的,满是污浊,我胳膊短,翘着脚擦了很久也只擦干净一半。晴明的夏夜里我仰头看月亮,那光芒炽烈又直白,照得人睡不着。
这时候便不免想起方棠。幼稚点说,我是为了方棠,才会考到海都的。
朋友们问我为何执意要来海都,那里并非我的栖身之所,我只说土狗未曾见过大都市,总有一些开开眼界的执念。其实并不是,我向往的从来不是都市,而是都市孕育出来的,五光十色的方棠。
她是我的月亮,我的百合,我人生所有的不安分。
如果没有认识方棠,我会心甘情愿留在小镇里,像牛马一样过活并不因此觉得痛苦。但我已经认识她了,除了出走,我别无选择。
我选了一个较为温和的出走方式,考研。很幸运的,我考上了,很不幸的,方棠已经离开海都了。
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这种感觉,你以为这就是顶峰处相见了。
你以为……你终于可以不动声色地靠近她,然后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你们闲聊往事,你风轻云淡说起从前的故事,结局好坏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这场头脑发热的疯癫闹剧可以结束了。
可一切并没有,我在夜里哀怨得像《爱的教育》里找不到妈妈的马尔科。
方棠去国外读博了。
我披巾斩棘来到海都,花光积蓄读一个水文凭的专硕,学校还他妈不提供宿舍。我只是,我只是想看看她,我只是想满足我下贱的,肮脏的,卑劣无比的贪婪欲望。
结果她走了。
纵然我们从未约定过什么,可我仍旧有种被遗弃的感觉。那种怅然若失狠狠抽光了我的力气,让我变得和钱包一样干瘪。
好在我没有沮丧太久,我不是那种人,我在秋天满血复活了。抛开方棠,独自穿行在校园里这件事,本身就能够让我觉得很高兴了。
我骑着共享单车从东门飚到教学楼,还有五分钟上课,教室在四楼,还来得及。
上课的老头在教音韵,我听得昏昏欲睡,发朋友圈说:“A大王老的音韵学好就好在睡得特别香。”
我发完就倒栽葱一般垂头睡着了,直到耳边传来特别激扬的校歌,王老还是这样,音韵学第一节课就要放校歌。
放完不忘加一句,校歌好就好在合辙押韵,音韵优美,这么好的校歌是谁写的呢?哦,原来是我自己呀。
可以说是完美展示知识分子的傲娇了。
如果我是第一遍听的话,多半还会对被吸引,可惜我听过太多遍了。
无数个备考A大的夜晚,我在学到抓狂的间隙喘息,这首校歌就在我耳边回响。多少次,我因为背不下来文学大题崩溃痛哭,它也无私充当了我野狗嚎啕的bgm。
我人都听麻了。
我揉了揉眼翻开手机,朋友圈有一条评论,再仔细一看,是方棠留的。
我顿时,血都凝固了。
妈的,她看朋友圈?她不是从来不发朋友圈吗,我从前朋友圈刷屏,她就跟个死人一样。为什么今天摸鱼划水嘟囔一句,她就要给我评论啊!
“王老放校歌了吗?”
我看着那条评论,手有点抖。
我们已经……很久,很久,不说话了。
我原以为,方棠早就忘记我是谁了。我,我甚至希望她忘了我,毕竟我曾那样辜负她。
可她还记得我吗?她还记得,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她放给我听的吗?
我厚着脸皮点开方棠的对话框,偷偷录了一小段王老唱校歌的视频。
“放了,我们在唱。”
我坐在后排,遥遥录了王老一个锃光瓦亮的大脑门。
那边显示正在输入中,很快发过来一句:“真好。”
“太太毕业后会想念母校吗?我在A大念书,如果你怀念,我可以多拍些照片给你。”
方棠说:“好。”
她不是惜字如金的人,但对待我,总是很寡淡的。但凡她更会敷衍一些,我都不会这么清醒地明白,她完全对我没意思。
方棠这个人一点都不像海都,她反而像我的老家一样,季节分明。喜欢就是热情,不喜欢就冷淡,不给人遐想的空间。
可谁叫我贱呢?明知对方满不在乎,我偏要用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谁叫她是方棠呢?
我会在A大,原本就是来寻她的,如今我们相隔遥遥,却还是借着A大重新聊上了。
我们还是有一点点缘分的吧?
自那天后,我沉迷拍照,嫌弃手机像素不高,还从学长手里收了一台傻瓜相机。秋天的第一杯奶茶,我是不能请方棠喝了,但秋天的第一片落叶,我总要发给她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