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毓二公子,他的美和少年风华,却不该是赵清溪那样的来配,确实不搭。
众人都起身给梅老爷子见礼。
花颜也站了起来,这里是梅府,不是春红倌,她再不知事儿,这晚辈礼也是要见的。
梅老爷子盯着花颜看了好一会儿,才用鼻孔哼了一声,“免礼吧!”
花颜笑了笑,想着看来老爷子没忘那日的事儿,既然没忘,就好说。
梅舒毓进得屋后,满屋子的人,他一眼就看到了花颜,霎时盯着她瞅了起来,直到他娘咳了一声,他才回过神,上前两步,大咧咧地问,“祖母,这位姑娘是何人?”
他似是不知道今日花颜来梅府做客,问得直白。
梅老夫人皱眉,不满地呵斥,“毓儿,你怎么能这般唐突人?这是太子妃。”
“太子妃?”梅舒毓睁大眼睛,“临安花颜?不喜欢太子表兄,喜欢陆之凌,且公然心意,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的那个女子?”
梅族长闻言本就难看的脸顿时阴沉了。
梅老夫人一时也没了话。
屋中的一众人等,都因为被揭开了这层被刻意营造遗忘忽略的面纱而无人说话了,气氛霎时凝结了起来。
花颜“扑哧”一乐,对着梅舒毓点头,笑语嫣然地说,“毓二公子说得没错,我不喜欢太子殿下,喜欢陆世子。”
梅舒毓被她的笑容晃了晃神,脱口问,“你喜欢陆之凌什么?”
花颜笑吟吟地说,“风流潇洒,恣意不拘。”
梅舒毓忽然一拍大腿,又上前了一步,盯着她说,“他有的我也有,你换个人喜欢呗。”话落,他眼睛如星云般灿亮,“你仔细地瞧瞧我,论容貌,我不比陆之凌差的,论风流潇洒,我也是能纵马扬鞭笑谈风月的人,论恣意不拘,我也是个不喜欢规矩束缚,只喜欢自由自在没人管制的人。”
他一番话落,屋中众人都惊呆了,不少人齐齐睁大了眼睛。
花颜也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仰脸看着他,明媚地说,“你不是喜欢赵府小姐,闹着要娶她吗?”
梅舒毓立即认真地说,“那是因为我没见到你,如今我改主意了。”
第九十一章 (二更)
花颜看着梅舒毓,被他逗笑了。
这位毓二公子着实是个人物,这初见她就闹得梅府惊掉了眼珠子的场景着实耐看,她也起了玩心,笑吟吟地说,“你若是能帮我解除与太子殿下的婚约,我就考虑将陆之凌从我心里剔除。如何?”
今日,她就是来闹事儿的,梅府这个云迟的外祖家,若是能用,她不想客气。
若没有云迟早先的交代,她就不信梅老夫人带着一众儿媳孙媳孙女站在二门外迎她。这天大的面子是给云迟的,不是给她的。
这些日子,她的所作所为,怕是早就令梅府揣度不满了。
她就不相信梅老爷子那日深夜得到消息冒着大雨跑去春红倌的事儿梅府的人不知道。知道还当不知道,对她待若上宾,只能是云迟昨日来那一趟的收获。
她本来就琢磨着怎么打破这虚假幻境,毓二公子便来给她机会了。
从来不抓住机会的人是傻子,她可不是把送到面前的机会往外推的傻子。
“毓儿,胡闹!”大夫人当先骇然地腾地站了起来训斥。
梅大少奶奶也惊坏了,上前一步,对梅舒毓说,“小叔,这玩笑可万万开不得,快给太子妃赔礼,万莫唐突了。”
梅老夫人没说话。
梅老爷子也没说话。
梅舒毓不理他娘与他大嫂,直直地看着花颜,颇有些认真地说,“你说的话可当真?”
花颜对他浅笑,“自是当真的。”
梅舒毓道,“若是让太子殿下解除婚约,倒也好办。”
“嗯?”花颜来了精神。
梅舒毓对她一笑,“就看你豁不豁得出去了。”
花颜觉得为了解除婚约,她没什么豁不出去的,笑道,“你说说,我听听。”
梅舒毓目光落在她小腹上,直白地说,“你若是吃一种药,这天下间有的,让女子绝育的药。你不能有子嗣,属于残缺之人,自然就不能嫁入皇家,嫁入东宫了。”
众人闻言,齐齐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梅老夫人终于忍不住了,怒斥,“混账小子,说什么胡言乱语呢?赶紧给我出去,别在这里碍眼了。”
梅舒毓站着不动,只盯着花颜,问,“如何?只要你与太子表兄毁了婚,我就娶你。我在家里是次子,不需要继承门楣,也不需要绵延子嗣,就算被赶出梅府自立门户也无不可,我觉得小孩子麻烦死了,可以一辈子都不要孩子。”
花颜闻言眼睛忽然一亮,一拍脑门,“天,我怎么把这事儿给糊涂了。”话落,她看着梅舒毓说,“我三年前就被神医谷的人断定是绝育之人,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有孕,你说的法子,我不用吃药自己豁出去,我本来就是。”
她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梅老爷子终于坐不住了,腾地站起身,盯着她,恼怒,“你说什么?”
花颜转向梅老爷子,笑吟吟地说,“老爷子,是真的,这事儿不假。您将太医院的太医请来为我诊脉,只要医术好的人,一诊脉便能诊出来。我没开玩笑,是真的有绝育之症。”
梅老夫人面色变了,也站起身,看着花颜,“太子妃,这话可不能胡说,这不是小事儿,你莫要听这混账小子的,他从小到大,就是一个混账,整日里不学好,除了偷鸡摸狗,什么都做过。”
花颜诚然地摇头,“老夫人,不敢骗您,这事儿是真的,只不过这一年来,我竟自己忘了还有这茬。幸而毓二公子提出来,我才想了起来。”话落,盈盈浅笑,“我连偷鸡摸狗的事儿都做过的,在市井村子里时,没少偷隔壁老王家的鸡和狗宰杀了炖着吃,只因他家的鸡打鸣声太响,每日天没亮就吵人,他家的狗有点儿动静就嗷嗷叫,也忒烦人。我与他,若是这样来说,实在是半斤八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