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瞧风雅的眼神终于有了一丝佩服:隔着这么多人暗器都能打中?
“不是我。”风雅盯着人群,想要瞧瞧是谁先自己一步仗义出手。
空气中突然渗入一缕清香,让方才还因为这出闹剧而内心躁动的众人感受到一丝宁静。一青衣女子款款步入人群,姿态轻盈,或者说飘入人群更为妥帖。
在场多是草莽百姓,何时见过此等绝色,简直就是女神仙,一时都被迷了眼,自觉地让出一条道来。
却见青衣女子停在打滚的壮汉身边,面上无喜无怒,目光落在地上那丑态百出的身躯上,仿佛只是瞧着一只蝼蚁,轻启檀口,声音却是如流水般温柔:“你这好手好脚如果只能用来欺负女人,那便都废了吧。”说话间壮汉原本完好的双手和另一条腿上也都各出现了一个血窟窿,鲜血呈井喷似的涌出,他整个人只能像一条濒死的鱼一般在地上翻滚。
众人被眼前这一幕震得目瞪口呆,这哪里是什么女神仙,分明是个女修罗啊!
若说那壮汉殴打自己妻子还能归算于家务事,这女子在城中公然重伤普通百姓,于情不符合江湖道义,于理也不符合辰国法规。然而见识到了青衫女子的雷霆手腕,没有一个人敢出声质疑。
青衫女子一把拉起被吓到呆滞的妇人,摸出两张银票递与她道:“此等男子不值得托付。”说完一挥衣袖,飘离人群,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众人围观了这样一幕惊心动魄的闹剧,觉得又惊吓又晦气,也没了再押注的心思,纷纷呈鸟兽状散去。
最后摊位前除了几个好奇心特别旺盛的路人,便只剩下仍处于失魂落魄的妇人和已经痛得动不了的壮汉。风雅来到妇人身边,轻声问道:“你是如何想的,是想要女儿,还是想要丈夫?”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我不能没有女儿。”妇人平日里逆来顺受惯了,对丈夫的打骂早已习以为常,本以为自己忍让些日子便能凑合过下去,不承想他竟能连自己亲生骨肉的死活都不顾,妇人一时之间陷入了迷惘。
“我知道你的选择了,跟我走一趟吧。”风雅给了其中一个路人两块碎银,让他将快要昏迷的壮汉背到平阳城衙门。其余几个路人也一人给了一块碎银,让他们跟着去一趟衙门做个人证。
这几日平阳城来了许多江湖人士,知府大人是一刻也不得空隙,生怕自己管辖之处出了什么乱子,头顶乌纱不保。是以在瞧见风雅敲惊雷鼓时被吓得一咯噔:又是一个江湖人士,后面还跟了这么多人,还有人重伤昏迷,我的个老天爷,这又是出什么大事了!
“大人,这对夫妻要和离。”风雅开门见山道。
和……什么和离?知府大人一愣:弄出这般阵仗就是一对百姓夫妇要和离?
风雅让随自己前来的人证,将在赌摊前发生之事前因后果都讲述了一遍。知府也认识这个壮汉,是个不服管教的油痞子,赌博酗酒打老婆,平日里倒也没惹出什么大事,所以就懒得搭理。如今见有人要替他老婆出头,看上去来头还不低,索性顺水推舟批了和离书,让两人当堂画押。
风雅见和离书已到手,又补充道:“依照辰国律法,殴打妇孺,根据伤情程度,判关押三至二十日,杖责十板至三十板,赔付银两十两至一百两。依我看来,这妇人身上的伤应属于甲等,就判个关押二十日,赔付一百两,出狱后杖责三十板,您意下如何?”
“这个……”知府看一眼昏迷不醒的壮汉,心道你这不是给我找麻烦吗?再说辰国有这条律法吗?这种边角律法他一个日理万机的大忙人怎么会记得清楚。
风雅看出知府的犹豫,继续道:“若地方官员在断案时故意包庇轻判或不判,属失职之罪,根据案情重要程度,轻则记过一笔……”
“停停停,我判我判!来人,将这名男子收押大牢。”事关仕途,对于这条律法,知府倒是背得滚瓜烂熟:轻则记过一笔,重则削官去爵。
这平阳城知府平日里案子判得浑浑噩噩,唯有一个优点:有眼力劲儿。他见风雅一身江湖名士打扮,却又能将辰国律法信手拈来,必不是个简单人物。不过就是一起普通的市井纠纷,她说怎么判就怎么判好了。
出了衙门,风雅将判决书与和离书一起递与妇人,嘱咐道:“往后你恢复一人身了,便好好照顾你女儿吧。若那人还有命出来撒泼,便拿着这判决书来找知府。就算是为了你女儿,也不可再继续逆来顺受了。”
妇人欲要下跪给风雅磕头,却被一把拦住,于是含泪道:“恩人的话我都记住了,我想明白了,作为一个母亲,无论如何都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其他的都不重要。”
“你能这么想最好。”风雅将一袋银两递给妇人:“银票兑换银两需耽搁时间,孩子的病慢不得。”
目送妇人离去,叶子感慨道:“世间皆苦,唯有自渡,希望那位大婶能够真正地明白吧。不过说起那名青衣女子,年纪轻轻却是功夫了得,隔着那么远的人群,都能以气劲伤人。”
“狠辣有余,周到不足。”见叶子对那青衣女子如此赞赏,风雅不以为然道。
“你该不会是不甘心人家功夫比你好吧。”叶子玩笑道。
“没这个必要。”风雅撇撇嘴:“不过她有一句话倒是说得不错。”
此等男子不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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