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然居!”
“逸兴阁!”
“白云楼!”
“留仙馆!”
在众人纷纷提议的地点里,元昶选择了逸兴阁,燕七本不欲跟这帮粗细爷们儿们掺和,奈何燕四少爷和几个爱热闹的队友一力挽留她,也就不推辞了,顺便还叫上了全队的人,包括替补们和阵地设计负责人崔晞,武长戈却没给这个面儿,回到备战馆做完赛后总结就走了。
锦绣的一大帮人换过衣衫骑上马,热热闹闹地由雅峰书院出来直奔逸兴阁,崔晞乘的是马车,速度略慢些,燕七就一并放慢速度跟在车旁,从车窗口问进去:“你还真要跟着去啊?他们可是要喝酒的。”
“想来不会有人来灌我,倒是你要小心了。”崔晞笑道。
“他们怎么可能会忍心这样对待一个女孩子呢。”燕七摇头道。
“七爷你别闹!甭想扮女人犯怂啊!”前头传来谁一声喊。
“……耳朵是有多尖。”燕七双目无神看着前方。
逸兴阁设于湖上,由巨型画舫改造而来,却也不往湖中去,只在靠岸处泊着,众人将马拴在岸上,有逸兴阁专门的人看守,登上甲板,大门两边对联便是“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逸兴”二字也是取于此诗。
众人来得还算早,舫中客人不太多,选了二楼的雅间,足占了四张大圆桌。甫一落座,元昶就挑着眉问孔回桥:“你怎么跑锦绣来了?”
“转。”孔回桥没精打采,被武珽那混蛋坑到锦绣来的事哪怕到了现在想起来仍然让他觉得蛋疼。
“转学?”元昶纳闷,“玉树的人没废了你?”
“……”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啊!人没废,马已经废了好几匹了知道吗!放学回家的路上到现在还经常能看到树上墙上贴着批判他叛校的大字报呢!
“你怎么也进队了?”元昶又问燕四少爷,离开了近三年,综武队中的变化还真是大。
“我击鞠击得好啊!”燕四少爷理直气壮地道。
“……?”元昶黑人问号脸地看向武珽,武珽笑着放下手中茶盅,道:“如你所见,现在队内各位置的变化很大,我和皓白是车担当,惊波和子谦是马担当,小七的炮没有变,无苦是去年起担任炮的,远逸现在是兵,这些位置我看你应该是都可以胜任,那么你自己想要打哪个位置呢?”
“既然我哪个位置都能打,我看就不必固定于其中的某一个了,”元昶道,“不同的对手有不同的作战风格,我可以做一个自由人,根据对手的不同自由调整位置,你看如何?”
武珽眸光一动,笑道:“下一场我们的对手是兰亭,依你看,你来打哪个位置合适?”
元昶道:“兰亭队最大的特长就是跑动,全队上下不论是速度还是耐力都超乎寻常的强,比赛时每每会将对手的队伍撕裂拉开,化整为零,而后利用自身优秀的速度和耐力与对手周旋,直至耗尽对手的力气,最后再逐一击破。这种情况下,若我们不去追击,很可能就会令对手冲入我方阵地,给我方的将帅造成麻烦,若是追击,那就正中了对手的下怀。因而依我来看,下一场对兰亭,弓箭手将起到决定作用,兰亭的人跑得再快也快不过箭速,所以他们的阵地多以掩体居多,正可用来躲避弓箭。因此,下一场我建议队长你弃掉车的位置,改做兵担当,因为兵的武器没有限制,你既可携弓又可带剑,我也同样做兵,以及萧宸,我们都除了自身武器之外另配上弓箭,如此一来队中便有了至少六名对箭比较拿手的人,可以最大限度地牵制兰亭的跑动战术。”
武珽看了他半晌,笑着伸手拍在他肩上:“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调换角色位置这种战术,还是两年前对阵紫阳的时候他想出来的,后来这种战术就在其他队中风靡了起来,可那个时候元昶早就已经参军走了,并没有人告诉过他,不成想如今他竟也想出了这样的战术,可见当真已不再是当年那个唯武至上的熊小子了。
元昶挥开他的手,没有接话。只有上过战场的人才知道这样的“刮目相看”是付出了多少代价才换来的。
“哎,天初,快跟我们讲讲你上战场的事!”有人也想起了这回事,连忙叫道,众人纷纷附和。
“没啥好说的。”元昶道。
“少来!快说说你怎么搞到乌犁王的人头的!我就想听这个!”
“就是这个!就是这个!”
“快说快说!”
“好吧,既然你们要听。”元昶抵不过众意,撸起袖子先把侍者递过来的酒坛子接了,露出来的两截结实的手臂上遍布着七八条深深浅浅的伤疤。
“我日——你这个可以啊!”众男生羡慕地盯着元昶的胳膊——这可是荣耀啊!简直酷到没朋友!
“可以?”元昶指着其中最深的一条疤,“这一刀险没断了我的手。”又指着另一条,“这一刀是替战友挡的,还有这一刀,它的主人是个十二岁的蛮子,十二岁就上了战场来杀我们汉人。”
“直娘贼!蛮子他娘的从小就坏!”众人骂。
“这一刀呢?”继续研究元昶的疤。
“这是某次夜战落下的,我军百里急行军,直入蛮子营盘,杀敌八千,自损三十六。”
“这里呢?这伤口有些古怪。”
“这是箭伤,蛮子有一种箭带着放血槽,一旦刺进肉里,血就顺着这槽不断往下流,拔还拔不出来,就这么一直放血。”
“日他娘的蛮子!”
“这处伤呢?”
“这是一次伏击战中受的伤,当时雪积了足有三尺厚,我们埋伏在雪地里,为了不使蛮子发现,一动也不敢动,由于不知蛮子的军队几时经过埋伏处,以及是否有探子,我们从凌晨就埋伏在那里,一直在雪中趴了一整个白天外加大半宿,有些身体弱的兵士直接就被冻死在了雪里,还有些冻瘫了,双腿再也站不起来,大小便失禁,生不如死。
“脖子上的疤是一次以少打多的遭遇战中留下的,我所在的骁骑营只有三千人,在野外遭遇蛮子两万大军,当时大家都已抱了必死之心,没有一个人想要逃,只想着死前多拉几个蛮子垫背,还开玩笑说,一会儿去奈何桥头集合,看谁后头跟着的蛮子多,杀蛮子杀得最多的来世转成爷爷,杀得最少的来世转成孙子。
“与我结组配合杀敌的弟兄一直在变。
“他们每一个人死时的情形都印在我的脑子里。
“我亲手杀死过十三个弟兄。
“我们约好了,要死也不能死在蛮子手上,死在自己弟兄的手上才是这戎马生涯最完美的结局。
“要说我最不喜欢干的事,就是战后清理战场,因为根本分不清哪条肠子是自己弟兄的,哪块肝是蛮子的。
“做过最多的梦就是和死去的弟兄一起喝酒吃肉谈笑,然后上场杀敌,最后他们在梦里又死了一遍两遍十遍百遍,接着人从号角声中被惊醒,爬起身,提起兵器就冲出去迎战来敌,打着打着周围的弟兄全都被砍得血肉横飞,心中一惊,眼一睁,又醒了过来。
“杀乌犁王,不怎么复杂,我举戟,他招架,然后他没架住,我砍下了他的脑袋。
“如果问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那就是参军,去塞北,做了一名骁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