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cancutalltheflowers,butyoucannotkeepspringfrom ing.即便摘除所有鲜花,也无法阻止春天来临。1
罗宾打开家门,一身酒气的叶薇特正在沙发上沉沉睡着,地上还倒着一瓶威士忌,瓶子里已经不剩什么了。
冰箱里除了面膜和矿泉水,就只有一块不知道哪辈子剩下的蛋糕和酸黄瓜,罗宾沉默地回了自己的房间,以免惊醒叶薇特。
谁也不想对付一个醉酒的女人,更重要的是,她害怕自己疯起来不小心把叶薇特打死。
她没什么好衣服,穿过的最贵的衣服恐怕就是伊顿的校服,衣柜里有一打十镑一公斤的卫衣,看起来贫瘠又可怜。
她摸进了叶薇特的房间,从亨特女士的衣柜底下里拿了一件不错的衬衫——明显不是叶薇特的,因为一百七十一公分的罗宾穿着都要大两号。
配上牛仔裤和球鞋,一个老派的学院少年出现在镜子里,湛蓝的眼睛满是冷郁,她捋了捋头发,发根处的金色已经很明显了。
春假结束前,她得再染一次头发。
金发会提升面容的精致感,那是罗宾不需要的,等到她不再维持“亨特先生”这个身份的时候,她会让头发回到本来的样子的。
明天就穿这身了,加一件薄外套,我就是威斯敏斯特最酷的仔。
镜中的少年似乎笑了一下。
安稳的一夜。
“约会?”叶薇特倚在门边,给自己点了支烟,高卢牌,薄荷味。“男孩,还是女孩?”她随口问道。
“不关你的事。”背了一个半旧的米色书包,罗宾就打算出门,“我要出去几天。”
“和一个瞎了眼的男孩还是倒霉的姑娘?”叶薇特冷嘲热讽道,“该不会是你在‘贵族学校’的同学吧。”
“那是我的事。”她没心思与叶薇特纠缠。
“你什么都不懂。”叶薇特厌恶地挥了挥手,“滚吧烂婊子,让那些有钱人操你的逼吧,然后你也会像我一样,生一个小婊子。”她一口吸进了半根烟,手都有点发抖。
“至少我知道避孕药是什么,也知道地下诊所在哪。”罗宾冷笑,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能看出几分曾经叶薇特的影子,年轻、骄傲、富有生机,“不像你,给烂婊子当母亲。”
罗宾摔门离开,隔着两层楼还能听到叶薇特破口大骂摔打东西的声音。
闹得动静太大,邻居自然会找警察来收拾叶薇特·亨特女士,这就不是她该管的了。
罗宾准时到了约定的地方,如她所答应的一样,没有迟到,也没有早到,汤姆站在街对面,背面就是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与他的气质相得益彰。
既年轻又成熟。
既亲和又疏离。
罗宾是横冲直撞的红襟鸟,勇敢、好斗、无所畏惧,直白的冷酷。
他是受人瞩目的汤姆猫,除了抓不到杰瑞,接近完美,他的外貌、出身、交际、学业,无可指摘。
温柔、耐心、谨慎、宽容…举凡能用来夸奖人的词,似乎都能用来形容希德勒斯顿家的孩子,她最讨厌他的一点就是,那些都是真的,并不是他伪装出来的。
最简单的一件事,假如罗宾被围殴那天身份换一换,是希德勒斯顿即将挨打,她没准都能等他被收拾完上去再补两脚,绝对不会想着,为一个和自己没什么往来甚至还有点反感的学弟得罪一群垃圾。
和兄弟会的人打架,相当于不给面子,把人交给dean处罚,更是直接触犯了高年级的利益,她不信他想不到这点,但他还是为了一个陌生人做了。
在她之前,他又帮助过多少遭受校园暴力的孩子呢。
安夫人对此最有发言权,在她的印象里,一般每隔几年,学校里都会出现几个“伊顿之光”,不同于“明日之星”,这是个不在册的称号,没有人会直接叫出来,只存在于伊顿的老师们与后勤人员之间。
伊顿公学的校园霸凌传统存在已久,那些不畏所谓的“权威”与“传统”敢于站出来保护弱者的孩子,就会成为“伊顿之光”,“伊顿之光”不靠成绩与家世来判断,唯一的评判标准就是是否秉承正义之剑和是否始终如一,最有名的一位“伊顿之光”是乔治·奥威尔2,上一位“伊顿之光”是乔·约翰逊3,而在小希德勒斯顿出现之前,已经快十年没人配得上“伊顿之光”这个词了。
所以罗宾恨那种几乎不真实的高贵品格。
就像很多年后,黑安妮海瑟薇成为一种政治正确,现在罗宾眼中的汤姆就是美国人眼中的海瑟薇。
“你好,汤姆。”罗宾是第一次来到威斯敏斯特,英国的中心,女王和菲利普亲王就是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举行的婚礼,这种地方,想想就和她没什么关系。
“小鸟,你需要吃点东西吗?”汤姆注意到罗宾下耷的嘴角和无力的眼神,如果不是背拉丁文背久了,就一定是饿了,他很确定。
“我不饿。”罗宾摇头,其实她已经饿的前心贴后背了,从昨天晚上到今天下午,她只喝了几口矿泉水。
但她不能在任何人面前示弱,就像早晨她没有求叶薇特给她弄点吃的,现在她也不会对汤姆说她饿了请他带她找一家餐馆。
“走吧。”他比她高,所以她要仰头看他,“我平常没什么机会见识威斯敏斯特。”
“你的上一顿饭在什么时候?”汤姆连动都没动,他对罗宾的了解远比她想象得多。
“我中午吃了两个叁明治和一堆薯条…唔…”
!
这里是腐格兰,所以教堂前有一对接吻的少年不算什么,何况他们的外貌相当出色,站在教堂前就像一幅优美的油画。
不过其中一个貌似吓傻了的样子。
“不要告诉我,快餐店还提供薄荷味的漱口水。”对付嘴硬的人,自然有特别的方法。
“我吃了薄荷糖因为叁明治里有洋葱所以…”罗宾说到一半就停下了,她在说什么糊涂话,因为洋葱所以吃薄荷糖,听起来好像很期待一场亲吻一样。
“糖在哪。”他没有放过小鸟的打算。
“我吃了。”罗宾最擅长的就是死扛,脖子硬得很,完全没在怕的。“全都吃了,一点也没留。”
“所以你的上一顿饭在什么时候?”他慢条斯理地从口袋里拿出两块包装精美的巧克力,是昨晚汤姆的小妹妹艾玛硬塞进哥哥手里的,作为久别重逢的礼物。
罗宾舔了下嘴唇。
“早上。”罗宾的口风松了一点。
汤姆未置可否,他打开了银色的包装纸,巧克力是松露形状的,上面裹着开心果的果仁碎与杏仁粉。
在罗宾期待的目光中,他把第一块巧克力吃了下去。
小鸟:!?
他们靠得太近了,罗宾甚至能感受到他唇齿间细微的香甜,名为胃的部位开始抗议起来。
他打开了第二块巧克力的包装。
意思很明确了。
“昨天中午。”罗宾一口咬住了汤姆手上的巧克力,像啄食面包渣的小鸟,灵巧而机敏,连呼吸都不曾停留在他的手指上。
汤姆没有阻止,他喜欢驯服小鸟的过程,尽管他知道,这算不上什么驯服,罗宾也从未真切地把他放在心上。
“太甜了。”罗宾飞快地咀嚼了几下,做出了判断。
她不太适合过甜的东西。
这条在当事鸟处于饥饿的情况下不适用。
“很甜吗?”少年已经离她很近了。
“你不觉得甜吗?”罗宾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的来临,木愣愣地反问道。
饥饿降智,实锤了。
“…!”十一公分的差距,他轻松地捕捉到了她的唇,肆意品尝着那些‘过度’的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