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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第一部:中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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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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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郑却很平和。

心平气和的庆郑微微一笑:臣下据理直言,乃为臣的正道;君上依法直刑,乃为君的圣明。总之,君臣都要讲一个“直”字,国家才有利。所以,就算君上不动手,下臣也会自杀。

史家没有记录当时的天气。按节气算,这会儿天地之间应该是一片肃杀。

晋国的大臣们则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释放庆郑,让他戴罪立功;另一派则认为不但不能饶他一死,就连让他自杀都不可以。因为庆郑最大的罪恶,就是无视君父,自作主张。这家伙,战争中已经自行其是,现在又岂能让他自行了断?苟如此,则纲纪何在,体统何存?

其实这时惠公的最佳选择,是采纳前一种建议。因为这样做,君上有不计前嫌的声誉,臣下有主动就刑的美名,对晋国是有利的。可惜惠公是个混蛋。是混蛋,就不能指望他作出英明决策。如果这混蛋还拥有不受限制和监督的权力,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从小混蛋变成大混蛋。

因此,惠公最后还是杀了庆郑。

好在庆郑被杀后,惠公似乎也懂得了收敛。此后八年,倒没听说他还有什么荒唐事。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说庆郑没有白死。11

但,故太子申生,可就死得太冤了。

怎么都得死

太子申生是被骊姬害死的。

为此,她机关算尽。

第一步,是怂恿晋献公让太子申生迁到曲沃,公子重耳迁到蒲,公子夷吾迁到屈,实际上是把这三个人都撵出去,只留自己的儿子奚齐、妹妹的儿子卓子在国都。第二步,是怂恿晋献公派申生率军出征。申生如果战败,就以此治罪;如果胜利,则诬陷他有野心。可惜,申生班师回朝后,虽然流言四起,却并未能撼动其地位。于是骊姬使出最后一招,亲手制造了一起投毒案。

公元前656年,骊姬羽翼丰满,开始实施犯罪。圈套和陷阱,是谎称晋献公梦见了申生的生母齐姜。按照当时的制度,申生必须立即祭祀,祭祀后还必须把酒和肉献给君父。而这时,献公正好外出打猎。利用这个时间差,骊姬在肉和酒里下了毒(一说以毒酒和毒肉替换)。献公洒酒祭地,地隆起。把肉给狗和小臣吃,狗和小臣立即死亡。成为犯罪嫌疑人的申生百口莫辩,只有去死。12

死,是没有价钱可讲的,因为这是弑君和弑父的双重大罪。已遂,则当诛;未遂,得自杀。

问题在于这是冤案!而且,案情如此简单,难道就无人识破?骊姬步步紧逼,申生就毫无感觉?献公偏心眼,骊姬狐狸精,路人皆知。那些朝中大臣,难道都由着他们胡来,一个劝阻和反对的都没有?或者说,一个帮助申生的都没有?

当然有。

但为了恪守臣道,他们都退下阵来。

比如里克。

晋献公派申生率军出征,里克是表示了反对的。但献公不听,里克也没有坚持。相反,他对申生说:为臣,只怕不忠;为子,只怕不孝。废立之事,不是太子应该考虑的。太子还是努力做好工作吧!13

有人说,这是善于处理父子关系,14甚至就是为臣之道。这话恐怕可以商榷。比方说,后来里克杀奚齐和卓子,怎么就毫不手软,就不讲君臣大义?说到底,无非之前的献公强势,之后的骊姬和奚齐孤儿寡母,好欺负。这样看,后来里克被相对强势的惠公所杀,便多少有点自作自受。

再说狐突。

对于申生的率军出征,狐突也是劝阻了的,但申生不听。申生说,君父派我出来打仗,不是因为喜欢我,而是为了考察我。既然反正都难免一死,不如一战。不战而返,罪过更大。作战而死,至少还能留下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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