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会开到很晚。我回家时,在楼下看见闻卿的房间已经亮起了灯。
我拿出钥匙打开门。她刚好从房间出来,穿着清爽的白t恤和牛仔裤,手里拿着一只碗。
看见我,她眨眨眼:“肖总,我饿了。”
煤气灶上已经打着了火,放着一口小锅。
“怎么,这是自己做饭啊?”
她很认真地点头:“是啊是啊,我想吃面条。您要来点儿吗?”
我也饿了,面对现成的食物并不想推辞。“可以啊。来点儿。”
我看着她,像变戏法一样从柜子里拿出一小把挂面,炒了一些西红柿和鸡蛋,又将冰箱里的半盘玉米沙拉倒进去,这杂烩般的一锅倒是意外地香。
可能女人是厨房里天生的好手?我的水平就仅限于做饭。米饭的饭。倒米,放水,插电。
她拨了一半面条给我。
我吃得很快。稀里哗啦,酣畅淋漓。很好吃,倒并不是说那碗面的滋味有如何可口,而是有种很醇厚踏实的感觉,温暖清淡的食物滑进胃里,让人觉得舒适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