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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孩子们是模具里倒出来的玩偶,那么年少时的陆忱,必然是最贴近模子,长得最标准无瑕的一个。
衣着发型永远合乎标准,不会在意喜欢还是不喜欢;房间和书本永远向父母敞开,不在乎隐私和自我;没有喜欢的食物,也没有讨厌的食物,只要送到碗里,他一定会笑着吃下去。
他的优秀是一张塑封好的奖状。
中规中矩地鲜艳,干瘪艰难地呼吸。
他一直做得很好,但难免会有一两次失误。
第一次就是在中学时。
那是隔壁班一个很漂亮张扬的女生,喜欢他的同桌,两人暗通款曲许久,终于有天,女生偷偷换下了校服,似模似样地穿着短裙、化了妆,坐在窗边,对着他的同桌弹吉他。
那是大胆浪漫的一首情歌,所有人都瞧着她。
她弹了一遍又一遍,唱得那男生紧张得红了脸。
后来同桌和女生一起被教导主任追杀,在人来人往的走廊里训了两三个小时,勒令卸妆,罚写检讨若干。
两个人自然不能一起写检讨,同桌在门外写,女生在屋里写。
教室里还剩下一个帮老师批作业的陆忱。
女生的脸洗得干干净净,垂头丧气,说:“糟了糟了,这下丢了大脸了,你同桌肯定不喜欢我了。”
他看了她一眼,在本子上写:
不会,你弹吉他的时候很漂亮。
还有,教导主任还在门外。
女生就笑了起来,趁着教导主任不注意,又冲自己即将上任的小男友大胆比了个心。
陆忱的举动,没有一丝一毫的逾越意味,他从很小就很清楚,自己是不喜欢女生的。
这只是一个客观描述。
“然后呢?”宁晃歪着头问,“你跟她成为朋友了?”
陆忱摇了摇头:“然后本子上的字被父母发现,我就挨打了。”
“说我心思不在学习上,只想着女孩,怪不得成绩退步。”
“我说让他们很失望。”
宁晃沉默了片刻,问:“然后呢?”
然后他辩解了,但是被称作学会了顶嘴狡辩。
“那时候一负气,又一时上头,离家出走了。”陆忱有些不好意思,却又有些想笑。
其实那天他连自己都没想明白,为什么想要离家出走。
只是有一个声音叫他逃走。
他避开了这个话题,慢慢说:“就是那天起,开始想学吉他的。”
“那时候我想的是,会不会以后我也可以给别人弹吉他。”
也可以像那女孩一样,坐在什么地方,看着一个喜欢的人,在一瞬间变得奔逸、明亮而大胆。
——哪怕他注视的是一个男生
宁晃认真在脑海中描绘了这个场面,的确是极浪漫的场景。
但同时,他又想到了陆忱唱歌的杀伤力。
沉默半晌,还是无法悖逆自己的良心,道:“唱歌……还是算了吧。”
陆忱就笑起来:“有那么难听吗?”
唱歌难听的人,往往意识不到自己走调走得又多离谱。
宁晃问:“她当初弹的是什么?”
陆忱念了一个歌名。
宁晃冥思苦想半天,终于摇了摇头,说:“算了,你这辈子是学不会了。”
说着,在露台边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坐下,指尖从琴弦上掠过。
头顶的漫天星光、远方的万家灯火,分不清谁是谁的倒影,小叔叔坐在这对称线中间,仿佛一切都成了泡沫似的虚影。
他注视着陆忱,也只注视着陆忱。
只有卷过他碎发和衣角的风声、清澈的歌声,是这夜里唯一的真实。
那首歌,比记忆里的要甜美太多。
53
宁晃原本是不喜欢情歌的,但今夜似乎是个例外,心不知怎的,就跟这晚风一起轻快地飘荡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