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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沾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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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沾染 第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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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怕惹了江槐,遭他报复。江槐根本不是他想的那种乖巧好学生,这几月,江千樟已经在他手里吃了好几个暗亏,他的开销被节制,做的那些丑事,家里也不再有随叫随到的人给他擦好屁股。

上月白晴和他聊了一晚上,严厉警告了他,“你以后可能还要在他手下讨生活,给我少作一点。”

江千樟闹过,哭过最后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在江承庭心里,江槐地位比他高,江槐手腕比他厉害,能力比他强,虽然出身日期他比江槐早,但是显然,一家子都没把江槐当成他弟弟看,他倒是更像哥哥,江家未来顺理成章的继承人。

江承庭已经开始慢慢带着江槐熟悉家里业务,江千樟自己有心无力,他看到数字就头晕,什么都不会,江承庭机即使带着他,他也不堪其用。

“志愿填好了吧。”江承庭看着自己两个儿子,主要是看江槐。

江槐向来是不用他操心的,经他手的每一件事情,都可以办得极为完美。

江槐说,“填了。”

“我下月和老明一起吃饭。”江承庭咳嗽了一声,看着儿子,“我再去找他问问他家女儿的打算。”

江槐一言不发,却没说不好,江承庭在内心叹气,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江槐这场住院也很蹊跷,江承庭大概能猜到一些原因,却没有和他详说,江槐内心很重,不是个会很轻易对人敞开心扉的人。

江槐也站起身,他已经恢复了往常的淡漠和沉静。

他离不开明霜,必须把她绑在自己身边,无论用什么办法。

她离开他,他的世界就没了颜色。

明霜在院子里逗鹦鹉,听到门外李燕说话的声音。

那个少年生得英俊清冷,温和礼貌,是长辈都喜欢的模样,而且据说成绩也非常优秀,他来家里这一年,对明霜影响明显是很正面的。

李燕就很喜欢他,每次江槐来明宅,她叫厨房上的午茶分量都会多一些。

明霜扔掉手里拿的鹦鹉饵食,见到那修长的影子落在自己身后,硬邦邦说,“你来做什么?”

江槐看着安安静静,脸上还带着一丝没消退的病容,他站在她家的葱茏蓊郁的花园里,白衣黑裤,越发显得清丽整洁,一尘不染,和以前在学校时看不出什么不同。

明霜看都不看他,去拨弄那从蔷薇的叶子,院子里花草都有人定期照顾,被养得很好,玫瑰娇艳欲滴。

蔷薇很漂亮,但是带着暗刺,明霜小时候被扎过一次,长大后就再也不喜欢了,可惜明立诚还是在这里种了一丛,她想折下那一朵最漂亮的,又怕被刺伤,到底还是皱着眉没下手。

少年伸出一只苍白修长的手,替她折下了那朵玫瑰,他手被刺伤,食指上,那个之前被她留下的齿痕依旧可以看到印记,甚至更深了,血滴从少年白皙的指尖滑落,一点一滴。

他安静地把那朵蔷薇递给明霜。

明霜没接,他把她的头发掖在耳后,将那朵漂亮的小蔷薇插在她的发间,动作轻柔。

“他亲过你这里吗?”他问,抬手,冰冷的指尖拂过她的面颊。

“他是不是做的比我更好?”他握住她的手,干净温润的黑眸看向她,“所以你更喜欢。”

作者有话说:

十五离开那几年,小槐是真的变得不太正常了……几年后的小槐就是个大疯批,还装得很正常,装得自己病完全好了,十五再度因为他的美丽皮囊被误导……

都市篇快到了。

——

第六十一章

疯子。

明霜心里只闪过这个念头。

她以前为什么会以为江槐是纯良无害的小白兔, 她对江槐好的时候,他确实是这样的,对外人冷淡, 但是对她百依百顺, 予求予给,可是现在, 对着这样一个江槐,她还能觉得他是小白兔么?

江槐专注看着她, 认真等着她的回答。

明霜说, “他亲没亲我重要吗?以前没亲,以后也可能亲,我不是你的什么物品。”

“江槐, 莫非你希望以后我一辈子只能有你一个人?”明霜抬眼看他, “我才十八, 以后余生就要和你绑定吗?”

有什么不好呢, 少年安安静静的, 一缕微风吹来, 拂动了他额前乌黑的碎发, 那双清寒的眸子一瞬不瞬看着她,声音很轻,“不行么?”

他愿意此后余生一直和她在一起,至死也不分开,她要是先走了, 他也会随她一起, 他先死了, 倘若有魂灵, 他便在地府耐心等她, 下一辈子还在一起。

“不行。”明霜斩钉截铁说,“我不想。”

她变化得很快,但是她觉得自己也不过只是把常人必经的路途按了快进键而已。

江槐现在爱她,甚至为了她这么卑微,但江槐骨子里是清傲的,也有傲的资本,过几年等他成熟了,回想起这段岁月,说不定反而还会恨她,恨她趁着他还年轻稚嫩单纯时玩弄了他的感情。

江槐想要人疼爱,有无数人排着队愿意,明霜不信自己在他心里就有什么特殊的。

她抬手一把扯下发间那朵蔷薇,毫不留情碾碎,用鞋子碾过,适才娇嫩艳丽的蔷薇被混入泥土,美好在顷刻之间破碎。

她就是这样,少女美丽又残忍,甜蜜起来时是世界最甜,甜美之下是致命的毒药。

江槐没气没恼,依旧平静,视线只是停留在她脸上,甚至看都没看一眼那朵刚才刺伤他的蔷薇。

“江槐,你回去吧。”明霜说,“我和你现在没什么好说的。”

他没动,明霜忽然捻起他的手,江槐已经习惯了她对他的亲密,他的所有,都是属于她的。他很配合,伸手让明霜细细看他手指的每一部分。

明霜凝神看他的食指,她很喜欢江槐的手,以前喜欢他牵着她,要把自己的手挤在他的掌心里,高中他提笔写字时那双手最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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