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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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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玫瑰 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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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厌想跟着她,“我们一起……”

温书梨的脚步已经渐行渐远,后退着路挥手,“马上马上,手机联系啊。”

中午,暖阳正烈。

游客行人吃饭的高峰期,人头攒动、比肩接踵,好在有手机这个高科技,不然真的会迷路或者找不到人。

“啊对不起对不起。”一个中年女人不小心撞到了温书梨。她一手拿着手机,脚步没停,匆匆道歉后就赶忙离开了。

温书梨被撞得身子一倾,别在栗棕发间的法兰西发夹不经意掉在离自己五米远的位置。听到女人的道歉,她没有计较这么多,低身找发夹。

奈何路上人流密集,小小的发夹无辜地躺在地面中间,在众多行人来回穿梭的脚步中损伤。

“麻烦不要踩。”温书梨细眉紧蹙,只想快点捡起发夹。

这是阿厌刚给她买的,她很宝贝。

可往往事实就是不尽人意,或者说,老天捉弄你。

没过几秒,只听“咔嚓”一声,玫瑰发夹被陌生人重力一踩,断裂分开。等温书梨重新捡起发夹的时候,碎得不成样子,宛若固体雪花。

不容她伤心,一道机械低沉的声音响起:“温小姐,请跟我们走一趟吧。”

抬眸看,是两位不认识的陌生男人。

……

两位保镖带着温书梨进了一间冷清的咖啡馆。

入门,店内光源黯淡,气氛有些压抑,几乎没有客人。

“温小姐,请。”左边保镖伸手,“请”的姿势,语调冷淡,“沈先生正在等你。”

沈先生?

听到这个称呼,温书梨呼吸一顿,心底泛起丝丝缕缕的不安,她可以猜到对方是谁。

但温书梨想不通,沈埕为什么会找她?

难不成真的和狗血电视剧的情节一样?给她五百万支票让她离开他儿子?

事实证明差不了多少。

咖啡厅的中央位置,尽管男人坐着,仍然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那双漠然的眼睛好像看任何人、任何物都没有温度。

温书梨落座,还没想好该说什么。

沈埕冷然开口:“温小姐,我们之前在医院见过,我想,你应该没有忘记我是谁。”

他是谁,温书梨想忘却不能忘。

但毕竟辈分上面压一头,她保持淡定,语速缓缓:“沈先生,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情?”

男人经商多年,遇到职场上的圆滑老狐狸拐弯抹角相互试探,但眼前只不过是一位刚成年不久、还未进入勾心社会的小姑娘,目的直接些,不必多加遮掩。

沈埕低眼,转动无名指尾价值不菲的银戒,淡笑道:“你别那么紧张,我的确有事情找你。”

而后,他向后靠,跷起二郎腿,俨然一副精明且势在必得的姿态。

“沈厌,我的儿子,沈家长子。”他不像介绍,更像是一种反抗不了的压迫,“也是瑞墨公司的继承人,他不应该找一个普通女孩作为伴侣。婚姻以利益为前提,你的家庭背景单薄,父母虽在知名企业旗下,但到底不是最高层。”

沈埕定义的最高层,即为最强者,站于顶端管理万千职工。

暗示在表达:你没有我值得利用的地方。

最后,男人语气笃定、不容置疑:“所以,我不认为你们在一起会有好的结果。”

明白了,温书梨全都明白了。

沈埕这是要让他们分手,而且,暗中调查过她。

前几天的京城号码不是熟人,也不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极大可能是沈埕。

温书梨垂下长睫,倏然,她笑了。

笑什么?笑自己的勇气变强?有一天能和眼前这位大人物对峙?

也许是的。

即使对方向她步步施压,她的傲骨仍旧不屈,与男人正面对视,琥珀瞳仁渗着冷意,一针见血地戳破:“沈先生,您是在利用阿厌吗?”

沈埕手部动作一顿,银戒停止转动,不明的神情说不清是刺中他的心事,还是伪装皮囊、强迫自己表现得处之泰然。

温书梨思路逐一分析,声线不疾不徐:“我不否认您在京城的地位,您权利至高无上,但却不能操纵一切。”

瑞墨公司老总,说出一个姓氏足够骇人听闻,更何况公司根系庞大,且排名世界前列。

“‘继承人’,这三个字在我看来有点讽刺,它更像替代的傀儡。”她抬眸,眼神坚定,“您口口声声说继承人,但您有真正关心过阿厌吗?作为他的亲人,把他一个人丢在云夏不管不顾,失去了至亲后,他怎么过来的?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这些,您应该想不到吧?”

沈埕怎么能想到,他比谁都要冷血,在他眼里,利益就是一切。

温书梨继续说:“您是对阿厌母亲的愧疚,在得知他在京城,得知他还恨你的事实,想借此缓和一下父子关系,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当初为什么不管他?现在反倒过来关心他,不是利用是什么?”

须臾,她一字一顿道:“阿厌不是您招之即去挥之既来的附属品,他只是他。”

沈厌只是沈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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