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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说搞救赎[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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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说搞救赎[快穿] 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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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知道了,你先去陪那位先生吧。”齐璨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吴娘当然就是管这整个花汇厅的老板了,但幕后的真正老板,应该还是四大家族的哪家来着。

齐璨往座位旁边的墙上一靠,闭上了眼睛,接收剧情大纲。

不过几个呼吸,就结束了大纲的浏览。

这篇文名为《贵妃情》,是一篇以架空的民国为背景的文。一句话概括就是别爱我,没结果,一个美人渣攻和美人疯批受的故事。

主角攻叫柳恨雪,表面唱贵妃醉酒的戏子,实则是个潜伏在平城的地下卧底,戏楼里鱼龙混杂,消息好传递,也好获取信息。

主角受呢,就是齐璨刚刚见到的陆明笙,平城陆家大少爷。他本来不是大少爷,怎么疯批的,自然是得有个标配悲惨童年了,无非就是渣爹疯娘的狗血凄惨爱情故事,再加上些蛇蝎心肠姨太太的折磨。

当然陆明笙他其实天生性格也是有点问题的,情感淡漠,加上昔年的经历就有了佛面杀心的性格。在他的视角里,杀人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猎人捕杀猎物,并不会产生怜悯之情,并且自己杀的还都是准备坑陆家的人。

陆明笙一步一步把陆家纳入掌握之中,智多近妖成为陆家掌权人的陆明笙趁着战乱,用家中暗养的卫兵和多次交易下来的武器,历经血战后把外军赶出去吃下了平城,成为了平城的将军。

然后吧,城里上赶着巴结他的人一合计,就请来了月楼的主角攻柳恨雪,唱了一曲贵妃醉酒。这下好了,多情的一米八大贵妃和冷酷的美人军阀直接天雷勾地火,你爱我我爱你噼里啪啦,反正就是俩人好上了。

后来组织联络上平城,想要陆明笙帮忙一起抵御外敌,满腔热血的柳恨雪就跳出来了,吧啦吧啦一大堆,还说出了自己卧底的身份。好家伙,本就对忠诚度有执念的陆明笙直接黑化了,说什么也不可能帮忙了,还把柳恨雪毒打了一顿。

被打了一顿恼怒的柳恨雪直接偷摸着跑路了,潜入了另一座被占领了的城,和一个军中的线人姑娘说是伪装夫妻,其实也就慢慢地好上了。被渣了的陆明笙怒不可遏,直接打到了那个城,抓到了柳恨雪关在府里,各种惩罚手段齐齐用上,把这渣攻虐得奄奄一息。

等到正军来释放平城的时候,陆明笙两颗子弹送了自己和柳恨雪上西天。

全剧终。

齐璨看完整个剧情大纲,都不知道从何处吐槽自己的感受了。

就是,她觉得吧,就按照陆明笙这神经病的强势性格,能做个受也是挺不容易的,可能这就叫为爱做受吧。

虽然可能是因为一些人的算计中了药啥的,疯批美人受,可能也挺刺激带感的。

然后这个贵妃醉酒的贵妃,是不是有点太高了,得要多高的霸王才能压得住一米八的大贵妃啊。

至于原身就是个炮灰,名叫孙姝宁,是出场一章就领了盒饭的那种,明天跟着陆明笙去了商会就嗝屁的炮灰。

刚刚齐璨穿进来的时候,正好是原身准备勾搭陆家大少爷陆明笙的时候,齐璨阴差阳错地居然还做到了,比书里的原身做得还大胆。

一想到方才陆明笙那有点意外的目光,齐璨就想扶着额头。

她的头好痛,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疯批任务对象,实在是有点棘手。

总之,得先保住性命,勾搭上接近他再说吧。

“宁姐,下一个你唱了!”前不久刚离开的萧柔又回来了,抬手招呼着她。

齐璨理了理发丝,把刚刚解开的盘扣仔细扣好,带好黑色的蕾丝手套就出了化妆间,按照原身的记忆,踏出了那个连着舞台幕后的门。

台上的歌女好似在齐璨在后台接收剧情大纲的时候换了一位,鼓点轻快雀跃,上面拿着话筒的歌女穿了一身颜色亮丽的旗袍,面容年轻活泼,笑起来明艳可爱,旗袍下的腿不时小跳起舞步,自开叉到膝盖下的裙摆间若隐若现。

在幕后的齐璨生死时速地翻看着原身的记忆,最后找到了今天吴娘安排下来的曲目。

台上的活泼歌女唱完了这首后就下台了。

托娱乐圈拍戏的福,她此刻并不紧张,齐璨深吸了口气后,踩着高跟鞋掀开幕布,展开了手中的小羽扇,另一只手握住了话筒,低沉魅惑的嗓音吟唱起了一首幽怨缠绵的情歌《晚风》。

情意绵绵,但带了点忧伤的歌声,萦绕在舞厅中,乐团的曲调也从刚刚的急促轻快转换到了幽幽的节奏,舞池中的人们也跳起了了抒情缓慢的舞步。

“晚风吻过蔷薇,吹起这无边夜色.......”

倚靠在沙发上的陆明笙听到这熟悉的嗓音,晃了晃手中的酒,望向了在舞台上摇曳生姿的女郎。

眼帘微台,那双羽扇没有遮挡住的,黯然忧伤的眼眸陡然映入陆明笙的眼底。

指尖捻着佛珠的动作顿了顿,身着白绸衫,温润儒雅的陆明笙一抬手,酒液尽数入喉。

伺候了自家少爷那么多年的杜爷自然是察言观色的一把好手,上前俯身在陆明笙耳边低声问道“少爷,需要明日过来接孙小姐吗?”

陆明笙的指尖正正好停下,卡在两颗佛珠之间,忽而笑了起来,眉眼温和“那是自然。”

唱完了好几首的齐璨感觉自己嗓子都要废了,连忙去后喝水,贴心的萧柔送上来了一杯水,齐璨接过来小口啜饮着。

舞厅里的宾客也散去得差不多了,不少姑娘还搀扶着先生送到了花汇厅门口。

喝完水,齐璨对着镜子仔细地卸去脂粉,卸完妆,拎着黑色的小皮包,穿上白色的毛披肩,习惯性地戴上了一顶黑色的蕾丝帽,走到了门口,伸手拦下了一架黄包车,车夫穿着有些泛黄的背心,肌肤是风吹日晒的黑红色。

“福庆街十五弄的胡同尽头。”

“好咧!小姐您坐好!”车夫把汗巾往肩头上一搭,抬起了车,穿着双黑布鞋的脚飞快地穿梭在人群流动的大街小巷中。

坐在红色座垫上的齐璨,目光落在了车夫那沾满尘土,破旧不堪的黑布鞋上,看了眼他黝黑的皮肤后移开了目光,头侧开靠在了后面。

卸去口脂,清粉色的唇瓣微微抿紧,看着街边热闹复古的景致,街道旁零零星星地停了几辆黑色的老式汽车,车身被擦得锃亮,但数量并不多,还是老爷车的款式。与现代随处可见汽车的景致,大不相同。

“小姐,到了!”

耳边车夫洪亮的声音唤回了齐璨的思绪,她下了黄包车,从黑色皮包中拿出了一枚两角的小银元放到了车夫的手心里,然后转过身走向了胡同尽头。

拿着钥匙开了门的齐璨抬头看了眼门牌。

福庆街十五弄29号。

回到家的齐璨,卸下了所有行头,尤其是耳朵上的耳坠和那珍珠项链,洗漱完直接躺下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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