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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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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4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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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呢,站在很多读者的角度来看,什么抄袭不抄袭,我管这些干嘛,这本书好看不就行了。

这就是你因为你的身份而说出的话,好看是唯一的定义。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某几位知名作者明明都已经因为抄袭而被锤爆了,甚至官司都输了,但依旧有那么多粉丝在洗地。

也就是有孔乙己珠玉在前,否则周毅都怀疑他们会整出一个“读书人的事,抄书不算抄”之类的言论了。

同样,周毅的这个视频发出来就造成了两极分化。

有房子,并且会出租房子的人认为,这租客肯定是必须得配合的。

视频里那个房东的行为确实不对,但我跟你说一次两次,让你配合,你如果还不配合,那你租客就有问题。

但是站在租客的角度来看,我凭什么配合你。

你要无缝衔接租房子那是你的事,房子是个私人空间,房租没到期之前,这里的使用权就是我的,让其他人来随意看,那肯定我觉得不舒服。

不出周毅所料,很多人在看到那个房东因为带客人看房,进入自己的房子而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时候有点遭不住了。

这按照对方的言论,自己要是给别人租房子,那自己想带别的客人看房,对方不愿意就没办法了?

而周毅在视频里说的很清楚,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租客是没有配合看房的义务。

你可以说他这样做是个小人,没道德,但你不能说他违法。

那怎么办,合同约定,约定了对方应该在多少时间内配合,那如果不配合,就是违约了。

但是,合同违约,同样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可以起诉,可以调解,但就是不能直接闯!

这方面周毅也进行过介绍,原因就是,住宅很特殊。

我们的法律,其实已经是将住宅的某些权利特性给缩小了,按照某漂亮国的不退让法来说,那就不是非法侵入住宅被判刑的问题了……

这就让很多人不理解,有一位周毅的老观众在评论区问道:

“那这不对啊,你看我的房子租出去了,签合同约定让对方配合我看房,但他不配合我的情况下,我还只能通过调解起诉这样的手段来维权?”

“凭什么呢?”

只不过很快就有人回了消息。

“明明是我的钱借给别人,还打了借条,但他就是不配合还钱,那我只能通过起诉的方法要钱吗?”

“凭什么呢?难道我不能去他家里直接看上什么东西贵拿什么吗?”

话很简单,但是一语中的,直接把那位老哥给干沉默了。

他也突然意识到,不知不觉间自己也想当然了,如果维权那么简单,那大家何必在这里如同看爽文一样看阿毅的视频呢。

不就是因为他做了我们没办法去做的事嘛。

如果有那个钱,有那个时间,谁不想这么轰轰烈烈的较真呢。

当然,对于这次的较真,大家依旧看得比较爽,就算是自己的房子,也不能肆无忌惮!

同样,在别的平台这个案子也引起了一些议论,但是热度却没有之前那么高。

原因很简单,周毅这次没有玩什么花活。

而其他的自媒体也不敢玩。

如果是别人的事,那他们早就开始节奏了,断章取义直接来个标题:某男子回自己家居然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看到了吧,他们说的好像也是这事,但是呢,感觉却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再稍微夸张一点,带带节奏,那流量哗哗的就来了。

但这是阿毅发出来的,大家不敢。

别的人说“我要去告你”,那可能很多大v会来一句:去吧,不过尽量挑周末,我平时会顾不上。

就是完全不把你的起诉说法放在眼里。

但是阿毅不同,他从来不说信不信我去告你,他只是会给你一句最后通告,然后直接去告,不带一丝犹豫的。

当然,某位王姓律师成为了视频中的搞笑担当。

可能现实中很少有人知道他在笑什么,但是网友们一看就知道了。

“小束负”:王律师总算跟对了人,苦尽甘来啊,这让别的律师停止执业的感觉好像真的很爽。

“紫星耀月”:啥也不说了,王律师yyds,拳打方大状,脚踩霍小律!

“钟爱黑丝”:我个人感觉吧,其实除了方大状,其他都是渣渣!

呦呵?原本大家好端端的评论呢,这一句话冒出来,直接让大家惊着了。

开玩笑归开玩笑,王道仁偏好走歪路,但他的水平真的不错。

能在京州认识这么多人,而且只要想到案子就会想到他,就说这案源,换个别的律师来能馋哭好嘛。

霍鹏飞更不用说,虽然不如方大状,但不代表不强,你看和谁比呢。

于是很快,这条评论就被顶到了最上面。

很多人怀疑这个账号背后是之前那什么“爱舔黑丝”“爱舔白丝”那个倒霉孩子。

但是后面发现,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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