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是……”周毅开口问道。
“她被停止执业了,我陪她散散心,正好方老师要来,我们就一起来了。”
那无所谓了,周毅也没问别的,周欣然能带她过来,说明是认同的,那就可以和往常一样聊那些话题了。
“方大状,我有个问题啊,你说一个人如果被判了有期徒刑,那还能不能让坐牢的时间更长点呢?”
“当然可以啊,有了新的罪就行。”
“那具体怎么操作呢?”
旁边,胡雪看着这三人讨论的话题越来越离谱,从原本找新的罪名一直到“如何合法地给人安上新的罪名”这样莫名其妙的话题,已经感觉额头冒冷汗了。
这就是大佬的世界吗?
大佬们聊得都是这么刑的话题?
来之前周欣然还专门说,说他们聊得东西可能有一点点大胆,让她不要害怕。
胡雪还说,我是专业律师,是不可能怕的。
但现在看看……怪不得说要保密呢,就这些话传出去,那估摸着会让很多人大跌眼镜。
但这样的谈话方式是方大状喜欢的,做刑警的经常要思考犯罪方式,那我当律师的想一想这些,也是很合理的对吧。
怎么,就许你修理工带扳手?
终于,扯了半天聊到了正题上。
“就是那个吕岩的案子,哦胡律师肯定知道。”
胡雪:“……”这个不需要提醒吧。
“他老婆说了,说就是不给钱,不给赔偿,还说坐牢了又能咋样,她家就是有钱。”
“还说……还说你难道还能再怎么样不成?”
雾草!这话说出来周欣然便看到了,方大状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这样子她以前见过,法庭上见过两次……
“有意思,这是在挑战我吗,没问题我接受,周毅,我记得你上次和我说过的,说这样的老板,他经常玩这种卷钱跑路的套路对不对?”
第411章 这看守所真的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这其实是当初周毅和光头大哥聊天的时候聊到过的内容。
光头大哥遇到健身房老板跑路五次,没人比他更懂健身房老板跑路。
所以他很清楚,这些人已经把这件事做成了产业链,专门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赚钱。
只可惜,维权极其困难。
周毅点点头道:“是,是说过这样的话。”
“那你说,这个吕岩有没有可能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呢?”方大状开口道。
周毅突然惊醒,这确实有很大的可能!
因为之前不管是方大状,还是霍鹏飞都说过,这里面的操作手法都很专业,一看就是专门研究过的。
甚至不排除他们咨询过相关的法律人员。
能弄得这么快,说明经验丰富啊!
看着周毅在那里愣住,方大状再次说道:“那么,这么搞一次,可以说因为法律上好像没有什么问题,不算诈骗,但是连续这么搞呢?”
周毅和周欣然对视一眼,胡雪更是完全呆滞,大家突然觉得,这事好像有点意思!
尤其是胡雪,她是接过这案子的,和吕岩也见过,所以有一些东西其实她知道。
但是她不能说,做律师,嘴必须严。
这不单单是在办案期间要严格,就算是案件结束之后,该给人家保密的必须要保密。
这是做律师最基本的义务!
别人把事情告诉你了,你分分钟就给透露出去,那谁还敢再找你。
只是她没想到,方大状的感觉居然如此敏锐!
“想到了吧,诈骗,合同诈骗罪的定义知道吗,非法占有为目的,你说一次是巧合,那两次三次呢?”方大状抿了口咖啡,笑道。
为什么之前不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因为对方在预付款办卡之后,又把健身房开了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的持续,就让这中间的合同诈骗行为不太好认定了。
那客观方面就不好确定了,因为对方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
说人话就是,他没有想直接骗你们的钱,他给你们提供了服务,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办法继续了。
但是,第一次你这么做那不算,第二次还不算,那第三次呢?
我们强调过无数次了,不管在刑法里还是民法中,“三”都是一个神奇的数字。
这么干了几次以上,还每次都是先各种收费,然后转让法人,最后关店,你说这都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