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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郎是个娇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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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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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狼寨里有十七个掳掠来的人,霍戍询问了他们的地址,准备安排手底下的人送他们回村子。

以防在回去的路上再遇到什么不测,到时候才逃虎口,反倒是又落了虎穴。

然而一问,其间有十个人愿意走,还有六七个人却并不愿意回去。

来得早的尚且还有一个去处,村里的房舍田地还可能在,那些被掳掠来了很久的农户,只怕是这些东西早已经没有了。

平民老百姓有地有住所才能活,现在虽然得了解脱没有人控制高兴一场,但往后接着确是无尽的悲凉,为此被解救的时候他们更多的是茫然。

范伯道:“这可怎么办?”

霍戍看着寨子默了默。

这边既然已经有了现成的住所,草场也需要人打理看着,他们已经熟悉了这里的地形和生活方式,留下好好过日子也是一样的。

便道:“要回去的我遣人护送你们回去,若是没有去处的,不愿意回去就留在这里。”

“这片草场我会用来继续养牲口,需要一定的人手,你们若是要我的庇拂和看顾,那就要听我的为我做事。”

“我不是什么土匪,自然不会要求你们做些为难的事,只要看着草场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像普通的农户一样即可。”

农户们闻言这朝闻言连忙跪下同霍戍告谢:“我们愿意留下来,一切听从义士的安排。”

清点下来,最后有十个人想要留下,除却寨子里的七个农户,还有三个汉子想要留下跟着霍戍,其中便包括了大盘子脸。

霍戍应了下来,能够多添加人手,尤其是壮力那是好事情,且他们熟知这边的地形和势力,对于以后防守还是铲除其余的匪徒都有好处。

这些要回去的农户一无所有,回到村里日子也会很难,霍戍把草场里的牲口规整了一下,按照户籍,一户人家给了一头牲口。

首先这些牲口是他们费力养的,带走一头也算是对他们的回馈。到时候带回家是用来帮忙耕地还是拿去卖了换点粮食钱,总也有点东西,比两手空空回去要好得多。

留下在寨子里的人见到霍戍这么仁义,纷纷也都感觉日子有了希望。

“你叫什么。”

处理完寨子里头的事情,霍戍问了大盘子脸的姓名。

“义士,我叫李顺。”

霍戍道:“到时候我会另外再安排一些人过来,往后你就替我看着这边这些农户,有什么事情及时来告知。”

“你和他们都熟识,他们有什么不便更容易与你说,这边就要你费心了。”

李顺连忙拱手:“义士尽管放心,我定会看顾好这边,不负所托。”

霍戍应声,头一件事情就是安排他们把这边改建一下,别让人进来一眼就觉得是个山寨窝子。

他们回去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昨天晚上睡得迟,桃榆今天睡了一大早上。

原本家里也没人叫他起来的,金柯鹿在村子里无所事事,清早霍戍他们出去的时候他就来找了桃榆一趟,听说他还在休息也就没有打扰。

过了一个时辰,他又过来了一趟,人照样还是没起来。

现在他又过来了,黄蔓菁看见他都来了三趟了,以为他有什么急事就把桃榆叫了起来。

“金哥儿,他起来了,你去屋里吧。”

金柯鹿应了一声,扭身朝着桃榆的屋里去了。

“不好意思啊,让你久等了。是有什么事情吗?”

桃榆刚刚从床上爬起来,人还有一点迷糊,说话也比平时还要软一些。

“我没什么事,这边马也跑不了,又人生地不熟的,有些无聊,这才来找你说说话。”

桃榆拉着金柯鹿坐,给他到了一杯茶。

“要是在同州的话,那玩儿乐的就多了,这边山里,距离县城又远,确实有些无趣。”

金柯鹿劈腿坐在屋里,他打量着满是书本的房间,花瓶瓷器,雕花的柜子衣架,美人赏花的屏风……一应的家什器具都很雅致,倒是很配桃榆的形象。

在来的路上,他听见一行人说,江南的姑娘小哥儿身娇体软,浑身都是香的,他嗤之以鼻,还说他们尽吹牛。

见到了桃榆以后,只觉得他们说的还不够。

“霍哥真有福气,一个糙老爷们儿能睡这么好的屋。我今天去看了阿良的房间,远远没有你这房间好看。”

“这就是他布置的。我们阿良遇见你,也是他的……”

桃榆话还没有说完,忽然意识到什么,他有点惊愕:“你去他房间啦?”

“对啊,我本来想问他有没有什么玩儿的,他又惊又怪,直接把我赶出来了。”

金柯鹿凑到桃榆面前去:“你实话告诉我,阿良他是不是只喜欢江南人啊?”

北域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别人只会敬佩和更加欣赏有能力的小哥儿,他这样的反而更受欢迎一些。

原本金柯鹿对自己是很有自信的,但是到了南边以后,见识了这边的姑娘小哥儿,温婉柔情,自己确实好像跟她们一比五大三粗了很多。

“哎呀,想想就很烦。”

桃榆笑了一声:“南边没有成亲以前小哥儿是不能私自去男子房间的,他估计是吓到了。”

金柯鹿摇了摇头:“我猜也是,所以来你这儿了。”

桃榆眨了眨眼睛:“你怎么会喜欢阿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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