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忽然鼻头一酸,往旁边闪躲身子,低下头说:「妈,你为什么无缘无故说这些事,害我……怪不好意思的。」
「傻孩子,莫不是害羞了?」林母笑得更宽容。林春搔搔头皮,更不敢望向母亲。
「还有,你到底什么时候带人上来吃饭?都叫了你这么多次,还不带人家上来让妈见见。」
「带谁?」林春懵了,呆呆问母亲。
「你说呢?」林母挑挑眉,一脸理所当然:「还能带谁,当然是阿秋。」
林春未开口,脸又猛然烧热,大为窘迫:「带他上来?为什么?如果又是说我常受他的恩惠,这个理由可不成立。我承认饭钱都是他出的,可是每次做饭的都是我,换言之我付出体力,他给钱,各不相欠。而且你又不是没见过陈秋,他现在还是老样子。」
「要你管,阿妈想见见你的朋友也不可以吗?前几天,你也带了个朋友上来吃饭,叫做……那个足球小将入面的名字……对!戴志伟!你带戴志伟上吃饭也行了,怎么带陈秋让妈再见见就不行?」
没错,之前林春在单车径上碰见戴志,两人都想谈久一点,偏偏林春又是时候回家吃饭,便衝动邀戴志回家吃饭。他三令五申叫戴志不能在母亲面前提起陈秋,幸好戴志那小子合作,只是说了几句胡话而已。
「戴志伟跟陈秋又不同。」林春直觉说,林母抓住这点,反击:「哪里不同?」
「陈秋……」他差点儿说溜了嘴,幸好悬崖勒马,一转话峰:「反正就是不同。」
林母阴笑,害林春打寒颤:「别用古怪的眼神看着我。」林母看儿子还是死不肯开口,就叹了口气,覆上林春的手背,林春清楚感觉到母亲的手有多细腻柔软,她说:「虽然阿妈说过,最大的心愿是看到你出人头地,读完大学后找份好工,再娶个好媳妇,让我临死之前抱抱孙,那我就不枉此生了,也不算过得委屈。但后来妈想通了,最重要的事,还是见到你快乐。如何抉择才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待在什么人身边会感到快乐,这些事,不只是妈,任何人也没办法干预你的决定。只有你自己最清楚自己的心。
「阿春,不要做些让自己老来会后悔的事。想想,人一世,只有几十年,真的很快过。妈这四十多年的日子好似过得浑浑噩噩的,回首前塺,除了养大了你、跟了个臭男人和无穷无尽的工作,好像就没做过什么特别的事。在很多人眼中,我这个师奶的一生没任何特别,甚至是又闷又乏味。但阿妈从来不觉得自己枉过了这几十年。我看着你一天天长大,看着你由一块木头,变成如今会快乐、会害羞、有血有肉的孩子,我就觉得自己的人生过得很有意义。有没有媳妇与孙子,根本不重要,以后会变成怎样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变得比昨天好、比昨天快乐。」
林春垂下眼,母亲的手紧紧握住他的。一句话忍不住衝口而出,或者坦白过后,陈秋能更信任他,他握紧拳头,以蚊蚋似的声线说:「就算我选了他,你亦不介意吗?」
母亲的手没有移开半分。她的手很小很小,林春却有种被母亲温暖的手完全包覆自己的错觉,在紧张的沉默中,他听到母亲以那种熟悉的、宠爱孩子的语气说:「你真以为妈是傻瓜。多少事,一早已经看清,看不清楚的,反而是你自己。带他上来吧,放榜之后找个日子,带他上来,让妈见了,就能放心。妈不会为难他,也自然不会为难你。不过那孩子比你勇敢多了,懦弱的反而是你。我不怕别人嫌你软弱,那人大概也知道你的本性。」
眼泪不知何时顺住脸颊滑下来,林春觉得自己还真软弱。但他脚踏实地了:他并不是同性恋者,而只是一个喜欢陈秋的男子,恰好陈秋是个眉眼极清秀的男子,事情原来可以这样简单,他却为了这件事苦恼太久。
註一:highdip和asso,大多是高考不够分升大学的人所报读的课程,有机会接上大学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