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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老哥(真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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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拾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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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里也会有血味儿。

每隔一段时间,主人浑身上下都会有淡淡的血味儿——平常这种血味儿只会留在手上。有一次它在屋里撒欢,撞倒了卫生间的纸篓,里头有那种卷起来的棉布一样的东西,上头就带着血。

哦呦,人类可真是麻烦。

但这个人类、这个主人,算不上讨厌,毕竟他没饿着它。

当猫要知足。

-

家里很少来人,多数时间是主人一个人,有时候女主人会来,除此之外,只来过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

先说这个女人。

这女人给泡泡的印象太深刻了,门儿一开就弥漫着刺鼻的香水味,害得泡泡打了好几个喷嚏。

那女人看见泡泡,笑了一笑:“还养了猫?越来越像个人了。”

主人给她倒了水,语气没波没折的:“您应当提前说一声。”

女人又笑一笑:“只是来看一看,不碍什么大事——最近怎么样?”

“很好。”

“脸色这么差,可算不得很好。”女人说:“要知道,智力水平超群,并不意味他就能成为一个正常的人。”

女人的目光在主人缠着绷带的手上略停一停,抬眼道:“还有,你得记着当年我据理力争将你从那个地方带出来、允许你拥有国籍、并且能接受正常孩子该有的教育,是为了什么。”

“我知道。”

“莱切帕尔女士对此可是颇有微词,听说她在你中学时期找过你?”

“是的,母亲找过我。”

“对你动了刑?”

“是。”

“那时候我太忙,你联系我时我还有点惊讶。”女人喝了口水,问道:“那时候看护你的人是谁?”

“…是母亲。”

“我知道,是哪个母亲?”

“莱切帕尔母亲的贴身仆人。”

“听说她常打骂你。”

“是,她认为……孪生兄弟的死因在我。”

那女人笑起来:“一群蠢货,无非是图个心里慰藉。”

主人并不说话,他只略微低头盯着杯沿。

两个人聊了一些泡泡一点儿也听不懂的话,然后女人立起身来跟他道别。

主人说:“您肯屈尊来看我,我已经受宠若惊了。”

女人背对着他,又笑起来:“照法律,我是你名义上的姑姑,应该的。”

-

来拜访的男人,说起来奇怪,他身上有跟女主人类似的味道。可能是她的亲戚,泡泡能闻到他们身上流着一样的血。

他们聊了些什么,泡泡没听见,也并不关心,它当时一门儿心思去抓沙发上坠着的流苏。

最后那男人站起来,说了句:“这样对你和她都好。”

然后拍拍主人的肩,主人并没有从沙发上站起来送客的意思。

直到那男人走到玄关,主人才冒出一句:“你这样做,她如果知道,绝不会心安理得。”

那男人侧过脸,露出一个压根儿没半点笑意的笑容:“你不会让她知道的。徐淼,每个人都有点见不得人的事儿。你不适合跟霈霈在一起,这是客观事实;你永远没办法跟她在一起,这也是客观事实。偏偏你总是心怀侥幸,认为能拉着她往下坠——现在我告诉你,这绝不可能。”

主人问:“往下坠?我只是爱她。”

“然后劝她跟你一块儿死,或者两个人去无国界小岛自生自灭?”

主人嚯地站起身来。

泡泡耳朵贴下去,屋里气氛瞬间沉下来,它知道这种情况往往一点就炸。

男人哼一声:“别激动,我绝不会纵容她这么做。如果有必要,我能拿根绳儿把她拴起来——徐小同学,你想象不到我为霈霈能安安稳稳过完这辈子做出什么,所以良言相劝——你多么倒霉、多么可怜被造出来,那是你的事,跟霈霈没半点儿关系。也别总是一口一个爱,你——”

主人的脸色惨白,泡泡觉得他几乎要站不住了。

“——你对她只是……”

“够了!”主人浑身颤抖得厉害,他语无伦次地:“我不能没有她、我……”

门开了又关上,屋里只剩主人一个人了。

-

人类虽然蠢,但是善变。

它之前以为主人是个好人,后来再看——唉,搞不清楚了。

因为它好像被主人抛弃了。

它想起街上的流浪猫流浪狗,太可怕了,它不要变成流浪狗的肉。

从那天起就有点不对劲,那天还是下着雨——这么说来它每次提起主人都是在下雨。

主人开门之后就倒在地上蜷着身子,泡泡拱着身子把门关上,舔他湿淋淋的脸。

哎呦,哎呦,浑身都湿透了,明明带着伞,怎么这么可怜?它又闻到有血味儿,而且很新鲜。是哪里的伤口裂开了吗?它扒拉开主人的手,手心里有两枚小小的东西扎进肉里去。这玩意是叫耳钉?银色的,小小的,直直扎在他的掌心。

你不疼吗?!

主人好像睡着了,泡泡在他耳边喵喵叫着,浑身湿淋淋的多难受呀,猫最讨厌水了!

它咬主人的耳朵,主人终于睁开眼。

他在说什么呢,声音那么小?泡泡把耳朵凑过去,他在说:“…我走丢了。”

-

好在主人没有一直发疯,他最后还是洗了澡,换上干净的睡衣——它蛮喜欢这件睡衣的,白色的裙摆很长很好玩,它喜欢抓着裙摆荡秋千。

但有时候——比如现在——它是没有机会做这些的,因为主人会把自己关在屋里。

唉……年轻动物总是精力旺盛,人类更是如此——他们甚至都不能随心所欲地交///配。真可怜。

主人怎么发泄自己的欲望,它一只猫不太懂,但人类发///情的味道它还是熟悉的。男人,女人,发///情的味道。

人类都是会这样吗?

泡泡听着模糊的呻///吟声和断断续续的“霈霈”——那是女主人的名字。原来叫女人的名字就会有女人发///情的味道?真奇怪。

从那天之后,主人几乎每天都在做这种事。他狂热地执行着这件事,嘴里不断重复着破碎的“我爱你”。

-

然后他就被主人丢掉了。

准确说,是和这间房子一起被丢掉了。

因为他再也不回来了。

临走之前,他给女主人打了电话,他说:“泡泡能不能拜托你照顾?或者你的朋友,我没办法把它带走。”

“我?我去…寻找爱。”

“别担心,是一个国际公益组织。”

“不是因为这个…对不起,那天说了重话。但是,霈霈,和亲生兄长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

“那就这样,你找个时间过来吧。”

然后女主人来把它带走了。

这次主人没哭也没割伤自己,表现不错,但他不要它了。他是打算放弃现在的生活了。

-

“思诚,这猫咱不能养在家里,爸对猫毛过敏。”

耳朵上戴着不知什么玩意儿、眼睛里放光的男孩微微失落地“啊”一声,问:“那,它怎么办呢?”

“已经联系了逍遥姐,她那边房东同意养,以后我们过去看也方便。”

“哈哈,那也不错。”

所以此时此刻泡泡窝在一个女人的怀里,这女人嗓门儿挺大,说话很令猫不爽:“哟,橘的,那过几年不就变成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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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事情可就别提啦,泡泡只是一只猫咪,脑袋瓜里可装不下太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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