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文艺小姑娘被自己嚯嚯成这样,林煜文也不觉得惭愧,看她手里似乎还有力气,便往她右边的手里又塞一只小公鸡。
秋十一对现在落魄的自己也很无奈,可她更想让自己左手再拎一只!
回去路上,秋十一终于得空,能问这件让她好奇许久的事情:“怎么总感觉你家的鸡,味道更好呢?”
一听这个,林煜文乐了。
要不是他手里拎着四只鸡,完全腾不开手,林煜文还真要手舞足蹈跟她比画两下。
“我这儿的小鸡也就亏在到现在还没能给它们搞个散养走地的场地出来,要不然味道还能更香呢!”林煜文说起这个来,眉飞色舞。
都说农村土灶炖出来的肉香,那其实也得看炖的是什么肉。
要是天天蹲养殖场吃饲料照灯光的肉猪肉鸡,那味道肯定淡,要是天天在脏乱差的窝里吃潲水的,那怎么去腥都除不了打骨子里的那股子腥臊臭味。
但要是在草地里散养,吃山泉水和虫子草籽,时不时再飞起来跟其他雄鸡斗斗威风的那种正宗走地鸡,鸡肉又香又有嚼头,年岁大的肉质老得小火煨着炖上三四个小时。
要是一只还不到两个月的半大小公鸡,那就轻省得多,随便炖炖煮煮,肉味香不说,肉质还嫩乎。
秋十一之前都是在超市买的食材,之前也都是按其他网红做菜的套路做的视频,顶多风格更文艺些。
但现在听了林煜文说起不同出处食材本身味道的不同,秋十一这才注意到之前自己并没关注过的这方面来。
她甚至还想跟林煜文达成长期合作:“那回头我一直在你这儿买土鸡土鸭怎么样?”
一般回去了,都是双双大萌子她们三人在一块吃饭,偶尔再有几个邻居一起聚餐。她们每月餐食费当中,光是买各种肉都要花上一千多,关键还是超市那种普通肉。
算算林煜文这边土鸡土鸭卖给餐馆老板价钱也没贵多少,但味道却翻倍的好。
这样算下来,倒不如直接在林煜文这买。
林煜文听后,起初直接干脆地拒绝了。
毕竟家里就他一个,每天都要忙着种菜卖菜,本身养这些鸡鸭纯粹就是打算留着自己吃,顺便招待客人时能省点钱。
更何况他现在已经答应每周给正合作的三家餐馆,送去十来只小公鸡了,要是再管上个秋十一,倒是勉强能应付过来。
但林煜文担心的是,到时镇上其他那些青年们得知后,也跑来要跟自己买鸡买鸭怎么搞?
“伺候不过来啊。”林煜文头一次发现,他竟然还有担心卖不够这件事的一天。
秋十一歪歪头,道:“你不是打算圈出一块地,专门散养鸡鸭的吗?那还有什么要伺候的。”
一听这姑娘就是比自己还小白的存在,林煜文逐一跟她计较:“小鸡小鸭买回来,得先给它们打疫苗吧,每只都要打,来回抓两遍都是个大工程。还有,这么多鸡鸭,总有那么一些体弱,争不过别家鸡鸭,到时也不能完全放任不管眼睁睁看它们饿死不是?况且就圈那么一块地,虫子草籽总会被吃完,而且不喂粮食它们长肉也慢呐,虽说是散养,你问问哪家散养鸡不喂粮食麸皮?”
秋十一完全不懂农业,听得是一个脑袋两个大,她看向菜地方向,点头示意林煜文看过去:“喏,这么多人都在呢。”
林煜文脚步顿了下,差点被崴到脚。
在林煜文的直白目光中,秋十一告诉他:“最近几天大家吃你家小鸡小鸭吃嗨了,都嚷嚷说今后打算一直在你家买鸡鸭吃呢。”
这也太惊喜了!买家都上门求他卖,这还是他回村创业头一遭,林煜文眼神一下就亮起来。
对于一个正在创业中的小老板来说,不用花心思找销路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他又听秋十一继续说:“而且杨多宝还想建议你再养几头猪,几头羊,牛的话可以考虑了。”
林煜文听得那叫一个浑身起劲儿,恨不得把她刚说的什么猪啊羊啊牛的,都赶紧养起来。
秋十一是个美食博主,她现在每天也就是跟着银朱嫂子煮煮饭,然后拍拍自己的视频就可以了,菜地里的活儿,她是半分钟都没干过。
她才不管帮林煜文养鸡养鸭有多累,反正今后只要能长久稳定地买到品质优秀的肉食,多说几句话的功夫而已……
杨多宝还不知道他们被秋十一卖了个彻底,只是在菜地里浇水时接连打喷嚏。
回到银朱身旁,林煜文一把抱上儿子,扭头就跟老婆聊起扩大养殖这件事。
谁知锦书正稀罕人家的宠物犬呢,被自家老爸抱起来他还老大不乐意,双手直直伸着要摸狗狗。
也不知是谁家的金毛,林煜文只是印象里感觉它好像贼能吃,一次就要吃两盆饭菜和肉,比一般年轻小伙子都吃得多。
银朱把儿子从他老爹怀里拯救出来,放在金毛身旁。
小锦书一下就兴奋起来,口水哗啦啦往下淌,两手摁在金毛后背上,两个小腿儿在地上来回蹬蹦,嘴里发出“啊啊”的兴奋声。
“他最近喜欢扶着金毛学走路。”银朱看着前方的儿子,满脸都是慈祥和温柔。
林煜文有些担心:“这么摁狗身上,狗不会吃痛咬他吧。”
银朱:“没事,我在旁边看着呢。最近几天锦书一直跟它玩,瞳瞳脾气很好的。”
林煜文知道了,这只饭桶叫桶桶啊,这名字起得还挺贴切。
瞧儿子喜欢,狗狗也时不时回头看看背后的小孩,还偶尔跟着他轻微挪动身体,总之,是让它后背最高处的脊背时刻都能被锦书扶着。
琢磨着房子主体已经盖起来,剩下工程也就三五天的事儿,林煜文道:“过几天等这只走了,我去六爷爷那把咱们定的狸花猫抱回来。”
接着林煜文还比画个高度,表示小猫脊背更低,肯定更适合儿子学走路用。
银朱一听就头大,忍不住把儿子抱离他爸更远些,道:“拉倒吧你,金毛这种狗天生就亲人,而且脾气还好,有灵性。你抱回来那狸花猫本身就是专门用来抓老鼠的,别把咱们锦书脸给抓破。”
林煜文却给自己亲自选中的猫猫辩解:“人家小猫到时也是刚上任,对业务不熟悉也正常。就算把脸抓破了小孩子恢复快,要不了两天就长好了。”
说着,林煜文还指着脸上不存在的疤,表示他小时候还从楼梯上骨碌着摔下去呢,满脸都是血,现在也没留印。
银朱都懒得理他,那哪儿能是只是单纯怕猫把锦书脸抓破?万一划到眼睛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