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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界做业务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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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冥间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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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冥间界

经过几日的深入琢磨,林相终于玩通了鸟符。

他发现这东西挺好玩的,甚至比手机还要好玩。

视频,游戏,论坛,app,应有尽有。

鸟符里有个论坛排行榜,洋洋洒洒几千个论坛。

林相一个个看了下去:

top1:冥界旧城风土人情论坛〔热〕。

top2:冥界旧城穷游攻略。

top3:旧城投资风向标。

top4:新城如何赚大钱。

top5:冥界灵异事件一号坛。

top6:冥界帮帮吧。

top7:投胎指南。

top8:冥界男神合辑。

top9:想要三生三世在一起的爱侣请进〔官方论坛〕。

top10:地府要闻〔官方论坛〕。

……

赚大钱给林相基本没啥关系,他也不想挣大钱。

钱财嘛,只要够吃够喝就行。

人果然是会变的。

想他在二十来岁的时候还做过当亿万富豪的梦呢,现在追求却突然变了。活下去,并且活的不痛苦,是他现在唯一的生存理念。

他突然有些理解冥王口中所说的“活着”了。

所以那些投资赚大钱的论坛他一点也不感兴趣。

灵异事件他倒是挺感兴趣的,于是他点进了:冥界灵异事件一号坛。

“呦吼,这个论坛还他娘的挺热闹!”

林相点开了:【置顶】【新人必看】

论坛声明:

本论坛没有任何盈利的性质,望各位坛友保护好自己的利益,谨防上当受骗。

发帖注意事宜:

第1条:不许以任何形式抹黑地府,一经发现,视情节,按警告或封号处理。如情节严重者,当心牛头马面请你们去喝茶!

第2条:不许发广告!不许发与本吧主题无关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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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为了维护论坛的评论氛围,禁止任何人发表无关回复,也不能无端随意谩骂楼主!如有人随谩骂楼主或者发无用言论,欢迎举报!

第5条:禁止发表令冥界大众恐慌的言论!还请各位坛友珍惜自己的羽毛!

第6条:禁止重复发帖刷屏,对于短时间内,大量出现在版面的相同内容或内容的帖子,论坛管理都可以视情况来删掉部分帖子。

第7条:未经允许转载他人作品,被作者投诉的,删帖。

第8条:老城用户和新城用户禁止在本论坛内吵架,喜欢吵架当面吵去!纸上谈兵算键盘侠?

请大家文明发帖,自觉遵守以上条款。

ps:还有什么疑问可在楼下提出。

我是本论坛的坛主:妖仙皇后。

没逼事来找刺激的滚去别的论坛捣乱,别在我的论坛撒野,老娘不怕事,谢谢!

最后,欢迎大家光临,我会努力将本论坛越做越好的!

——————

林相看到妖仙皇后四个字时,差点没震惊到喷出来。

没成想妖仙皇后不仅在人间开酒吧,还在冥界开论坛。真是多栖发展啊!

不过说不定不是那个妖仙皇后本尊,只是冒用人家名字罢了。

就像人间也有很多没点逼数的人给自己网名起成:x城彭于燕,民间王祖闲,小杨天宝,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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