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虽恨,但是救人要紧,于是将儿子带回了自家小诊所救治。
但如此重的伤势,好友自己就是医生,自然知道儿子已经没救。
绝境之下,他有想到了祖上传下来的秘法,也算是病急投医,将家里的大狼狗砍头,又将儿子砍头,缝到了一起。
没想到这从来没有试过的秘法,却给了儿子一线生机。
换头约摸一个时辰之后,儿子从原本奄奄一息的状态,开始变得能吐字说话,虽然还很虚弱,但却给了医生一个可怕的想法——
找身体,再换!
只是他从周边找了许多猪狗猫,尝试更换,要么脖子处不合适,要么就是儿子喊疼。
就是在这时候,好友接着多年前救治四太保的人情,求着四太保带来了几具尸体。】
说道此处,四太保不复以往的沉稳,重重叹了一口气,好半晌,才继续完述故事——
【但,那一线生机,终也仅仅是.一线生机。
也许就如《阴差阳错》故事中所言,是不能将存放过了时间的尸体进行换头。
也许是第一次的换头,已经是阴差阳错下的最好结果,总之——
小男孩死了。
死在自己父亲的刀下,任由自己父亲一遍遍的施法默念口诀,都再没有奇迹发生。
他就躺在哪里,默默流逝完了生机。】
四太保再叹一口气:
“从那之后,我的好友就疯了,到处和人说自己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然后有人报了警,警察来一看,果然如此,于是就进了局子。”
“我其实并没有看到换头成功,也对那晦涩的秘法并没有什么了解。因为我的好友入狱后就用裤腰带上吊自杀了。”
“但我对那接着狗身的小娃娃,印象倒是很深,所以今日说到换头,难免会想起他。”
黄教授被惊的不轻,四太保略有沉吟,转向我,掀了掀眼皮,语气颇有些僵硬:
“你这么聪明,听完两个故事,可知道了我想说什么?”
这话说的,不说九成九,起码也得是十成十的讽刺。
我无视四太保眼中的不善,沉默片刻,缓缓道:
“头颅,头颅是关键,或者说,主体。”
“虽然尸体和头颅缺一不可,但两个故事中施换头之法的人,都是想要保留头颅。”
“既然这样,那么不妨大胆推测,陶朱公之所以被换身体,是因为三夫人——
想要丈夫活着!”
“什么?!”
黄教授猛地起身,身后的椅子被惯性带的翻了过去,重重落在了地面之上,发出震耳的响动:
“可古往今来,毁尸不都是大不韪吗?!”
大不韪:意思是公认的不是或过错。
以后的小故事要这样写吗宝子们,这文里面有不少人,有不少自己的故事,先前讲故事一直用第一人称的双引号,好像看着怪累的(挠头.jpg)在线征集答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