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啥,天天揍人玩呗,每天都要打断无数双腿。”
“骗人,我才不信呢。”
孟庆箫也懒得和她解释,反问道:“今天周一啊,你怎么没去上课?”
“暑假呀。”
“哦,瞧我忙的,把这茬给忘了。都放暑假了,你怎么没出去玩?”
“就是出去玩了呀,刚回来,我还交了个男朋友,我把他叫过来给你认识啊。”王歌急忙跑出去,边跑边叫:“大宝,大宝,快过来,我给你介绍个好朋友。”
孟庆箫无奈一笑,心说这丫头,换男朋友是真频繁呀,这才刚过去几天,又交上男朋友了。
很快,王歌拖着一个略显瘦弱的男生进来,他染着一头黄发,孟庆箫一眼看去就不喜欢了。
孟庆箫唯一能接受染发的人就是他二姐红发孟予馨,这和红发孟予馨从小的家庭背景有关,她从小缺乏母爱,性格比较叛逆,行为上也有些特立独行,但是本性仍然是善良的,时间久了,孟庆箫也就渐渐习惯了。
眼前这个小青年,流里流气的,却是让孟庆箫相当不喜,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来,仍然很有礼貌地向对方问好:“你好。”
“哥,他叫高宝,我新交的男朋友。大宝,这是我哥,孟庆箫,他可是特种兵战士哟,你以后要是敢欺负我,小心我让他揍你。”
高宝明显一愣,眼神中的一丝不悦一闪而逝,强笑道:“你好。”
孟庆箫不想和对方过多交流,于是笑道:“我刚回家,还有些事要忙,王歌,你带着你男朋友先四处转转吧。”
“好嘞哥,那你先忙吧。”王歌点头答应,“走吧大宝,别打扰我哥做事了,我们出去玩。”
孟庆箫并没有什么事要忙,他只是借口这么说而已,在房子里转悠了一圈,因为他有一个好妈妈,家里到处一尘不染,他想着不如去二姐的诊所看看,刚穿上鞋,突然有电话打进来。
孟庆箫拿起手机一看,还是那个熟悉的陌生号码,略一沉吟后接通:“喂?”
电话那头果然是陆采诗,只听她略带点埋怨的()
声音说道:“喂,孟庆箫,给你打电话可真不容易呀,都三个月了,终于打通一次。”
“哦,陆采诗啊,我最近有封闭训练,不能带手机,所以没接到,不好意思啊。”
“哼,我知道,所以就原谅你了。”陆采诗道,“我们之前的约定还有没有效?”
“约定,啥约定?”
“不会吧,你这么快就忘记了啊?”陆采诗的声音顿时提升了50个分贝。
“哦哦哦,我想起来了,你是说来琼苑园林小住的事吧?”
“对呀,还欢迎不?”
“欢迎,怎么能不欢迎呢,你想来随时都可以。”
“那你来西门接一下我吧,他们不让我进。”
“啊?这么快!”
“现在不方便吗?”
“哦,方便,方便,我马上来。”
天已经入秋,但是仍然很热,陆采诗打扮得很清爽,上身吊带背心,外面套一件遮阳薄衫,下身蓝色的百褶短裙,露出半截洁白的大腿,脚上是一双浅色运动鞋和白色的水晶袜,她的后背还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
三个月不见,陆采诗留起了长发,高高的马尾扎在后脑,不施粉黛,但是仍然美得惊心动魄,看门的保安虽然很尽责地把她拦在门外,但是一双目光几乎没有离开过她的身体。
孟庆箫猛然间看到她,同样惊艳于她的美丽,而且他最近三个月连异性都没见过,对于美女的免疫力直线锐减。
孟庆箫内心感慨,像这样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奇女子,也就是在小说里出现,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看得到。
女人一旦美丽了,皮囊就值钱了,想要获得财富和荣誉,就会比一般人轻松许多倍,那时她们通常也就不思进取了,往往会采取更加直接的方式来达到人生巅峰,像陆采诗这么漂亮还是学霸的人,简直是异数。
远远地看到孟庆箫,陆采诗急忙挥手和他打招呼,孟庆箫走出大门,笑道:“你来得挺及时呀,我才刚到家,一个小时都不到。”
“呵呵,我看到圣一小区里几个参加训练的朋友回来了,就知道你们的训练肯定是结束了,所以就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