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歌挑着四人编织的簸箕回去时,见大门紧闭着,不知道王红雁在里面干啥?大白天的还要关门。
堂屋的窗户打开着,对身手不错的秦晓歌来说,进去不要太容易。
也没有注意到王红雁的房间被什么东西顶着,一使劲轻松推开,迎面扑来的是夹杂着成***人香味的雾气。
一声尖叫,吓得秦晓歌下意识地退出,不小心被推到的椅子绊倒,摔了一个脚朝天。
“卧槽,光溜溜的……”
秦晓歌屁股疼得像碎了一般,却不敢叫疼,因为此刻雾气中,王红雁蹲在洗澡盆里面,双手护住胸部,玲珑浮凸的身材被一双眼尽收眼底。
“傻子,你是故意的吗?”
王红雁气得都要哭起来,原本白皙柔媚的肌肤因为莫名的眼神扫视,泛起了阵阵红晕,惹人不得不看。
“姐,洗澡怎么不关门?”
“你是傻子吗?这房门没有门栓,外面大门我不是关上了吗?你怎么进来的?”
秦晓歌想想确实是自己的错,任咬任打,只能随她了,此刻还是赶紧推出去吧!没反应过来那是因为我傻,可我傻并不代表我是禽兽。
很快,王红雁穿好衣服走了出来,眼角带着泪水。
“姐,对不起,真的对不起,要不你这个月的衣服我包了,这是送给你的玩具,竹蜻蜓,我打算明天赶集的时候带上它看看它好不好卖。”
“傻子,要不我搬回去住吧,在这里不方便。”
秦晓歌点了点头,“姐,等我买点老鼠药,杀虫剂,你那里长久不住人,老鼠,蟑螂,蝎子,蜈蚣可能都会有,我要是不把屋子打扫干净,也不放心你一个人住在那边。”
王红雁张了张嘴,最终啥也没说。
秦晓歌美美地喝了一大杯凉开水,同时用军用水壶带上一壶凉开水。
“姐,等我明天赶集回来,亲自给你修好门栓,我可不愿意你再给别的男人看光了。”
“傻子,赶紧滚!”
一张小脸粉红粉红的,又是害羞又是无奈,都不敢看秦傻子的眼神。
自从王红雁过来,感觉这种日子过得很甜蜜。
再次拿起扁担和绳子,上一世孤寂的生活,磨灭了秦晓歌的激情,没想到这一世苦尽甘来,不再是以前的矮挫逼,而是英俊挺拔的傻子哥。
走在村里面的小路上,看着一旁的五间大瓦房,出场好大,这就是曾经的知青点,王家三姐妹一开始落脚的地方,只是住了一段时间,就带着亮妹妹搬到秦晓歌的土坯房里面。
这是县城的建筑队盖起来的,地基深,水泥用得好,屋里面的地面和墙都是刷水泥的,知青搬走后,这个知青点原本是作为村里面公用财产出售的,可惜要价太高,再加上村干部的房子也不差与它,就悬在这里。
只要有一千元,就可以买下它。
王红雁追了上来,见秦晓歌的眼睛一直盯着这个知青点,里面曾经有自己心爱的男友,在那高高的草堆之间的歌声中,许下了一辈子不离不弃的诺言,可这句诺言的男人也许搂着漂亮的女人过日子生孩子,也许早就忘记曾经深爱他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