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小李飞刀的三个缺点
上一章有读者不满意,所以解释一下。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这是李寻欢的人设,但小李飞刀并非没有缺点。
第一,飞刀的威力。
详情可见原著第四十八章,和大欢喜女菩萨交手。
在交手前,大欢喜女菩萨先让游龙生(藏剑山庄少庄主)刺了她一剑,被大欢喜女菩萨用脖子上的肥肉夹住。
于是李寻欢真正和大欢喜女菩萨交手时,出手的位置是大欢喜女菩萨的眼睛,女菩萨眼睛虽被刺中,但并未造成伤害。
以下是原文。
【他的手突然向后挥出。但见寒光一闪,小李飞刀终于出手!
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鲜血飞泉般自大欢喜女菩萨脸上标出。这一次李寻欢飞刀取的并非她咽喉,而是她的右眼!他的飞刀一出手,就知道绝不会落空。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他心里始终想赌一赌。”
第三,飞刀的正义性。
但大欢喜女菩萨的笑声却仍未停顿,笑得李寻欢有点毛骨悚然。他忍不住回头,只见大欢喜女菩萨正一步向他走过来,面上鲜血流个不停,飞刀还插在她眼眶里。
孙小红眸子里发出了光道:“他当然不相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的。”
【李寻欢道:“我虽伤了七十六个人,其中却有二十八人并没有死,死的都是实在该死的。”
一柄精钢铸成的飞刀,竟被她生生嚼碎。】
像上官金虹这样的人,怎会将机会错过?孙小红也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李寻欢的刀是正义之刀,贯彻了正道的精神,他所杀的人,也一定是大奸大恶、无可救药之辈。
前文是荆无命和龙啸云对话,荆无命说李寻欢杀了七十六人,而下面则是李寻欢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