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熊贵,先是俯下身去,而后,迅速弹射跳起。
噗通!
在斑马转完身,即将跑动起来之际。
熊贵稳当地停落在斑马那宽舒的背脊上。
这匹斑马是双背脊,要是完全长开,它绝对非常强壮,假以时日,定是一代马王。
斑马突感有重物砸在背脊上,惊得它,扬起脖子,就是一串嘶鸣。
它从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
此时,已经乱了分寸。
脑袋里,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发足狂奔,将熊贵甩下去。
看斑马现在的状态,全然没有了刚才的那种倨傲与从容。
它毕竟还是太年轻了,没经过大风浪。
嘶嘶~
斑马刚发足狂奔,就感觉背脊上,一阵剧痛,显然,有锋利的爪子,直接嵌入了血肉之中。
这阵剧痛,令得斑马瞬间将速度飙升到极致。
吼!
我艹!
这皮肉真厚实!
要不是自己的爪子发生了变异,绝不能轻易破它的防!
熊贵四肢死死地扣紧斑马的血皮肉,同时保持身子半趴伏状态,以缓冲激烈的颠簸,避免被斑马甩下去,导致狩猎功亏一篑。
斑马惊慌失措,驮着熊贵满草原的狂奔。
这速度杠杠滴!
跟那只花豹哥有的一拼!
呼呼呼~
熊贵两耳旁,风声呼啸。
风力将耳朵吹成了大背耳,也把眼睛吹成了半眯状态。
吼~
好好跑!
全速前进!
熊贵肾上腺素加剧分泌,令得他迅速亢奋起来,然而,斑马不走正路,边跑边颠簸,左钻右蹭,不断换着方法,要把熊贵甩下去。
为了治好斑马这个怪病,熊贵下令,让三只雄狮跟着碾压上来。
这办法果然奏效。
斑马立刻全速直线前进。
熊贵伏在斑马背上,像铁铸般牢固,纹丝不动,一旦斑马的速度慢下来,他就张嘴在斑马的背上,啃一口,刺激它跑起来,以压榨它的体力。
它不是速度快嘛?不是耐力持久嘛?
让它跑个够!
熊贵尽兴的玩耍,斑马亡命的奔跑。
慢慢地……
斑马口吐白沫。
最后,砰的一声,一头栽倒在地。
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它挣扎着看了一眼熊贵。
眼神中,再也不见那不屑与倨傲,只有如深渊般的恐惧。
这小黑子就是一只妖孽!
斑马倒下去的那一刻,三只雄狮瞬间呆愣当场。
这也行?!
此捕猎方式……前所未闻啊!
他们刚才对新老板、在捕猎技巧上的抱怨,现在,全部翻倍转化为折服情绪,最后,无不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次捕猎成功的关键,在于斑马的年少轻狂,不将熊贵放在眼里,这才出奇不意,成功拿下。
要是按传统方式捕猎的话,这匹斑马都不会成为攻击目标。
它的速度、爆发力、耐力、攻击力,确实不差。
熊贵优先躺下来进食。
他一贯喜欢吃大腿上的肉。
一顿饱餐后,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