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弥山寨。
这里,是整个港城最穷最乱的地方,小偷,抢劫、强奸、流浪汉...横行。
这里,没有规则可言,也没有人性可言。
这里,充斥低级的暴力和丑陋。
这里,男人不如畜生,女人如男人...
这里,是邪恶的天堂。
临近傍晚,一间破损并不严重的平房屋门开了一条缝隙,缝隙里探出一个黑乎乎的脑袋,左看右看之后,确定没人才挤出缝隙离开。
不一会儿,几个偷鸡摸狗的人来到这里,两人放风,两人从背后掏出匕首,缓慢逼近门口。
其中一人上半身微倾,先是提溜一只眼睛对着门缝左瞧右瞧,见院子里没人,胆子便大了几分,悄悄将缝隙推得更大,把整个上半身都探了进去。
忽地。
他瞳孔微缩!
人!
一个男人。
一个躺在轮椅上五大三粗的男人,正闭着眼睛。
瞬间,吓得他缩回身子,就要放弃这次入室偷窃。
能在这里扎根的主子,个个都是狠人,偷窃是最没种的那一批人,主人在家,他们可得罪不起。
“风紧,扯呼。”
刘勇压低了声音,一挥手,几人立马放弃这次的行动。
转身就走。
刚走没几步,刘勇脚步一顿,眉头紧锁。
不对,那人怎么有些熟悉?
好似在哪见过。
“你们在这里等我,我再回去探探。”
说罢,刘勇折返回去,贴着墙边,不发出一点声音。
瞳孔骤然紧缩,刘勇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
一百五十万!
一百五十万啊!
要是没记错,坤帮悬赏李旭,提供准确消息二十万,提供住址一百五十万,提着人头去...八百万!
八百万。
只有在偶尔买彩票的时候想一想这个天文数字,现在,就摆在眼前,只要用匕首割掉李旭的脑袋。
“咕咚。”
刘勇咽了咽口水。
色壮怂人胆,钱壮穷人胆!
他紧握匕首的右手已经搭上了木门,一只脚也迈进了院子。
躬着身子,踮着脚尖,像是一只熟透的大虾。
小小的眼睛里放着贼光,只有躺着的李旭,容不下其他。
近了,近了。
但!
距离李旭还有十米左右的距离,他猛地停住了脚步,脑袋的汗如雨下。
他,他的眉毛是不是眨了两下。
不,是三下。
也,也有可能是四下。
脑海中,想起来关于李旭的各种传闻,什么战神附体,一打三十个,杀不死的神之类的。
他握着匕首的手臂在小幅度颤抖。
万一,万一一刀杀不死怎么办?
而,而且,拎着李旭的头,兄弟们都在外面,岂不是要让他们喝汤。
说不定,心一狠,夜里刀了自己。
刘勇冷静下来,拿出手机拍了几张李旭的照片,又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来到门口又拍了几张照片,一挥手带着兄弟们离去。
八百万他觉得自己没这个命拿。
但是一百五十五,稳得一批。
女人,女人,女人!
在这帮人消失的同时,陈东从角落里缓缓出现,打电话联系坤帮负责此事的小头目。
“喂,我发现了李旭踪迹。”
“对,在弥山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