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儿女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的婚事,娘替你做主了。”
“替我做主?还自古以来,娘啊,你没文化不丢人,没文化还出来现眼那就是你的不是了,古代的老理儿,父母去世以后,做子女的还得丁忧三年呢,丁忧是啥你知道不?就是守孝,三年内不得婚嫁。”
“大庆,你这是糊弄娘呢,丁忧也是男的丁忧,女的不是需要丁忧的。”身为城里小学代课老师的大姐李招娣插嘴道。
“大姐,你是老师,那你应该懂法吧?50年我国就通过了《婚姻法》。”李国庆化身李怼怼,谁出头就怼谁。
“婚姻法第一章第一条,就规定了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四条还说了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你们说说逼我结婚,犯了几条法律了?”
“什么法律不法律的,俺不懂,俺也不想懂,俺就是个农民,你是俺生的,也是俺把你养大的,你就得听俺的。”
自从城里知青来到大队以后,老娘就喜欢学城里人说话,连“俺”都很少说了,觉得土气,讨厌自己农民的身份,这要耍无赖了,还是觉得当农民好使。
俺是不识字的老农民,俺不懂法。
老娘起了个头,舅舅姨妈们也纷纷开始劝起李国庆来,话里话外的意思,只要李国庆不听老娘的话,就是大逆不道,就是犯天条。
“一群拎不清的。”
院里的小婶悄悄把五姐拉到一边,说:“来娣丫头啊,你妈、你舅、你姨妈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蠢的,大庆是什么性子,他们又不是不知道,那就是个犟种,只要他不想干的事,谁逼他都没用。”
“婶,他不想干就可以不干,那他为啥非逼着俺,不让俺嫁给建社哥呢,建社哥多好啊。”
“好吧,这又是个拎不清的。”小婶彻底无语了。
他犟是对的,人家有大好的前程,大学毕业了什么样的媳妇娶不到,干嘛非要娶个乡下妞呢?你犟,是自己把自己往火坑里推。
能他么一样吗?
我要是有你这样的闺女,早就把你的腿给打折了。
“我不活了,我不活了啊,女儿,女儿不听话,儿子,儿子不孝顺,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摊上这么一帮倒霉的儿女。”
你给她讲法律,她给你讲道德,你不给她讲道德,她就只剩下最后一招了:她给你耍无赖。
面对着撒泼打滚,扬言要喝药上吊的老娘,李国庆当然干那种自己去上吊、自己去撞墙、自己去喝药以全孝道的蠢事,他只是冷冷地对老娘说:
“娘,你是我亲娘吗?人家当娘的都千方百计盼着儿女们好,你却逼我毁我。你明明知道我不该娶那姓马的,那不是我的责任,难道非要毁了我的一辈子,来成全你和爹那所谓的名声吗?”
“大庆啊,你怎么那么轴呢?你先答应下来,先订婚,跟他们说好等你大学毕业再完婚,你大学还得上好几年,他们能不能等那么久都不一定呢,大不了到时候你再退婚嘛。”大姐替李国庆出损主意。
“就是就是,到时候你都当上干部了,就算跟他们退婚,他们也不敢不退,小老百姓哪有敢得罪大干部的。”四姨来补刀了。
“咳咳。”坐上座的爷爷李有福发话了:“咱老李家的确是欠人马老歪一条命,拿个儿子去偿人家的救命之恩也不算过分,你要是不答应,咱们全家人都在公社抬不起头来,走哪都得被人戳脊梁骨。”
“呵呵,儿子?难道李国宝就不是我爹的儿子吗?凭什么非得要拿我的终身大事去还人情,李国宝也就比我小不到两岁,他怎么就不能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了?”
“那不一样,国宝还要传宗接代呢。再说了,人家马家也没看上国宝,点名了只要你,他们家没儿子,你相当于入赘给他们马家,生的孩子也得姓马。”
“入赘?”李国庆睚眦欲裂:“我李国庆就是他么的一辈子不娶媳妇,也不会给人当上门女婿,你们要是不想让我姓李,我他么现在就可以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