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丹尼尔斯提着肉汤和面包来看夏恩。他顺手拿起桌上的手稿,靠在书桌上,一边向下看,一边道:
“你可真是勤奋啊,夏恩。刚出版一本书没多久,就开始准备第二本了。”
“那能怎么办呢,”
夏恩上午花了大力气,饿得不行,就着肉汤大口大口吃着,“我写一本书才赚一百英镑,这点钱租房子,外加别的开销,连吃肉都要考虑再三。不努力怎么行呢!”
丹尼尔斯轻笑了两声,道:“没事儿,等你多出版几本书,你就能搬到五层楼的海边别墅去了。”
“但愿吧。”
夏恩对此持怀疑态度。除非是卖出几十万册的畅销书,不然都很难靠写作发家。这个时候,夏恩就明白为什么这个时代的小说家都挤破头想成为剧作家了。
相比于一本小说只赚一两百磅的尴尬处境,一个剧本动辄几千磅。小说家赚的钱连人家的零头都没有。更别说,剧作家还有美女演员可以交往。
“咚咚咚。”
这时,一阵节奏平缓的敲门声响起。夏恩和丹尼尔斯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想不出门外的人是谁。夏恩离门更近,便吞掉面包,舔了舔手指走过去开门。
门外站了个穿灰色西服的男人。他戴着圆框的黑眼镜,长相平平无奇,留了两撇小胡子,让他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样子。
“您是?”夏恩并不认识这人。
“我叫威尔斯,”男人指了指身后的门,“我是您的邻居,特意上门拜访。”
“哦……”
夏恩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的确,英国有搬到新家后拜访邻居的习惯,一般还会拿一瓶红酒或者提一些小甜点作为伴手礼。
但夏恩只是租房,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来者是客。
夏恩只好让开位置,邀请道:“您请进吧!”
威尔斯跟在夏恩身后踱步走进屋内,看到地上的肉羹汤和面包不觉挑了挑眉,道:“我来得恐怕不是时候,你们正在用餐吗?”
“哦,不,没什么。”夏恩很少有待人接物的经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您请坐吧。”
丹尼尔斯放下手稿,示意客人威尔斯坐下,又快速地给对方泡了一壶咖啡。
威尔斯把自己带来的酒放到茶几上,在裤腿上搓了搓手,道:“还没有请教你们的名字。”
“哦,瞧我,都把这事儿忘了。”夏恩站在一旁,手向朋友扬了扬,道:“这是我的朋友丹尼尔斯。我叫夏恩,埃勒里·夏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