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你确定是走这边吗?这边看起来很荒啊。”
“是这边,”安德抬手擦掉了头上的汗,“肯定没错。”
佩瑟耸耸肩,“好吧,老大,但我还是不太能理解为什么我们要带上冲锋枪。不是说大汗帮不会随意攻击我们吗?”
“他们当然不会,”安德隐蔽地翻了个白眼,“枪是用来防范火蜥蜴的。如果开枪的是大汗帮,我们就只能等死了。”
大汗帮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帮派。很少有人知道,它和毒蛇帮、豺狼帮都起源于15避难所,这个避难所走出来的一些更文明的人则是建立了沙荫镇,ncr的雏形。
站在一个游戏玩家的角度上,安德很难理解大汗帮的心态,为什么他们要自称是蒙古人的后代?但无论如何,在想要建立一个稳固的帮派时,这种认同感还是挺重要的。
特别是连续被辐射1、2代主角团灭之后。
生活在莫哈维沙漠上,人们对干净水源相当地重视,很多聚落以水源命名的历史都会追溯到西部拓荒时期。苦泉镇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但显然,这里的人们会很嫉妒清泉镇。
“老大,前面好像有动静。”
安德细细地停了几秒,然后从背上取下全美卡宾枪。如果废土上的落单行人碰到一只火蜥蜴,那么他应当放弃挣扎,因为这些一米多高的变异种通常成群结队地行动。
但显然,在四个人的火力下,火蜥蜴也没有什么胜算,没有一只能前进到可以从嘴部的一根管状结构里喷出火焰的距离。
在和其他几名国王帮成员给火蜥蜴开膛破肚,取出可使用的部位,并且剥了皮之后,安德带着他们继续前进。大汗帮是不会给他们管饭的,这一点他很清楚。
沿着左边的山岭一路向东前进,安德远远地看到了一条两座山梁之间的倾斜坡道,这里就是通向苦泉镇的道路。在豪斯苏醒之后,三大家族很快和大汗帮开战,把他们赶到了这个偏远的地方。
安德端起卡宾枪,用瞄准镜观察起远方。他看到了穿着富有部落特色皮夹克的哨兵正在向他们走来,显然双方都注意到了彼此。
“我觉得他们看见我们了,老大。”佩瑟看起来有点紧张,“他们不会因为我们是维加斯来的而对我们抱有敌意吧?”
“噗,怎么说呢,”安德笑着放下枪,“你只要别紧张就好。”
迎面向他们走来的是一支巡逻队,领头的是一个金发壮汉。以废土人的眼光来看,这身材实在过于恐怖了:比安德高出一个头,身上的肌肉结实得就像石头一样,真不知道是怎么喂出来的。
“这里是大汗帮的领地,你们是谁?”
“我们是从维加斯来的,但我们不是三大家族。我代表一个新晋成立的帮派,想来和大汗帮谈生意。”
“生意,嗯?”
金发壮汉向前走了一步,在安德面前挡住了所有的阳光,一旁的佩瑟情不自禁地向后退了一步。安德却并没有退缩,他知道这个金发壮汉是谁,也相信他现在的理智并没有受到药物腐蚀。
“维加斯人。”金发壮汉往旁边吐了一口口水,“闻起来就像维加斯。只不过是穿上了好衣服,就装出一副文明人的样子。如果……”
他抽出腰间一把锋利的匕首,在安德面前把玩起来,“如果你们想耍什么花招,那就别怪我削掉你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