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天磊骑着自行车,带着傅冰倩骑遍了大半个g大。期间,放在他裤兜里的手机响了不下十次,一直跟在身后的乐森也开着车,绕到他们的左边,并排开着的时候,放下车窗玻璃,几欲开口,却全都慑于廖天磊冷漠警告的眼神,都只能噤声作罢。
似有紧急的事情需要请示廖天磊,这是肯定的。
对于一个掌管如此庞大的商业帝国的人士来说,恨不能将一天掰成两天用。如今她的丈夫为了给她营造家的氛围,甩手任性了两天,这已经算是难得的奢侈,如果时间再浪费下去,只怕……
男人沉溺于女色而堕落,曾有智者如是说。傅冰倩不喜欢,如此雅人深致的男人,因为自己,而给别人留下了一份说辞。
“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公司吧。”傅冰倩原本是侧脸贴着廖天磊的背,说话的时候,她将下颌轻轻的抬起,看着他的后脑勺。脸颊在他背上游走的时候,似有一股电流正在流过廖天磊的身体,这股电流并不强烈,却是直通心扉,达到了某种共鸣。
“嗯。”终于,廖天磊停下了汽车的步伐。握着手把的大掌轻缓地收拢,自行车平缓地滑行了一段距离后停了下来。他没有直接从车上下来,只是将脚从踏板上移到了地面。
修长的双腿毫不费力地撑在地面,将自行车平衡固定在原地,等着乐森从车上帮傅冰倩拿来鞋子。
这五年来,乐森自知资质‘平乏’,虽不能做到事事想在廖天磊前面,却也都不敢让廖天磊因为一件小事,而耽误他宝贵的时间。
为傅冰倩送来鞋子,算是小事吧。因为猝不及防,还未等他反应过来,廖天磊便已经将自行车停了下来。等到他反应过来,他家老板终于肯收心,回去处理正事儿的时候,那也是三分钟以后了。
等他停了车,将鞋从车后座取下来,送到傅冰倩的跟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分多钟。
以往,廖天磊定是黑了脸,冷冷地甩下一句话,“就在刚才一单百万的大单,因为你拖沓的动作,已经损失了。”声音平淡无波,却是惊出了乐森一身冷汗。
一百万?
即使乐森年薪再高,却也要不吃不喝才能攒够的一笔大数目。
因为廖天磊的那一句话,乐森终于开始对每一分钟,甚至是每一秒钟都有了概念。他知道那都意味着钱,而且是很大的一笔钱。
趁着傅冰倩弯身穿鞋的间隙,乐森眼眸轻抬,偷瞄了眼在他记忆里早该沉了脸了人。
此刻,从他脸上,哪里能寻到一丝的不悦,不知是阳光柔化了他原本刚毅的脸,所以才会让人这般倍感亲近。还是原本脸颊就溢着笑,而闪了阳光的眼。让他脸上呈现出了这般不真实的表情,没有因为等待五分钟而显现出一丝的不耐,反而是将这段时间,也当成了人生的一部分,正在享受。
不真实吗?
不!!!
他面对傅冰倩时,大多数的时间都是这样的表情,而这样的表情也仅限于面对她,一个能让他的精神世界走出迷茫的天使。
看。
他的灿然一笑,似乎把日月星辰的光芒都给比了下去。他单手撑着车,长腿一勾,将自行车支好,动作优雅流畅,像是早已娴熟于心。然后,双手环胸,站在他妻子面前,似有经过仔细欣赏,才得出的结论,“看起来,不错。”
乐森喜上心头,这一赞不是将他也赞进去了吗?刚得到老板指令,叫他去买一双女士平底单鞋,他还觉得这个任务太过艰巨,怕是很难完成,毕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为女生买过东西,生怕人廖总,接过鞋,曈眸一扫,惜字如金地吐出一个字,“差。”便把他的审美观直降谷底。
对,他老板向来淡漠疏离,惜字如金。
可此时,因为傅冰倩一句,“还是穿高跟鞋吧,这双好像跟今天身上的风格不搭”。
这个向来高高在上,从不低头的王者。却是身形一矮,蹲在了傅冰倩的面前,指着一双黑色的平底鞋,开始了他说服妻子的漫漫长路,“怎么会不搭呢?就先来说说这只脚,小巧精致,透着一股阴柔之美,加上肌肤泛着象牙般的柔美光泽,用黑色的鞋子来衬托,那是再合适不过了。再加上你的脚趾尖而挺翘,脚弓弯而适中,脚面纤细有致,也只有这样一双完美的脚,才能将这双普通的鞋穿出,这般时尚的感觉。这些优点只怕少一样,都无法将这双鞋穿出感觉来。”
“真的吗?”傅冰倩信心而非。
“当然。”然后转头斜了眼,早已呆若木鸡的乐森,“你说呢?”如果在那么美的玉足上,要是有些点缀就会更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