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之初还是被饿醒的,或许是睡的太困,还是其他什么原因,睡到一半他就自动的醒来,看着桌上还有半只鸡,便自作主张的吃了起来。季伯常还在画画,回头一看,也没有说什么。
这家酒肆的叫花鸡用的是自家挖的莲花池的塘泥包裹,鸡肚子里还填了莲藕笋片,敲开泥土包裹的硬壳,便是满满的荷叶清香,鸡肉撕开两半便是慢慢的汁水,鲜嫩爽口,倒是很有特色。
任之初馋死了,半只鸡根本不够他吃,他还是很有心撕了一只鸡腿留给季伯常,仿佛世间并无什么难事,只要两人齐心协力就可以解决。任之初想得很美,就是这买叫花鸡的钱不是他赚的,心里很是对不起季伯常,吃的也有些束手束脚。
画完画的季伯常走过来,似乎看出来他的犹豫,心里也没有个“饿”字。
撕下一块鸡前胸的大肉,送到任之初嘴边,任之初受宠若惊,那块肉就跟季伯常的手似的非常有问题,贴在唇上,香气盈鼻,对方还亲切的问他:“吃了吧,吃饱点。”
哎呀,这谁顶得住。
任之初脸都红上了额头,嘟嘟嘟的冒着热气,就跟学堂里即将沸腾的茶炉子。
他就着季伯常的手咬了一口,汁水四溢的鸡肉入口即化,猪八戒偷吃人参果,咕噜一下就吞入腹中,他还没品清楚这味道好不好,手上的一块肉可都吃完了。
“我……我……我自己来吧。”任之初眼里一惊,心中又一慌,差点就拿不稳饭碗,盯着季伯常片刻,又不由自主的顾左右而言他,弄的季伯常云里雾里,不知道他要表打什么,另一块肉又送了过来,任之初吃还是不吃都觉得脸红。
哎呀,这人怎么突然变得这么主动了,不是说好了,他们年龄不合适,不能在一起么?
现在如此亲热,弄的好像他们已经有了肌肤之亲似的。
任之初脑子里过了好几遍,就跟凉水过滚烫的油锅,倒出来又是热热的气息,他思来想去,又觉得应该是季伯常说了他们不合适,所以他们是非常非常好的朋友,朋友间打趣喂一喂吃的,似乎也不是不行。
他这么想着宽慰自己,看的季伯常有些疑惑。
“我脸上有东西?”
任之初连忙摇头,“不是,就是太亲密,我有些顶不住。”
他秃噜着就把实话说出来了,季伯常不急不忙的为他嘶着肉,剩余的叫花鸡变成了手撕鸡,每一块肉都是季伯常用他那双巧手撕出来了,味道都可能不太一样。任之初看着那手拨开肌肉,汁水沾在手指上的那一刻,他多么想跟个色鬼那样亲上去,把对方手上的汁液舔舔干净,不能浪费。
可他又不敢,有贼心没贼胆。
“为了答谢你捞我上岸,这是你应该得的。”季伯常平常的说,可季伯常或许不知道就会任之初把他揣下去的,救他是必须的,还没到感谢的地步。
任之初连忙推辞,季伯常这么做,可得把他心都诛灭了,那一下窝心脚就跟一根针似的戳在心尖上,疼的他心颤,替季伯常疼,其实他还不知道为什么季伯常要跳河,或许一定有一些不能言说的理由吧,季伯常不说,他也不敢问。
“我等回去码头找找锦城叔怎么样?”任之初不懂风情的转移了话题。
季伯常愣了一下,也点点头,“也好,我继续摆摊赚些银子,切记不要张扬。”
思及此,季伯常后知后觉的发现润州城如同根本没有发生什么事一样,平静的不像话。按照贾正那个人的思维,必定满城都是衙役搜捕他们,可现在风平浪静,他们还能在街市上讨生活,吃午饭。
任之初好像也知道了些什么,发现了一些不寻常。
“伯常,为什么……为什么,州府不抓我们回去!!!”任之初惊问。
季伯常沉思了片刻,脸上挂出笑意,“或许这润州城有我们不知道的情况发生了,否则以贾正那般贪婪的性格,绝不可能放过我们,但现在没有追捕,或许我们可以不用跑。”
听到这个解释,任之初有些诧异,但还是决定相信季伯常的判断,就是觉得这段日子所经历的事情实在太过惊险迷幻,让他的小脑袋瓜子想不过来。
“算了,我没你想得远,想的我脑瓜都疼了。”任之初帮不上什么忙,就知道吃饱了也有一把子力气。
季伯常口中不说,心中却有盘算,其中必然有些缘由,只是他暂时还不知道,难道是有人暗中相助,帮他们逃脱了看守,轻松的逃离了虎口。
他的脑海里莫名想起那位过来讨写婚书的蒙面人,那股雄性的气息让他有些疑虑,看到任之初发愁般的脸色,他也不再说什么,把鸡肉都撕好放在盘子里,推给了任之初,“别担心了,若是真的该死,我们也活不到现在。吃吧,别想这么多。”
季伯常起身从摊子里拿出信笺,想写一封书信寄给家里的老掌柜,让他发散人去找季伯应。
任之初刚刚吃好,就要动身去码头等锦城的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