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之初每天都在忙碌,也学习了很多知识,他的待人很好,很多人都喜欢他这个黑小伙,跟他分享一些生意的妙招和诀窍,短短三天,他仿佛又成长了一些,说话的语速也快了一点。
终于等到了要去军屯的日子,换作从前任之初会认为这是去春游的日子,现在他看着两边春和日丽,春风拂面也没有了游玩的兴趣,只是觉得这样的春光要是多些人陪他一起看的话,那该多好。
穆春看他望外面的风景出了神,拍了拍他的脑袋,“少爷,春色好看吗?”
任之初思考的不仅仅是春色,接下来的话一出,更让穆春惊讶的张开了嘴。
“好是好,不过没有秦大将军英明果断,穆春,你有没有发现街上的乞丐都好像消失了。”任之初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的说:“若是将那些流民乞丐,给他们一块地,让他们自力更生,屯田也能多些人手,岂不是两全其美。”
真是士别三日,但刮目相看,自家少爷这些天来竟有了如此见识。
穆春知觉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看着任之初那张认真思考的脸庞,惊讶的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其实也发现了道路两旁少了很多乞丐流民,也想到秦攸可能会这么做,但他没想到任之初也想到这一点,他酝酿了一会儿,“少爷,我真是佩服你。”
“佩服我什么?”任之初回过头,春风偷偷溜进来温柔的拂过两人的脸庞。
穆春笑而不语,等到了目的地,收入任之初眼帘的正如他所想,有一大批流民正排着长龙进入军屯的入口,今天是下粮的日子,所以这队伍里也有很多想要收购的商人,好看的衣衫和破旧的短打混在一起,画面很不和谐。
穆春领着他,往旁边的小路走,他们竟然没有排队,就开了后门进了军屯,任之初好奇的问:“这你也打听清楚了吗?”
“他们是去报名军屯的,那些商人都不是大商人,是新来的不知道,我是当地人,我能让少爷您吃亏么?”穆春拉着任之初的手,往里走。
任之初的脸又热切的几分,有人疼就是不一样,他都有些不好意思,把视线转向两边宽阔的田野,那田间地头下还蹲着几个乞丐模样的人,看来是符合条件来这里参加军屯自给自足的,任之初体型高大,在田野上行走就如同立起了一根柱子,还没到找到军屯的军官,他们就这么旁若无人地走到田野上,听见背后传来一声招呼:“孩子?”
两人循声回头,只见一个孱弱的老年人从泥泞的田埂上坐起来,苍白的老手挥动几下,满是皱纹的脸带着笑意,有种意外的亲和。此人竟然就是那天粥场的老乞丐,任之初跟他有一面之缘,便主动主动走过去跟他握了下手:“老人家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秦大将军真是个好人,将小老儿那不成器的儿子抓来垦荒,我就跟来了。”老乞丐身上满是泥泞。
任之初问道:“那他怎么把你留在这儿?”
老乞丐笑了笑,“不瞒你说,老朽家就这么一个儿子,是个间子,整天好吃懒做,不务正业,但他从不寻花问柳,也不喝酒,就是不干活不做事只睡觉。”
任之初听罢,感觉老乞丐说的这人好像是自己。
“来来来,别嫌弃这儿简陋,大将军给了我们一间房子,到那儿我给你泡茶喝。”老乞丐盛情邀请他做客,任之初看了看穆春,穆春也摊了摊手,两人就跟着老乞丐慢悠悠的到了不远处的茅草平房。
老乞丐的儿子真不给长脸,一开门就打将出来,踹翻了门前的竹凳,看到有两个生面孔,马上质问道:“这两人是谁,谁让你带进来的,家里都没钱了,你还带人回来。”
那说话的声音气势确实大的吓人,震得任之初耳朵疼,但那人身材却没有任之初强,矮了不止一个头,加之姓胡,便有人送上外号,矮胡瓜。
老乞丐脸上挂不住,“我用我的银子,大将军给我的。”
“拿过来!这是给我的,没我耕田,你吃什么!”
有外人在场,那人竟不顾体面,当即跑过来掏老乞丐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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