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打铁,你手搓大狙嚇疯皇帝
第三十章北疆来风
红石城的春天来得晚。都已经三月了,城头的风还像刀子似的割脸。
方炎站在城墙上,手里端著一碗热腾腾的豆浆,看著远处的天际线。天边有一层薄薄的灰云,压得很低,像一床没晒好的棉被,软塌塌地搭在山头上。
“方將军,您又没吃早饭。”
小石头从城墙台阶上爬上来,手里捧著一个油纸包,里面是两块刚出锅的烧饼,还冒著热气。他今年十五了,个子躥了一大截,瘦得像根竹竿,但眼睛还是那么亮,像两颗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黑石子。
方炎接过烧饼,咬了一口,含糊不清地说:“吃了。豆浆也是饭。”
“豆浆不算饭。”小石头一本正经地纠正,“阿卿掌柜说了,您最近瘦了不少,让盯著您好好吃饭。”
方炎嘴角抽了一下:“她管得倒宽。”
小石头嘿嘿笑:“阿卿掌柜说了,她是您媳妇儿,不管您管谁?”
方炎没接话,低头继续吃烧饼。
豆浆是萧玉卿早上现磨的,放了糖,甜丝丝的。烧饼是小石头他妈烙的,外酥里软,芝麻撒得密密麻麻,咬一口掉一地渣。
这些东西,在五年前,他想都不敢想。
五年前他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已经饿了好几天,面黄肌瘦,肋骨一根根凸出来,像搓衣板。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顿饱饭,至於豆浆烧饼——那是过年才有的待遇。
现在不一样了。红石城的粮仓堆得满满当当,去年秋天收的粮食还没吃完,今年的麦子已经抽了穗。城里的百姓不说顿顿大鱼大肉,至少白面馒头管够,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掺著糠咽菜了。
方炎吃完烧饼,把碗递给小石头,拍了拍手上的碎渣。
“南边有消息吗?”
小石头收起笑容,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条,双手递过去。
“今早刚到的电报。青石关那边说,大楚又往北边派了一队人马,大概五百人,打著商队的旗號。”
方炎接过纸条,扫了一眼。
纸条上的字跡很工整,是陈伯庸的手笔——“大楚遣使北行,携重礼,称欲通商,实为刺探。请將军定夺。”
“通商?”方炎把纸条揉成一团,塞进袖子里,“韩世杰这是不死心啊。”
上次韩世杰派了两万精兵北上,被他在青石关和黑风口打得落花流水,灰溜溜地缩回了南方。这才消停了不到半年,又派人来了。这次不派兵了,改派商队——明面上是做生意,暗地里肯定是刺探红石城的虚实。
“五百人的商队,”方炎眯起眼睛,“好大的排场。”
小石头挠了挠头:“方將军,要不要把他们拦在青石关外面?”
“不用。”方炎转身往城墙下走,“让他们进来。来者是客,咱们红石城又不是不讲理的地方。让赵九刀盯著就行,別让他们到处乱窜。”
“是。”
方炎走下城墙,穿过几条街巷,回到了铁匠铺。
铁匠铺比以前大了三倍不止。原来的茅草屋早就拆了,盖了一排青砖大瓦房,里面摆著五台蒸汽锻造锤,日夜不停地响著。叮叮噹噹的声音从早到晚,比寺庙里的钟声还准时。
方炎走进铺子,学徒们正在忙活。有人烧炉,有人锻打,有人淬火,有人打磨,各司其职,井然有序。看到方炎进来,几个年轻的学徒抬起头,恭恭敬敬地叫了声“方將军”,然后又低头继续干活。
方炎走到最里面的工作檯前,坐了下来。
工作檯上摆著一样东西——一把枪。
但不是普通的枪。
这把枪的枪管比后装步枪长了一倍不止,粗了一圈,枪口处有精密的膛线,螺旋状的內壁在光线下泛著幽蓝色的光泽。枪身用的是最好的精钢,经过反覆锻打和淬火,硬度堪比金刚石。枪托是用核桃木雕刻的,弧度完美贴合肩膀,表面打磨得像镜子一样光滑。
枪管上方装著一个圆筒状的瞄准镜——这是方炎最近才攻克的难关。他用系统的光学知识,磨製了三片凸透镜,组装成了一个简易的光学瞄准镜。放大倍数不高,只有四倍,但在这个时代,这已经是逆天的存在了。
这支枪,方炎给它取了个名字——大狙。
不是系统给的图纸,是他自己设计的。后装步枪的射程是六百米,对付一般的敌人够用了,但他想要一种能在一千米之外精確命中目標的武器。一种让敌人连你的脸都看不清就倒下的武器。
一种能让人从骨子里感到恐惧的武器。
方炎拿起大狙,掂了掂分量。很沉,大概有十五斤,比普通步枪重了一倍。但后坐力也大了一倍,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士兵根本驾驭不了。
他把枪举起来,透过瞄准镜看向窗外。瞄准镜里的世界被放大了四倍,远处城头上的旗帜清晰可见,连旗面上绣的“方”字都一清二楚。
“方將军。”赵九刀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方炎放下枪,转过头。
赵九刀站在门口,穿著一身墨绿色的军装,腰间挎著长刀,脚上蹬著皮靴,整个人透著一股精悍之气。他身后跟著两个人——一个是他手下的斥候队长,另一个是个陌生人。
陌生人大约四十来岁,面容清瘦,颧骨很高,眼窝深陷,下巴上留著一撮山羊鬍。他穿著一件灰扑扑的棉袍,袖口和领口都磨得起了毛边,脚上的布鞋破了一个洞,露出里面脏兮兮的袜子。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一个落魄的商人,或者是一个赶了远路的脚夫。
但方炎注意到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很亮,亮得不像是一个落魄之人该有的。那是一双见过世面的、经过风浪的眼睛。
“这位是?”方炎放下手中的布,站起来。
赵九刀侧身让开,让那个陌生人走上前来。
“方將军,这位是周文渊周先生。从南边来的,说有要事求见。”
周文渊上前一步,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不是大乾的跪拜礼,而是一种方炎没见过的礼节,双手交叠放在胸前,微微弯腰。
“草民周文渊,见过方將军。”
方炎打量了他一眼:“你是大楚的人?”
周文渊直起身来,摇了摇头。
“草民不是大楚的人。草民是大乾的人。”
方炎的眉头微微挑了一下。
大乾?大乾不是已经亡了吗?萧玄策都跑到红石城当教书先生了,大乾的旗號早就没人打了。
“大乾?”方炎靠在椅背上,“大乾的皇帝现在在我城里当先生,你要找他?”
周文渊的表情微微变了一下——不是惊讶,而是一种复杂的、难以言说的神色。像是欣慰,又像是苦涩,两种情绪在他脸上交织,最后化成了一声轻轻的嘆息。
“草民知道陛下在红石城。草民不是来找陛下的,是来找方將军的。”
“找我?”
“是。”周文渊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双手递上,“请方將军过目。”
方炎接过布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封信,还有一个巴掌大的铜牌。铜牌正面刻著一个“楚”字,背面刻著一行小字:“天顺元年制”。
信是用上好的宣纸写的,字跡工整漂亮,一看就是书法高手的手笔。方炎展开信纸,扫了一眼。
信的內容不长,但每句话都像钉子一样扎眼。
“方將军台鉴:久仰大名,如雷贯耳。將军以一介铁匠之身,起於边关,建城立制,造蒸汽之机,修钢铁之路,创火器之利,威震北疆,天下侧目。朕虽居江南,亦常闻將军之名,未尝不嘆服也。”
方炎面无表情地继续往下看。
“今大楚初定,百废待兴。朕有经天纬地之志,囊括四海之心,欲与將军共图大业。若將军肯归顺大楚,朕当以王爵相待,北境三州之地,永为將军封邑。將军之才,胜朕麾下诸將十倍,若得將军相助,天下不足定也。”
方炎看完信,把信纸放回桌上,看著周文渊。
“韩世杰让你来的?”
周文渊点头:“是。”
“上次他派了个姓孙的来,被我赶走了。这次换你了。”
周文渊面色不变:“孙文礼是个蠢人,不识时务,冒犯了將军。我家陛下已经將他贬为庶人,以示惩戒。”
方炎笑了笑,没接话。
他把桌上的铜牌拿起来,在手里掂了掂。铜牌不重,但做工很精细,边角打磨得很圆润,正面的“楚”字刻得深而有力,一看就是用了心思的。
“这个牌子是什么意思?”
“这是大楚的使节令牌。”周文渊说,“持此牌者,可在大楚境內自由通行,不受盘查。將军若有意与大楚通商,此牌便是信物。”
方炎把铜牌扔回桌上,铜牌落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周先生,”他靠回椅背,翘起二郎腿,“你知道上次韩世杰派人来的时候,我说了什么吗?”
周文渊微微低头:“草民不知。”
“我说——方炎不称王,不称臣,不站队。红石城不归任何人管,也不需要任何人的册封。韩世杰要是想做生意,红石城的商路对所有人开放。他要是想打仗,让他先打听打听匈奴的五万骑兵是怎么没的。”
周文渊沉默了一会儿。
“草民知道將军的立场。”他的声音依然平静,“但草民斗胆问將军一句——將军打算一辈子窝在边关吗?”
方炎看著他:“什么意思?”
“將军有大才,有大能,有大军,有大城。天下三分,將军独占北境。將军难道没有想过——更进一步?”
方炎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更进一步。这四个字的意思他当然懂。不是称王,就是称帝。在这个乱世里,有兵有地有人的,谁不想当皇帝?
“没想过。”方炎乾脆利落地说。
周文渊愣了一下——他显然没想到方炎会回答得这么干脆。
“將军——”
“周先生,”方炎打断了他,“我问你一个问题。”
“將军请说。”
“你觉得韩世杰这个人怎么样?”
周文渊的表情微微变了一下。他斟酌了很久,才开口。
“陛下雄才大略,志向远大。”
方炎笑了笑:“我问的不是套话。我问的是——你觉得他这个人,值不值得跟?”
周文渊沉默了。
沉默了很久。
久到赵九刀都有些不耐烦了,手不自觉地按上了刀柄。
然后周文渊开口了。
“不值得。”他的声音很轻,像是怕被人听到。
方炎的笑容加深了一些。
“那你还替他卖命?”
周文渊抬起头,看著方炎。那双明亮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忠诚,不是恐惧,而是一种深深的、沉甸甸的无奈。
“草民不是替他卖命。”他说,“草民是替大乾的百姓卖命。”
方炎没有接话,等著他继续说。
周文渊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在做一个很重要的决定。
“方將军,韩世杰这个人,野心大,能力小。他占据江南之后,横徵暴敛,穷奢极欲,把大乾攒了百年的家底败了个精光。江南的百姓,以前好歹能吃口饱饭,现在连糠都吃不上了。”
他的声音微微发抖,不是害怕,是愤怒。
“草民是江南人,家在苏州。草民的父亲是个教书先生,一辈子清清白白,教了四十年的书。去年冬天,韩世杰要修宫殿,征了苏州三千民夫,我父亲就在其中。他六十岁的人了,还要去搬石头、扛木头。”
周文渊的眼眶红了,但他咬著牙,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三个月前,我父亲死在工地上。累死的。死了之后,连口棺材都没有,直接扔进了乱葬岗。”
铁匠铺里安静得只剩下蒸汽锤的轰鸣声。
方炎沉默了很久。
“所以你来找我。”他的声音很平静,但平静下面压著某种东西。
“是。”周文渊擦了擦眼角,“草民听说红石城不一样。这里的百姓能吃饱饭,能穿暖衣,孩子能上学,老人有人管。草民就想来看看——看看这个方將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抬起头,直视方炎的眼睛。
“草民今天看到了。方將军,草民想留在红石城。草民不要官,不要钱,只求一口饭吃,一份事做。草民会算帐,会写字,会种地,什么活都能干。”
方炎看著他,沉默了一会儿。
“周先生,”他站起来,走到窗前,背对著周文渊,“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意跟韩世杰合作吗?”
“草民不知。”
“不是因为他的条件不好。王爵、封地、三州之地——这些东西,换了任何人都会心动。”方炎看著窗外,远处是红石城的街巷,有孩子在巷口追跑打闹,有老人在墙根下晒太阳,有妇人提著菜篮子从集市上回来,脸上带著笑。
“但韩世杰这个人,不把百姓当人看。在他眼里,百姓是工具——种地的工具,打仗的工具,搬石头的工具。需要的时候就用,不需要的时候就扔掉。”
他转过身,看著周文渊。
“红石城不一样。红石城的规矩是——每一个人都是人。铁匠是人,农民是人,商人是人,士兵是人。是人就该吃饱饭,穿暖衣,有地方住,有人管。这是红石城的规矩。谁坏了这个规矩,我方炎第一个不答应。”
周文渊的眼泪终於掉了下来。
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三个头。额头磕在青砖地面上,磕出了血。
“方將军,草民这条命,从今天起就是红石城的了。”
方炎走过去,把他扶起来。
“別动不动就磕头。红石城不兴这个。”
周文渊站起来,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血和泪,咧嘴笑了。
那个笑容很狼狈,但很真。
第三十一章大狙
周文渊留在了红石城。
方炎没有给他安排什么官职,只是让他先在陈伯庸手下帮忙,处理一些文书和帐目方面的事情。周文渊的算帐和写字功底確实扎实,陈伯庸用了两天就对他讚不绝口,说这人是个宝贝,千万不能放走。
周文渊带来的那封信和铜牌,方炎没有扔,也没有回。他把信折好,塞进抽屉里,铜牌扔进了杂物堆。
“先晾著。”他对赵九刀说,“韩世杰要是再派人来,就说我没空。”
赵九刀点头称是,又问:“那咱们跟大楚还做生意吗?”
“做。为什么不做的?生意是生意,政治是政治。该卖的东西照卖,该收的税照收。大楚的银子又不是臭的。”
赵九刀嘿嘿笑了:“方將军说得对。”
方炎的心思不在大楚身上。他最近满脑子都是那支大狙。
大狙的枪管和枪机都已经造好了,瞄准镜也磨好了,但还有一个关键部件没有解决——子弹。
普通的纸质定装弹精度太差,射程也不够,配不上大狙的膛线和瞄准镜。他需要一种全新的子弹——铜壳定装弹。
铜壳子弹的概念並不复杂:一个铜製的弹壳,底部装有底火,內部填充火药,弹头是铅芯铜被甲的尖头弹。这种子弹的密封性好,火药燃速均匀,弹道稳定,精度远超纸质弹药。
但造起来难。
难点在於底火。底火需要一种敏感的起爆药——雷酸汞。雷酸汞的製造需要汞、硝酸和乙醇,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都不好找。
方炎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才从系统兑换的化学知识中拼凑出了一套可行的雷酸汞製备方案。他又花了三天,在铁匠铺后面搭了一个简易的化学实验室,用玻璃器皿和陶瓷器皿反覆试验。
试验的过程很枯燥,也很危险。雷酸汞是一种极不稳定的化合物,稍微受热或者受到撞击就会爆炸。方炎第一次製备的时候,反应皿直接炸了,玻璃渣子飞了一地,幸好他躲得快,只被划破了手背。
萧玉卿听到爆炸声,挺著大肚子从屋里衝出来,看到方炎手背上的血,脸都白了。
“你干什么呢?!”她的声音又急又气,“你不要命了?!”
方炎把手背上的血擦了擦,訕訕地笑:“没事没事,小意思。”
“小意思?”萧玉卿的眼眶红了,“你要是炸死了,我和孩子怎么办?”
方炎愣了一下,然后走过去,轻轻把她揽进怀里。
“不会的。我还没看到承志长大呢,怎么捨得死?”
萧玉卿把脸埋在他胸口,闷闷地说:“你就知道逞能。”
方炎拍了拍她的后背,没说话。
第三次试验,成功了。
方炎得到了一小撮灰白色的雷酸汞粉末。他小心翼翼地把粉末装进铜製的底火帽中,盖上锡箔纸,一颗完整的底火就做好了。
然后是弹头。他用铅锡合金浇铸出尖头弹体,外面包上一层铜被甲,重量精確到零点一钱。弹壳是铜製的,车床加工,尺寸精確到毫。火药用的是颗粒化黑火药,比普通黑火药的威力大了三成。
第一颗铜壳定装弹,方炎花了三天才造出来。
他把子弹拿在手里,对著光看了很久。铜製的弹壳在阳光下闪著金色的光泽,尖尖的弹头流线型完美,底火帽上的锡箔纸平整光滑。
这是一颗完美的子弹。
一颗能在一千米之外夺人性命的子弹。
方炎把子弹装进大狙的弹仓,拉动枪机,子弹“咔”地一声推入枪膛。他举起枪,透过瞄准镜看向远处——他选的目標是城外三里处的一块大石头,石头上用白灰画了一个碗口大的圆。
三里。
一千五百米。
这个距离,后装步枪的子弹飞不到一半就会失去动能。但大狙不一样——加长的枪管、螺旋膛线、高威力的铜壳子弹,这三者结合在一起,足以让子弹在一千五百米的距离上依然保持致命的动能。
方炎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手指搭上扳机。
瞄准镜里的十字准星对准了那个白色的圆。
他缓缓扣下扳机。
“砰——”
枪声震耳欲聋,比后装步枪响了至少三倍。枪口喷出一团火球,硝烟瀰漫。强大的后坐力推著方炎的肩膀猛地向后一挫,他脚下不稳,退了两步才站稳。
远处的石头上,那个白色的圆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拳头大的坑。
方炎放下枪,擦了擦额头的汗,咧嘴笑了。
成了。
一千五百米,拳头大的坑。这颗子弹如果打在人身上——不,不用打在人身,打在胳膊上,胳膊就没了。打在腿上,腿就没了。打在胸口——
方炎没有再想下去。
他把大狙靠在工作檯上,走到窗边,推开窗户,让硝烟散出去。窗外是红石城的街巷,阳光正好,有人在唱小曲,曲调软绵绵的,像是江南的评弹。
谁在唱评弹?红石城什么时候来了唱评弹的?
方炎摇了摇头,不去想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的目光落在远处城墙上巡逻的士兵身上——那些士兵穿著墨绿色的军装,背著后装步枪,步伐整齐,精神抖擞。
他造这些武器,不是为了杀人。
是为了守护。
守护这些人,守护这座城,守护这个他一手建起来的、虽然粗糙但温暖的小世界。
如果有人要来毁掉它——
他不介意让对方尝尝大狙的滋味。
“方將军!”小石头从外面跑进来,满脸兴奋,“外面来了好多人!说是从北边来的,好几百人呢!还赶著好多牛羊!”
方炎愣了一下:“北边?匈奴人?”
“不是匈奴人!是——是——”小石头喘了口气,“是拓跋女王的人!她说她来看您了!”
方炎的眉头跳了一下。
拓跋月儿。
这女人,又来了。
第三十二章草原来客
拓跋月儿这次来红石城,排场比以往都大。
她带了三百名骑兵,清一色的红衣银甲,每人腰间挎著一把精钢弯刀——那都是方炎卖给她的。三百匹战马膘肥体壮,马蹄踏在青石板路上,声音整齐得像打雷。队伍中间赶著上百头牛和几百只羊,牛羊身上披著红绸子,像是出嫁的新娘。
拓跋月儿走在队伍最前面,骑著一匹通体雪白的战马,身上穿著一件崭新的赤红色鎧甲,胸口处镶著一块护心镜,镜面在阳光下晃得人睁不开眼。她的头髮编成了一条粗辫子,辫梢绑著一颗狼牙,垂在腰间一晃一晃的。
她比上次来的时候更白了——当然,这个“白”是相对於草原上的太阳来说的。她的皮肤依然是健康的小麦色,但比以前细腻了不少,脸颊上多了两团红晕,像是抹了胭脂。
方炎站在城门口,看著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嘴角抽了一下。
“这是来走亲戚还是来打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