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欢一个二十一世纪普通地球男青年穿越到了虫族世界成为了一只珍贵的雄虫。在十六岁成年分化检测的时候,他获得了F级评级。检测的根据是雄虫使用特定增强器在密闭空间里凝聚出的光点数量。帝国的雌雄比例大概是一百比一,B级以上雄虫还占雄虫总数的百分之十,A级以上则是骤跌至百分之零点五,至于S级,只有千余人数得上号。高阶雄虫拥有许多权利,但同时也会背上沉重的交配义务。
闵欢在了解虫族社会的运行规则之后,他不打算放弃自己的雄虫身份,但也仅仅是不放弃而已。他在检测前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借助增强器徒手一瞬放出了百个以上的光点,骤亮的房间让他在收回光点之前的第一反应是跌撞跑到窗边把窗帘拉上。在慢慢消散的光亮中,闵欢作了决定。
检测中,闵欢带着增强器,在有传感器检测的房间里伸手放出了一个光点。这是他作为雄虫能使用精神力的证明。五分钟过后,房间里仍然只有这一个光点。
拿着检测人员给他的盖了章的F级鉴定报告,闵欢舒了一口气走出鉴定中心。F级雄虫在他看来,是在虫族社会中最自由最安全的身份。义务上强制婚配额只有1位而且宽限还放到了三十岁;而权利上他可以免学费读完大学,而且享有所有的雄虫法律保护和最低生活补给配额。
解决了成年检测,社会身份认定为F级雄虫的闵欢回到了他的日常生活中。他这具身体的雌父已经过世了,雄父不知道是哪个精子库里的摸不着的影子,他一个人住在一个小城市里政府分配的小公寓里,读着一所对于雄虫来讲甚至算差的高中。
让闵欢稍微安心的是,虫族社会的科技与地球相比仅仅先进在了医疗上,而且大多数都是解决性和繁衍方面问题的,所以他的高中课业,和地球上并没有多大区别。前世是一名二十六岁准建筑师的闵欢这辈子还打算走同样的道路。
闵欢在接下来闭门学习,用一年的时间修完了三年的课业。他的智商并不顶尖,只是重开的优势和加倍的努力让他在17岁的时候考上了帝国理工大学的建筑系。他有的时候会唾弃自己重来一世怎么还选择当土木狗,但是不得不说当手肌肉记忆画出熟练的架构的时候,他是放松且愉快的。
在新世界生活了一年后,闵欢自以为已经熟悉了虫族社会。他天真地觉得这就是他曾经生活的世界的翻模,只不过大家的性别发生了一点小变化,不是社会主义了而是君主议会制。但他太低估天堑的性别差和生而有别的能力分级对阶级塑造的力量了。
来到帝都的帝国理工之后,他所处的环境完全变了。他第一次认识到虫族社会的门阀存在,第一次见到S级雄虫的跋扈,第一次认识到自己那点F级雄虫的低保在帝国理工的食堂里还不够吃半个月。
闵欢前世也只是个家境普通的社畜,对于这样的扭曲社会环境只是稍咋舌感叹了下后,便放弃胡思乱想阶级斗争一类的事情回到了自己现实的问题来。他已经错过了入学前奖学金的申请,也还有几个月多才到每年复评雄虫等级的测试,而且他愿不愿意承担升级所带来的更多的义务这也是个问题。
于是他最后选择在帝国理工旁边的商业街的一家咖啡厅打工。咖啡厅给他这只雄虫开出了非常优渥的工资。一周只用上满十五个钟他还可以随意选择上班时间。他再一次认识到了雄虫身份的力量,尽管他的长相收拾收拾也只能勉强算是清秀的路人脸,而且等级也只是F,但雄虫服务生的噱头却仍然能给这家店带来丰厚的额外收益。
闵欢在工作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同事,叫林安,是一名B级亚雌,比他大三岁,是帝国理工隔壁帝国大学的学生。亚雌在虫族社会中的地位很尴尬,他们人口占比没有那么雄虫那么稀少,但也绝不能与雌性数量相比。更要命的是,在以繁殖为绝对导向的虫族社会,他们不能生育。
相对于雄虫有精神力作为绝对倚靠和雌虫用绝对数量堆出来的高阶战力,亚雌显得势力单薄。如果硬要数亚雌里的知名人物,那有少数是科研和政界人士,更多是演艺圈的人士,而军界无一代表。人们提起亚雌更多的是津津乐道他们的外貌,就像像称赞一个花瓶一样。
林安被雇佣的理由也像闵欢一样简单,他长得漂亮,是店里拉客的活招牌。不长不短的柔顺黑发,微微上吊的丹凤眼里嵌着琥珀色的眼珠,精致的鼻子和薄嘴唇在一张瓜子脸上组合得刚刚好。他垂眸的时候像一只慵懒的猫儿,勾人想将手指插进他的发丝里摸他的头。
闵欢在前世是接触不到这么美丽的人儿的,第一天上班的时候他感到浑身不自在,连最简单的在杯子上贴标签的事情都能做错。林安注意到了身边这位新同事的不自在,但他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作为前辈耐心地帮搞砸的生手闵欢擦屁股。
渐渐地,闵欢的社畜本性帮他适应了林安的存在。他把林安定义为了性格好、业务熟练的同事。他开始习惯上工的时候和林安打招呼,拉些日常,临下工的时候偷偷骂下老板和龟毛的客人。
最让他感激林安的是,林安帮他揽下了在前厅的活儿,他只需要在吧台后打单调饮料就好。即使已经有了雄虫珍稀的认知,但他还不是很能接受像动物园里的熊猫一样被大量客人围观打量。林安似乎很习惯被打量他的目光所环绕。他可以一整天都用得体而不让人感到虚伪的微笑在店门和店内座位中服务客人。
有一天开店前,闵欢看到林安在画要摆出去的今日限定菜单黑板。
“画得挺可爱的,今天店里要上栗子芭菲吗?我好像还没学过怎么做。”站在一旁的闵欢看着半蹲在地上作画的林安,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店里的手绘菜单也是你画的?”
“你可以先看几遍我是怎么做的,其实也就是打栗子奶油的时候有点小技巧要注意。其他和做标准芭菲没有什么区别。”林安手上的粉笔不停,一只简单的白色粉笔勾勒出一个个可爱而生动的食物轮廓:“店里的菜单是我画的,本来是一个月一换,但是这两个月店长都没有决定增添什么常驻菜品所以我正好偷懒了。”他停下笔,抬头对着闵欢吐了吐舌头,带着些小心思被人发现的无赖。
“你在帝大,读的是什么啊。”闵欢随便一问。
“油画。”林安站起来拍了拍手,“你呢?”
“建筑,土木狗啊土木狗。”闵欢怔了一下回复,还不忘自嘲一下。
“怪不得搭手指饼干的时候手那么稳。”林安打趣他。
“大画家就别笑我这种拌水泥的土狗了。”闵欢轻松地回复,和林安聊天让他放松。他把这归结为人这种视觉动物,不,现在是虫了,在跟美虫共事的时候,心情总会好些。
也是这天,下班后闵欢向林安发出了邀请,问他要不要和他一起去东巷吃晚饭,他知道一家便宜好吃的咖喱饭店。他想和林安交朋友,他已经开始担忧以后落到够年龄想去酒吧,一个朋友都叫不来的境地。在乡下封闭备考的一年和进首都的两个月里,他都没有可以可以称得上熟悉的人。在重开的世界里生活了一年多,他竟还是孤零零的一个。
发出邀请后,闵欢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他刚说完就感觉不太对,他没办法想象林安这张脸在狭窄的咖喱店吧台前拿塑料勺扒一坨黏糊糊饭的样子。在精致的咖啡店里还好,他觉得林安就应该配这些地方,自己的邀请不太合适。
“好啊。那你稍微等一下,我再检查一下机器关没关好。我挺喜欢吃辣咖喱的,希望那家店不是只提供甜口的。”出乎闵欢意料,林安马上答应了。
“……嗯,我也是喜欢吃那家的辣咖喱。”
两个人去到咖喱店里,林安让闵欢帮他这个新客点。闵欢给他点了份正常的辣咖喱,自己的点了洋葱双倍份的。以自己的口味来说,闵欢当然觉得加双倍洋葱的更好吃些,但他还是下意识的觉得,洋葱这种东西不太适合林安展现出来的外表。
林安在等上菜的时候帮闵欢冲了杯抹茶粉,他笑着说他也挺喜欢这家店的,至少提供热茶而不是冰水,比打工的咖啡店好多了。闵欢也附和说冰水简直不是虫喝的东西,喝冰水?那虫发明电热水器是为了什么。
咖喱饭上来了,闵欢动筷前不自然地瞄了一眼林安。与他之前担心的不同,林安吃咖喱饭这个画面没有丝毫的不和谐,塑料餐具和最普通的咖喱饭都被他吃出了在高级西餐厅的效果。只是林安的高个子让他坐在吧台上有些局促,背稍弓着胳膊大半悬在台面外。
闵欢吃饭的时候没什么姿态可言,他吃饭只有一个形容词,就是快。他前世半个小时的午饭时间让他养成了不管什么饭菜都十分钟内塞到肚子里的习惯,即使他有意识地在林安面前想要吃得文雅一点,但是实际别人看起来的效果还是像一只猪在呼噜噜埋头狂吸。
“看出来了,是很好吃。”林安眯眼笑着,丝毫不在意闵欢的进食动作,看向闵欢风卷残云解决完的光餐盘说。
“呃,我一周晚饭会在这里吃两或者三顿吧。毕竟这里离咖啡店挺近的,便宜好吃还省了我自己做。”闵欢尴尬地挠了挠头,他也知道他刚才吃饭发出的声响有点大了,“咳咳,那你觉得呢?”
“比我在家里用速食咖喱块冲出来的好吃太多。我想我下次想吃咖喱饭的时候应该放弃自己做。”林安咀嚼完嘴里的食物才开口。
闵欢看了看林安盘里还剩下大半的食物,有点拿不准林安是不是在说客气话。
“我吃的比较慢,要麻烦你等下我了。”林安看出了闵欢的不自在,不急不忙补充了句。
“……好。”闵欢坐在林安旁边,看了会儿手机,心思却完全没办法专注在屏幕上,一会儿就忍不住偷瞄眼林安。他干脆把手机倒扣在吧台上,托着腮扭头直接看着林安优雅地进食。为了吃饭方便,林安耳前的几缕长发被他利落地别到了耳后,咖喱店里暖黄的灯光打在他线条清晰的侧脸上。吧台的座位很挤,闵欢近得似乎还能看清林安那长得过分的睫毛。
“怎么,我的脸上沾到咖喱了吗?”林安花了快半小时才将盘里的饭吃得七七八八,放下勺子和闵欢说话。
“没有。”闵欢感到惊奇,别说脸上沾到了,就连嘴唇上似乎也没有什么酱汁留下。“……你这样吃饭不累吗?”话刚出口他就感觉自己有些失礼了,人家怎么吃饭关他什么事。
“我已经习惯了,”林安轻轻摇了摇头。
“哦哦。我去结账。”闵欢站起来去结账。
“这顿我来付吧,就当你介绍我这么好吃的咖喱饭的谢礼。”林安抓住起身的闵欢的小臂,“反正也不贵,不会这点都不让我请你吧。”林安对闵欢眨了眨眼。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感谢林老板的请客了。”闵欢也不是死心眼的人,见闵欢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他也放松放心插科打诨。
走出咖喱店,林安从包里掏出个小东西递给闵欢。
“薄荷糖?”闵欢看着手里小小的一片单独包装的糖果发出疑问。
“嗯,是薄荷糖,刚吃完咖喱饭这种气味的食物,吃一个这个比较好吧。”林安熟练地塞了一颗进嘴:“我晚上还要去南街的酒吧上个夜班,先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