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石成痴绝,沧波万里愁。
孤飞终不倦,羞逐海鸥浮。
姹紫嫣红色,从知渲染难。
他时好花发,认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
青磷光不灭,夜夜照燕台。
这是大汉奸汪x卫的名篇,《被逮口占》,又名《慷慨篇》。
能写出如此慷慨悲壮名篇之人,居然是历史上有名的大汉奸,只能说,人这玩意儿,从来都是矛盾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诗写的确实是好。
特别是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这一句,简直道尽天下义士,慷慨悲歌之意。
炎夏以儒修治国。
王都更以文道为上。
而所谓文道,一曰赋,二曰诗。
“赋”这玩意,太高级,动则洋洋洒洒,几千字的华文,一般人玩不来。
而在“词”这种裁体,还不受主流大众承认的情况下,“诗”之一道,便是全天下人都喜闻乐见的东西。
谁都喜欢诗。
无数文人骚客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只要你能写两句打油诗,哪怕上青楼女票女昌,都有优待。
一首好的诗,在殷周王都有什么威力呢?
这么说吧,如果你是一个无名小卒,如果你是一个从什么偏远山区,什么犄角旮旯蹦出来的寒酸秀才,科举没希望,行卷没门路,作诗扬名,便是你唯一的出路!
一首好的诗,是真可以给你的仕途都提供帮助的!
而王尘此时的这首断头诗,好不好?
很显然,是极好的!
没看到四周围的人,已经因为他这一首诗而变得狂热了么?
特别是那句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简直道尽千古慷慨悲歌之士的心声——有种你特么杀了老子的头,别哔哔!
就是这么潇洒!
就是这么牛逼!
敢问这王都人,能不爱?!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好一个‘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少年郎,有何冤屈,你只管说来!”
一位中年文士越众而出,并指成剑,点指向王尘。
说是文士,此人腰间却悬着佩剑。
且这剑,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不是什么华而不实的文士佩剑,而是实实在在,能杀人,也杀过人的剑!
换而言之,这是一名剑仙。
一名如李太白般,醉可赋诗,剑可杀人的诗酒剑仙!
王尘上下打量这人一眼,眼神淡然,却也不搭话。
还别说,这人腰悬龙泉,手提酒壶,凑得近了,还能嗅到从他身上传出来的浓浓酒味,还真有点诗仙李太白的那个意思。
见王尘不搭话,这酒剑仙又道:“可是担心开口出言,会得罪权贵?放心,有某在,定为你做主!”
“对!这位朋友,有何冤屈,你大声讲出来!这里是王都,天大地大大不过王化。在下还真不信了,这天子脚下,首善之都,有人还能一手遮天了!”
又一位头戴观巾,风度翩翩的举子出来,朝王尘略一抱拳,鼓励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