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凌风双手环于胸前,身体靠在椅背上,你的意思是有人故意将伊博格碱的形状大小制成药片大小,而闫国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服了?
徐谨言认可的点点头。
陆凌风转而看向森予,只见森予十指尖顶在一起,双周靠在座椅的扶手上,眸色迷离而深沉,显然一副沉思的样子。
严明突然开口,不以为然道:如果是这样,那药瓶里的其他药片上多多少少也会沾上伊博格碱的药粉。我之前也假设有人会将药物投入药瓶中。但仔细一想,觉得不可能。
首先,凶手要是真的在药瓶里下毒,作案后,他会想方设法将药瓶整个带走销毁,而不是留下关键证据,助我们警方破案。
其次,我将药瓶中剩余的药片以及装药的瓶子里里外外全都化验过,没有发现伊博格碱的成分。如果伊博格碱是被放入药瓶中,药瓶中这么多药,闫国俊怎么刚好就选到了被伪造成药片状的伊博格碱?
综上所述,我否决了这个假设。
严明一口气说完,殊不知刚才当他说到一句话时,森予沉暗的眸色明显一亮。
众人沉默时,森予突然开口:理论上,你的观点并没错。
众人抬眸看向他
可我并不赞同。森予淡淡道。恰恰相反,我赞同凌风的观点。不过,在我说明原因之前,需要确认一件事。
说着,他看向严明,神色淡漠,继续开口:现场发现的那只玻璃杯上,是否检测到了某些东西?
森予故意用某些东西这样含糊不清的词,来代替自己心中早已知晓的答案。
森教授指的是你发现的那只水杯吧,没错,确实检测到了一些东西。说着,投影屏幕上出现一张杯子的照片。
大家看,这只杯子很特殊,不像平常我们用的普通水杯那样,杯身四周光滑,很难附着东西。这只水杯周围有复杂的纹路图案,我们在其中一处纹路缝隙中检测到了微量的血液。血液成分很新鲜,经过对比,属于闫国俊的。
陆凌风反应很快,听了严明得话,心中闪过一个大胆的猜想。他问森予:这只水杯是在哪里发现的?
从他的语气中,森予听出了他是想要确认什么。
厨房。
他的回答果然加深了陆凌风的震惊。
厨房陆凌风喃喃自语道,不过他的震惊很快便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兴奋所替代。
我还是有个疑问。凶手如何能断定,闫国俊会选择他事先准备好的那片药丸?
在场所有人,都被陆凌风的反应以及问题弄得云里雾里。
森予从座位上起身,缓步走到会议室的大屏幕前。投影仪射出的一束灰白光线,被他身体截下。那束光线变成了利剑,试图嵌入他身体一般,却被他的铜墙铁壁阻挡下来最终只能在他胸前黑色的西服布料上留下一片光团。乍一看,就像是他胸口缺了一块似的。
他开口:凶手的确是将伊博格碱制成的药片放入闫国俊的药瓶中。不过他很聪明,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不仅让闫国俊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那粒特质的死亡药片,还让闫国俊自掘坟墓,助他一臂之力,处理了关键证据,暂时洗清了自己的嫌疑。
众人目光集聚在他身上,对他的话,满腹疑惑。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还想往下写,但是我的眼睛实在是睁不开了。
如果有错别字,帮我捉个虫,川哥感激不尽。
睡了睡了。
第42章 降头术十六
众人聚精会神,听着森予继续分析。
闫国俊之所以会举刀杀妻是因为服用了致幻药物伊博格碱,众所周知,服用药物导致神志不清从而作案的情况分三种。
第一:作案人被迫服毒。而在这起案件中,这种情况完全可以排除。
姜阎插话道:完全排除么?为什么不可能是凶手挟持了吴玉玲,强迫闫国俊服下药物的?
对于姜阎突然的打断,森予并未表现出任何反感的情绪。
根据案发现场的情形,很容易能推断出案发当时,让闫国俊服下药物的凶手只可能是一个人。要是多人作案,在现场不可能找不到任何痕迹。闫国俊虽然有心脏病,但身强体壮。而他妻子吴玉玲也并非是一个柔弱的的女人。
你觉得,凶手仅凭一人力量制服他们夫妻二人,且还不惊动小区保安以及邻居的可能性有多大?森予问道。
姜阎讪讪道:很小,不过要是凶手会武功就说不好了。
随后,会议室里顿时传来一阵笑声。
陆凌风犀利的目光扫在姜阎脸上,看你的样子,要是凶手真会武功,你还要拜他为师啊。
对于这断小插曲,森予并未有任何反应,神色依旧淡漠如常。
他继续分析道:
第二,作案人自愿服毒。这个情况也能直接排除,具体原因我想不用再过多解释了。所以只剩下第三种非意愿的误服。本案的闫国俊,作为受害人同时也是罪犯的他,正是属于这第三种。
至此,便衍生出另外一个问题。闫国俊是如何服下伊博格碱的?两种可能,第一是通过食物。第二便是药物,也就是凶手将伊博格碱混入他每天必服的药物中。
说着,森予用笔在白板上写下了食物以及药物几个字。
我们暂且先不论凶手是通过什么手法,让闫国俊自行服下药物。首先解决一个问题,闫国俊是以哪种方式服下药物?森予在刚才手写出的食物二字上画上了一个叉号。接着道:可以排除食物。
即便适才森予已经表明,闫国俊是将伊博格碱误当成心脏病药物服下。但大家依旧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斩钉截铁的排除以进食方式服下药物的原因。
在解释原因之前,需要徐法医先回答我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