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谨言愣了愣,接着开口说:森教授有什么问题?
死者闫国俊末次进餐时间大概在什么时候?
徐谨言垂下眼帘,想了想,接着抬起头:根据食糜消化程度大概在死亡前的四至五小时之间,应该是他最后一顿晚饭,在此之间没有再进过食。
森予点了点头。大家应该还记得闫国俊的死亡时间。
凌晨两点到两点半之间,陆凌风接过话。
森予淡淡道: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
陆凌风嗯了一声,接着开口:的确是不可能,要是凶手是将伊博格碱投入晚餐的饭菜里,闫国俊吃下后,药效不可能在四五个小时候才发作。说着,他将视线又转向了森予。行了,您老就别卖关子了,请解释一下,凶手到底是使用了什么两全其美的好办法,不仅让闫国俊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那粒特质的死亡药片,还让闫国俊无形之中自掘坟墓,助他一臂之力,处理了关键证据?还有,你指的关键证据是什么?
森予不紧不慢的走到会议桌前,其实很简单,凶手只需要准备一个一模一样的药瓶,再将自己特制的药片放进去。当然,这需要确保药瓶里只剩下这一粒药片。想象一下,假如你是受害人,现在你需要像往常一样服用固定的药物。如果有两瓶一模一样的药物在你常摆放药物的位置上,你发现其中一瓶只剩下最后一粒,刚好就是你今晚需要服用的药量。你会怎么选择?
顺着他的话,在座的所有人都在心里默默的思考了几秒,很快便有了各自的答案。
从其中几人的脸上,森予读出了他想要的答案。他继续道:通常情况下,人在使用相同物品时,都会有一种节约空间的心理举一个例子,说着,森予拿起放在会议桌上的一包纸巾,我想大家平时都用过这种手抽纸巾,如果包装盒里仅剩下最后几张纸巾,而你刚洗完手需要用纸巾来擦干,摆放在你面前的,除了这盒仅存最后几张纸巾的纸盒以及一包还未拆封亦或者刚拆开包装的纸巾盒你会怎么选择?
这时,有个侦查员开口道:肯定先把最后几张纸巾用完了再用新的,不然桌上放那么多纸巾盒,多占位置啊。
这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我想正常情况下,大家的选择都应该同这位刑警先生一样。而闫国俊是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平时在家中或者工作场所备用几瓶药物是很正常的,又因为在自己家中,还是在卧室之内。当他面对两瓶药时,他不会怀疑药物有问题。而当他发现其中的一个药瓶里只剩最后一粒药片,他会和大家一样,选择这一药瓶中的药片。
紧接着,森予又向在场人抛出了另外一个问题。
当闫国俊拿起药瓶后,他会怎做?
姜阎抢先开口,肯定是扭开瓶盖,把药片倒出来,然后吞下去
你漏掉了关键性的一点。说话时,森予神色依旧没什么变化。我检查过,闫国俊服用的药与普通的药物相比,药片较大,通常是需要借水助服。如果直接干咽,药物很容易卡在喉咙中,药物被唾液稀释后产生的苦味会很难下咽。
严明问:不过我们在现场的卧室里并未发现任何盛水的容器。
森予的嘴角顿时浮现一抹浅淡的笑意,赤金色的眼眸中却染上一层清冷傲慢。这便是凶手策划这起案件最精彩的地方。
紧接着,森予利用自己精湛的推理能力以及无限的想象力,将自己的视野从会议室变更成了案发现场时光在他的耳边飞速倒流,一瞬间,他便来到了闫国俊与吴玉玲遇害当晚的现场。
他继续道:卧室里没有水,闫国俊将装有最后一粒药片的药瓶攥在手心,独自走下楼,来到了客厅。客厅的灯是开着的,他走到饮水机前,却发现没有杯子。于是他走到厨房拿了一个干净的水杯,随后他又回到饮水机前。最后,他就着水,将药片吞了下去。整个过程是那么平常、自然。
闫国俊服下药后,顺手就将空药瓶扔进了客厅的垃圾桶里,水杯随手放置在了客厅的茶几上。他打算上楼,可没走两步,药物很快便在体内产生了效果,紧接着他便开始产生幻觉于是便有了之后的一幕。
森予自顾说着每一处细节,那感觉就好比案发时,他就在现象目睹了这一切。
森教授,我有一个问题刚才你说闫国俊服药后,将水杯放在客厅的茶几上。可我记得,那只水杯可是你亲自在厨房找到的。
水杯的确是从在厨房找到的,
难道森教授的意思是水杯是凶手后来放回厨房的?严明问道
森予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淡淡道:至此,我们将所有线索串联在一起,很容易便能得出一个结论。
森予眸光微敛,沉声说出了他那不可思议的结论。
乔国俊因药物杀妻以及自己坠亡的过程中,凶手一直都在现场。而且就藏在客厅某个黑暗的角落里,用他那双充满仇恨的眼睛,监视着闫国俊的一举一动。
作者有话要说: 请各位小天使一边看,一边脑补一下。有木有觉得有点瘆人?
今天就这些了,还有很多问题放在明天解释,,我们明天继续。给川哥多留点言啦,,给你们发红包还不好么。感谢在2020060323:53:53~2020060423:56:5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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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降头术十七
森予的声音低沉冷硬,话音落入耳朵里,有一种很强的代入感,大家听后只觉背后一阵寒意。
惊诧之余,李宽不忘回忆现场勘察的情况。他道:可我们在现场勘察的过程中,并未发现任何入侵痕迹。要是按照森教授的推理,那么凶手又是如何进到屋里,最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现场不留下任何痕迹?
而且别墅大厅的格局基本是一目了然,案发时,凶手能藏在哪里使得闫吴夫妇一点都未察觉到他的?
本案现场存有大量物证以及线索,两名死者的身份、人际关系基本掌握的很清楚。而受害人的死亡过程及原因在法医部以及痕迹检验科的同时共同努力下,都基本查清还原,也有理可循。无非就是本案之中,其中的一个受害人因药物迷失心智从而举刀杀死妻子之后,又失足坠亡
大家原本感觉案子分析到这里,已经多多少少的有了些眉目。可听完森予抽丝剥茧的分析过程后,那些被隐匿在线索之中的错综复杂的问题被一个个抛出来时,大家又顿时有种陷入泥沼的迷茫。
陆凌风问:李宽的问题先放一放,我现在比较关心的是...你凭哪一点断定,案发时凶手一直在场?
森予双手插在口袋里,淡淡的瞥了他一眼。陆凌风知道,每当他做出这个表情,那就代表他对对方的问题是嗤之以鼻的。
这个问题,我想我刚才已经回答过了。
陆凌风沉思了两秒,很快便反应过来。杯子,你是指那个杯子。
水杯是从厨房找到的,我想闫国俊服下药后,是不会特意再将水杯放回厨房,而是随手放在了离饮水机不远的茶几上。当然,我之所以认为杯子不是闫国俊放回去,最主要的依据是在杯身检测到了闫国俊的血迹。
很显然,那血迹是闫国俊死亡之后沾上去的。一开始,水杯是在茶几上,但不久闫国俊体内的药物对他产生了反应,很快便发生了之后的事情。闫国俊的尸体被发现时,靠近茶几那一侧。他从高空坠下,身体的重力以及惯性重重砸在地面,体内的血液会四处飞溅,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杯子上会有他的血迹。闫国俊从楼上坠下后,严重的颅脑损伤导致他瞬间死亡。他是不可能从地面爬起来,再将水杯放回至厨房中。所有,案发当时一定有第三者在场,不仅将水杯放回到了它原本的位置,还将闫国俊丢弃的那只药瓶收走。
当然,这也就是凶手冒险藏身于死者家中的主要原因。
姜阎道:处理药瓶还说的过去,但凶手为什么还特意把闫国俊用过的水杯放回厨房?这不是多此一举嘛。
森予不以为然道:并非是多此一举。让我们再次回到这只水杯的问题上,它可是对凶手进行侧写的最好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