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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季总想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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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比她的命还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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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下大楼。

彻骨的寒意侵袭而来,她慢步朝着楼外的人行道上走去,身上是一件初秋时穿的风衣,衣角在寒风中摇摆,走累了,她会停下来调整一下琴盒。

昏暗小道上亮起两束明晃晃车灯,禾筝微怔住。

下意识是想跑的。

可她哪里跑的掉。

车窗落下,驾驶座的人看都不看她一眼,“上车。”

禾筝面无表情,舔了舔唇,睫毛上的湿气化开,“你怎么在这儿?”

那是她充满排斥和反抗的话。

像是小猫耀武扬威的举着爪子,实则是没什么用的,透过那双澄澈双眸,季平舟似乎看到了三年前那个初雪夜的方禾筝。

那时他眼睛刚好,还处在被蒙骗的阶段,爱禾筝爱的要命,不惜撇去阶级身份的差距,光明正大地去看了她的最后一场演出。

她是乐团里最年轻优秀的大提琴手,又有老天爷赏饭吃的嗓子,退团后转型做了音乐剧演员。

穿着鹅黄色的小裙子在舞台上蹦蹦跳跳,嗓子灵动娇俏,像黄鹂似的清脆悦耳,台上那么多年轻的女演员,各个漂亮,却没有一个比她神韵鲜活。

一场演出下来,连季平舟都用赞赏的目光看向舞台上的被光环围绕的她,谢幕时她九十度鞠躬,却在万千簇拥的掌声中,冲观众席的他眨了眨眼。

那样痴缠的爱意。

没有一个男人能抵挡的了。

演出结束他没有开车接她,而在后台等着她出来,她背着那架大提琴,温软地挽住他的手,眼中流露出真切且明媚的爱意,几乎能将他给融化了。

结束后他们一起走在戏院外,地上结着一层薄薄的冰脆,园林似的大戏院屋顶被白霜覆盖着,虽然冷,可他们心里都是暖的。

季平舟将一根驼色围巾系在禾筝光洁的脖间,顺带围住她的半张小脸,在小雪的夜晚,捧着她的脸与她接吻。

她那时到底是年纪小,没亲两下就直喘气。

季平舟不舍得放开她,捧着小脸,从眉心一路吻到下巴,用掌心冰着她潮红的小脸问:“这琴背着不重吗?”

禾筝眼睛湿濡,仿佛有碎星子掉在瞳孔里,“不重,这是我的宝贝,一定要跟在身边的。”

他像是有了兴趣,“哪天有空拉一首曲子给我听听?”

这么说,她却不高兴了,皱着棕色的小眉头,“不要。”

当初他实在太爱她。

连为什么都不问。

她说不想就不想,不要就不要,从不勉强,也不刨根问底,后来他才知道她不愿意是因为那架琴是那个人送给她的。

她也只和那个人合奏。

时隔三年,再看到她背着琴,他仍然是感到耻辱的。

禾筝许是觉察了季平舟的异常。

不动声色地转了个身,将琴藏在身后。

他这才抬了眸,“听说陆北打你了?”

“他经常打我,无所谓了。”

季平舟冷笑,她就爱用这样憋屈的语气说话,好像全天下所有人都欠她的,“但是他知道了你给姐姐献血的事,你不觉得需要解释解释?”

站在外面,吹着冷冽的寒风就算了,还要被拷问,禾筝的声音一点点冷下去,“本来就是你让我做的事,要解释什么?”

“现在他们都觉得我是恶人了,方禾筝,你心思怎么这么恶毒?”

她哭笑不得,“我恶毒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你现在才知道?”

转过身,她大步流星,只恨走的太慢被季平舟追上。

可被追上是迟早的事。

脚步催促间,季平舟伸手去拽禾筝,碰到的却是她背上的琴盒,那东西的确是她的宝贝,比她的命还重要。

被他这么一碰,她骤然炸了毛,脸色气韵全变了。

周身竖起坚硬的屏障,将季平舟隔挡在外,面目冷绝陌生,“不要碰它!”

黑暗中,季平舟眼神黯了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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