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的口鼻前遮着一块半透明的薄纱,初看十分惊艳,细看之下倒也还算漂亮,对于女子相貌来说、颧骨稍微有点高。不过她很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她的身材和打扮。她的个子本身就长得高挑,却穿着很贴身的月白色窄衣裙,腰上紧紧系着一根腰带,凸显得腰身特别纤细、以及腿长,胸脯也显得更鼓,引人遐思。她的头发扎成了一个发髻,拿着一把细剑背握在身后,更是看起来英姿飒爽。
美人嫣然一笑,看着秦亮再次行礼道:“妾身朝云,献丑了。”
只一句话,秦亮从他的语气、神态中就能感受出,这个所谓的老同学,似乎还不如刚认识十几天的孙谦。同辈好友说些玩笑话并无不妥,可在久别重逢遇故知的时候,何公子这样的话、不免立刻让人觉得关系清浅。
三人被请到了楼下一处屏风隔出的雅座,旁边装饰着室内假山。很快小碗大盆就端了上来,有烤的有炖的全是熟食,还有大壶酒水。
在秦亮的记忆里,确有这个人,只是没有“亲自”见过,所以这也算是初见。记忆里何骏就是个白面书生,但今夜乍地见到,秦亮还是有点诧异。因为何骏的皮肤实在太白了,猛一看,像是化过妆抹过粉一样。
何骏随口道:“恰巧听陈待事史说起。”
美人的脸上神情本来有点清高,无甚表情,这时她的嘴角竟露出了一丝笑意,语气也温柔了一点,“妾身只闻其名,未曾见过面。”
鼓声越来越急,朝云的步履舞动也加快,挥舞细剑,剑身刺空有声,竟然十分有劲道。秦亮虽不像长兄一样马弓骑射兵器样样精通,但从小练习过剑术,请过当地名士教习,算是有所造诣,所以看得出来此女不仅会表演舞剑、本身也必定学过武艺。
屏风旁边传来了几声琴弦,接着响起鼓声,朝云的身姿随之缓缓起舞,婀娜多姿,柔韧似柳,三人都马上看得目不转睛。
美人却神情自若,上前两步,揖拜道:“妾身唐突,毛遂自荐,请为此间秦君舞剑,以助酒兴。”
秦亮也是一脸懵逼。不待他说话,美人又道:“妾身本非此馆舞伎,今夜只是借贵地……”
秦亮问道:“你认得我?”
何骏摇了摇手里的丝绢执扇,迎上前来,拱手罢,立刻用玩笑的口气道:“同窗好友两载不见,终于又在洛阳重逢。仲明也不先打声招呼,叫人好生心寒。”
秦亮愣了一下,很快想起来,此人正是何骏,那个太学同学。
伎馆是一座有前后房屋的大院子,前面是一座四面开窗的悬山顶阁楼,从楼上的窗户里、便能看到女子的身影晃动。魏国的建筑挺大气,不管什么地方都宽敞。一个老|鸨模样的中年妇人径直叫出了何公子的姓,显然她是见到了常客。
秦亮道:“今晚刚到洛阳,差点没能进城,这不,只能先在客舍住一晚。正待安顿好了,才上门拜访,咦,君如此之快就得到消息了?”
何骏看起来有点无聊,好在没怎么表现出来,只能陪着打发时间。等到三人都喝得有点醉意了,这时何骏的眼睛忽然睁大,望向屏风那边。
孙谦回礼,笑道:“仲明今日刚到洛阳,我已在附近订好了一桌薄酒,权当为君接风洗尘,君勿推辞。”
霎时间,何骏喜笑颜开,转头道:“孙将军,原来重头戏在压轴。”
何骏的投壶技术稀烂、脸因为喝了不少酒已经变红,语速倒还挺快,“难怪从未见过你。”
不过彼此有隔阂也很正常,秦亮与何骏的出身完全不是一回事,秦朗将军虽曾做到过高位、终究不是秦亮的亲爹。当年何骏能与秦亮结交,估计只是冲着美女卢氏而已。故而之前长兄身陷囹圄,秦亮才没依嫂子的主意、去找何骏帮忙,实在是因为交情不只看关系。
古色古香的房屋点缀着朦胧的灯光,空气里弥漫着烤肉的香味,秦亮闻到鼻子里肚子更饿了,一想到马上就能喝酒吃肉,他的步履也轻快了不少。
她的剑舞时而柔美,将身材展示,看得观众如痴如醉。时而轻盈旋转,叫人心生轻快愉悦。时而剑出如风,使人正襟危坐。精彩的舞蹈完全抓住了三人,秦亮的心情也不禁随之起落。
一曲罢,大伙儿还意犹未尽,直到朝云弯腰道:“妾身不才。”
秦亮立刻鼓掌称赞,余者二人也接着抚掌叫好。
秦亮心道:洛阳的生活果然比乡下庄园精彩多了,头天晚上就有娱乐活动。想想前两年,他在平原郡披麻戴孝,生活简直如同隐居一般,跟眼前的光景实在没法比。